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固始县陈集15MW分散式风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索引号:QE150-02201-2023-00064
固始县人民政府关于固始县陈集15MW分散式风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索引号:QE150-02201-2023-00064
为实施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结合固始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3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现将固始县陈集15MW分散式风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项目
固始县陈集15MW分散式风电建设项目。
二、土地征收范围和目的
(一)征收土地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马堽集乡宋蜂笼村、小吴集村、徐寨村、会光村、柳沟村、桥口村,土地总面积约0.485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报告实测为准)。
(二)土地征收目的:为实施固始县陈集15MW分散式风电建设项目,征收农民集体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由县自然资源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土地勘测单位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测绘,由县自然资源局对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权属、种类和数量进行现状调查。
四、信访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由县政府组织县信访、维稳等部门对该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社会稳定风险等事项进行评估。
五、其他事项
(一)如对该建设项目征地有异议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村民,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属地政府或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申请。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建、抢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固始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日
为实施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结合固始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3年度土地利用计划,现将固始县陈集15MW分散式风电建设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项目
固始县陈集15MW分散式风电建设项目。
二、土地征收范围和目的
(一)征收土地范围:拟征收土地位于马堽集乡宋蜂笼村、小吴集村、徐寨村、会光村、柳沟村、桥口村,土地总面积约0.4855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报告实测为准)。
(二)土地征收目的:为实施固始县陈集15MW分散式风电建设项目,征收农民集体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由县自然资源部门委托有资质的土地勘测单位对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进行测绘,由县自然资源局对地上附着物、青苗等权属、种类和数量进行现状调查。
四、信访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
由县政府组织县信访、维稳等部门对该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社会稳定风险等事项进行评估。
五、其他事项
(一)如对该建设项目征地有异议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村民,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属地政府或县自然资源局提出异议申请。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建、抢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固始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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