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金田轮胎有限公司30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阶段性年产15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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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金田轮胎有限公司30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阶段性年产15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略) 30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阶段性年产15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3月5日, (略) 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单位有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验收监测单位)、武汉胜 (略) (环保设施安装)、 (略) 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及特邀专家等。根据 (略) 30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阶段性年产15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咸快速路旁(E114°22′54.73020″,N29°54′24.38254″),项目为新建性质。

项目实际总占地面积*m2,总投资*万元。建设内容主要主体工程(密炼车间、开练压延车间、成型车间、硫化车间),辅助工程(原料仓库(含油库)、成品仓库、炭黑库、小料库、PE车间、氮气站、机修车间),公用工程(供热、供水、供电、制冷等),办公及生活设施主要为食堂(包含办公)和门卫及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等。目前项目年产15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生产规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于2019年9月委托武汉工程大学对30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武汉工程大学2019年12月编制完成了《 (略) 30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年1月19日, (略) 生态环境局以《关于 (略) 30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咸环审〔2020〕5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并于2023年1月5日申领了国家排污证,许可证编号为:*MA499X7A8J001Q。

本项目于2020年6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2月主体工程建设完成,2022年3月投入试生产。2022年10月, (略) (略) (略) 对30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阶段性年产15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进行验收工作。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0万元,占总投资的0.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150万套全刚子午轮胎生产规模;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密炼车间、开练压延车间、成型车间、硫化车间),辅助工程(原料仓库(不含油库)、成品仓库、炭黑库、小料库、氮气站、机修车间),公用工程(锅炉房、供水、供电、制冷等),办公及生活设施主要为食堂(包含办公)和门卫及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2-1项目变动情况一览表

变更项目

验收范围内环评设计建设内容

阶段性验收实际建设内容

变更情况

环境影响

建设内容和平面布置

生产车间

硫化车间(1F),6000m2,全钢车间(1F),77376m2,压延车间(1F),5200m2;密炼车间(1F),28080m2

硫化车间(1F),6000m2,成型车间(1F),*m2,开炼压延车间(1F),5200m2,为一个大车间;密炼车间(1F),28080m2

全钢车间改名为成型车间,面积减小

车间名称及占地面积发生变化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原料仓库1

原料仓库1(1F)6715m2

原料仓库1(1F),占地面积12594m2,另外含有750m2芳烃油库。主要存放天然胶、合成胶以及芳烃油等

占地面积增大,储存物料以及储存量发生变化

芳烃油库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芳烃油库储存量变化需补办环保手续

小料库

/

1栋1F,占地面积4867m2,主要存放化工原料以及化工原料称量及分装

增加一座小料库

增加一座辅助用房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炭黑库

1F,占地面积7200m2。另外有3600m2炭黑压送车间与芳烃油库。

1F,占地面积7200m2。主要用于存放炭黑。

芳香烃油库位于原料仓库1,不在炭黑库中

功能发生改变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煤库

占地面积3240m2,煤库必须密闭,只允许车辆进入

位于锅炉房内东侧,占地1200m2,煤库密闭,只允许车辆进入

位置及占地面积发生改变

位置变化未出现新的敏感点,位置及占地面积发生变化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生产设备

生产设备详见表3.6-1

生产设备详见表3.6-1

生产设备种类、型号、数量均发生变化

根据调查,阶段性验收范围内项目生产设备发生变化主要为辅助设备,设备变化未使生产工艺发生变化,产品种类、产能均在环评设计范围内,因此设备变化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环保设施

废气处理

母炼废气:拟建项目共设有12台密炼机(XM400,7台为母炼机;XM370,5台为终炼机,母炼和终炼在橡胶工业中均称为密炼),均安装在新建密炼车间,拟建项目为7台XM400密炼机配备7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集中吸气后,进入1台“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气筒高度为25m,排气筒编号为2#。

母炼胶片冷气废气:为7条胶片冷却线(含挤出机废气,挤出即冷却)配套7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然后集中由1根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排气筒编号为3#;

终炼废气:为5台终炼机配套5套“脉冲布袋除尘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然后集中由1根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4#;

终炼胶片冷却废气:为5条胶片冷却线配套5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然后集中由1根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5#;

母炼、终练废气:目前项目5台(3台为母炼机,2台为终炼机,母炼和终炼在橡胶工业中均称为密炼),密炼机配备5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集中吸气后,进入1台“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根29m高排气筒排放。

母炼、终练挤出和开炼废气:母炼、终练挤出和开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台“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

母炼冷却废气:3条母炼胶片冷却线废气收集后经1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然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

终炼冷却废气:2条终炼胶片冷却线废气收集后经1套“初效过滤+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然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

1.母练胶片冷却废气: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变为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2.终练胶片冷却废气: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变为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

UV光解处理设施与低温等离子处理设施的处理原理和处理效率基本一致,因为该处理设施变化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开炼压延挤出废气:为14台开炼机压延配套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采用分散吸气集中排放的方式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每两台开炼机共用一套处理装置,共1套,排气筒编号为6#;

开炼压延挤出废气:开炼机压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初效过滤+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废气由1根25m排气筒排放

开炼压延挤出废气:由1套布袋除尘+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变为1套初效过滤+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

UV光解处理设施与低温等离子处理设施的处理原理和处理效率基本一致,因为该处理设施变化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成型废气:为成型过程的有机废气配置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然后集中由1根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7#

未建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成型工序未使用到汽油,成型工序未产生废气。

减少废气量产生,对周边环境造成有利影响

硫化废气:项目共使用14台×14条生产线的形式对轮胎进行硫化,7条生产线进行交替硫化。产生的废气通过硫化支地沟进行排放,每两条线共用一条硫化支地沟进行交替排放。项目使用1套“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排气筒编号为8#;

硫化废气:目前项目共使用14台×7条生产线的形式对轮胎进行硫化,硫化产生的废气通过硫化支地沟进行排放,每两条线共用一套废气处理设施。目前项目使用4套“初效过滤+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后,通过4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1、硫化废气处理装置由1套“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变为4套“初效过滤+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2、1根排气筒变为4根排气筒。

根据核算,废气设施处理效率不变,活性炭更换频次增加,导致危废产生量增加,而且折算后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未满足排放标准限值。企业应根据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要求对硫化车间现有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整改。

其他废气:密炼车间原辅料添加工序(炭黑车间、化学称量车间)均配有1套含尘废气处理装置,对产生的粉尘进行处理,编号为10#-11#。

炭黑库废气:炭黑库产生废气经2套自带高效率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化学原料称量废气:目前项目2套化学原料称量设备,产生的废气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1.化学称量车间废气装置由1套含尘废气处理装置变为2套含尘废气处理装置;1.根排气筒变为2根排气筒

强化了化学称量车间废气,新增排气筒数量未导致总量超标

固废

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600m2

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200m2

占地面积增大

占地面积不变,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1#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10m2

1#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80m2

占地面积减小

总占地面积不变,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危废暂存间(暂存废油),占地面积50m2

2#危废暂存间(暂存废油),占地面积80m2

占地面积增大

风险防范措施

车间设置了越限报警和连锁保护系统、灭火器、消防栓、事故池900m3

本项目车间设置了越限报警和连锁保护系统、灭火器、消防栓;厂区设有1座1472.51m3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池)

事故应急池容积增大,事故应急池与初期雨水池共用

容积满足要求,因此事故应急池与初期雨水池共用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表3.9-1项目变动情况一览表分析,本次项目验收范围内的性质、地点、生产工艺、规模均未发生变动,项目的变动主要为环保设施、生产设备、建设内容及平面布局。上述变动未导致环境影响发生显著变化,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污染物实测浓度均能达标排放。依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厂区设有1座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00t/d,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排放污水主要是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生活废水以及食堂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一并进入厂内污水站处理,经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及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经其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383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横沟河,汇入淦河,最终汇入斧头湖。

(二)废气

(1)有组织排放

①母炼、终练废气

密炼车间的5台(3台为母炼机,2台为终炼机,母炼和终炼在橡胶工业中均称为密炼),密炼机配备5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集中吸气后,进入1台“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根29m高排气筒排放。

②母炼、终练挤出和开炼废气

密炼车间的母炼、终练挤出和开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台“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

③母炼冷却废气

密炼车间3条母炼胶片冷却线废气收集后经1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然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

④终炼冷却废气

密炼车间2条终炼胶片冷却线废气收集后经1套“初效过滤+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然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

⑤开炼压延挤出废气

开炼机压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初效过滤+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废气由1根25m排气筒排放。

⑥硫化废气

目前硫化车间共使用14台×7条生产线的形式对轮胎进行硫化,硫化产生的废气通过硫化支地沟进行排放,每两条线共用一套废气处理设施。目前项目使用4套“初效过滤+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后,通过4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⑦炭黑库废气

炭黑库产生废气经2套自带高效率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⑧化学原料称量废气

目前项目2套化学原料称量设备,产生的废气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⑨锅炉废气

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SNCR脱硝+碱法脱硫”,通过1根45m高烟囱排放。

⑩食堂废气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

(2)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中未被完全捕集的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厂房通风,自然稀释,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

本项目生产车间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密炼车间、开练压延车间、成型车间、硫化车间等生产设备等。治理措施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设置基础减振。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固废、危险固废以及员工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主要有废包装材料、废橡胶、废边角料(含橡胶碎屑、废钢丝、废纤维)、不合格产品、锅炉煤渣及脱硫除尘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制氮站分子筛、废离子交换树脂;危险废物有沾染危废的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矿物油。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废橡胶、废边角料(含橡胶碎屑、废钢丝、废纤维)、不合格产品外售给物质回收部门;锅炉煤渣及脱硫 (略) 做建材;制氮站分子筛5年更换一次,由厂商回收,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期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

本项目设置一座容积为1472.51m3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水处理站处理效率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对悬浮物处理效率在88.2%-90.1%之间;对化学需氧量处理效率在81.5%-82.7%之间;对生化需氧量处理效率在82.6%-82.7%之间,对氨氮处理效率在77.0%-75.7%之间;对总磷处理效率在77.3%-79.3%之间;对总氮处理效率在74.4%-75.4%之间;对动植物油处理效率在72.4%-76.9%之间。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总排口的pH值在7.0-7.2之间、悬浮物日均值最大值为12mg/L、化学需氧量日均值最大值为51mg/L、生化需氧量日均值最大值为14.6mg/L、石油类未检出、动植物油日均值最大值为0.08mg/L、总磷日均值最大值为0.42mg/L、总氮日均值最大值为20.2mg/L、氨氮日均值最大值为7.74mg/L,其中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总磷、氨氮、总氮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和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2)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炭黑车间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5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1#化学称量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6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2#化学称量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2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密炼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5mg/m3;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4.77mg/m3,颗粒物和非*烷总烃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密炼压出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03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母炼冷却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13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终炼冷却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32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开炼压延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0mg/m3;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38mg/m3,颗粒物和非*烷总烃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1#硫化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折算后最大排放浓度为40.8mg/m3,未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2#硫化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折算后最大排放浓度为38.2mg/m3,未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3#硫化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折算后最大排放浓度为42.1mg/m3,未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4#硫化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折算后最大排放浓度为113mg/m3,未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排气筒中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71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01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4.7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1E-5mg/m3,烟气黑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级,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煤锅炉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油烟排放口中油烟最大排放浓度为1.38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要求。

②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点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349mg/m3;非*烷浓度最大值为0.7mg/m3;硫化氢浓度最大值为0.008mg/m3;氨(氨气)浓度最大值为0.07mg/m3;臭气浓度为未检出;其中颗粒物、非*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非*烷总烃最大浓度值为1.20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1小时平均浓度值。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1-▲4点位昼间噪声监测值最大值58.7dB(A),夜间噪声监测值最大值为48.7dB(A),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次项目阶段性验收期间排放总量为化学需氧量:0.9763t/a,氨氮:0.0976t/a、SO2:8.53t/a、

氮氧化物:13.15t/a、烟(粉)尘:4.1296t/a、VOCs:8.7889t/a,满足环评报告、环评批复以及已购买总量指标要求。

(5)废气在线监测设施比对

验收期间,锅炉排放口CEMS系统比对因子检测结果均在运行误差范围内,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S0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的规定相关要求。

六、存在的问题和要求

1、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从环保措施、应急措施等变更情况进一步列表分析项目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2、炭黑投料过程收集措施效率过低,建议采用料仓、增加投料收集罩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炭黑车间地面车间冲洗水未有效收集,应设置清洗水收集措施,确保地面清洗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站。

3、雨水管网建设不规范,加快雨水管网及闸阀的建设。(明确初期雨收集范围,核实初期雨水池容积,补充雨水管网示意图)

4、对照《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核实本项目废气达标性分析;加快硫化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改造;规范废气采样平台、采样口建设;废气管道连接处有炭黑尘外漏,应进行密闭性检查改造;补充采用覆膜除尘袋相关资料。

5、对照环评及设计规范要求,完善全场防渗要求,补充重点防渗区防渗层施工说明。

6、危险废物暂存间、煤渣堆放场建设不规范,分别按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区内贮存要求加快改造。补充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7、加快锅炉废气在线监测设施验收。

七、验收组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要求,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进一步落实上述整改要求且完善验收监测报告的前提下,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略)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组

20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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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30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阶段性年产15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3月5日, (略) 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单位有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验收监测单位)、武汉胜 (略) (环保设施安装)、 (略) 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及特邀专家等。根据 (略) 30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阶段性年产15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咸快速路旁(E114°22′54.73020″,N29°54′24.38254″),项目为新建性质。

项目实际总占地面积*m2,总投资*万元。建设内容主要主体工程(密炼车间、开练压延车间、成型车间、硫化车间),辅助工程(原料仓库(含油库)、成品仓库、炭黑库、小料库、PE车间、氮气站、机修车间),公用工程(供热、供水、供电、制冷等),办公及生活设施主要为食堂(包含办公)和门卫及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等。目前项目年产15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生产规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于2019年9月委托武汉工程大学对30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武汉工程大学2019年12月编制完成了《 (略) 30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年1月19日, (略) 生态环境局以《关于 (略) 30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咸环审〔2020〕5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并于2023年1月5日申领了国家排污证,许可证编号为:*MA499X7A8J001Q。

本项目于2020年6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2月主体工程建设完成,2022年3月投入试生产。2022年10月, (略) (略) (略) 对30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阶段性年产15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进行验收工作。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0万元,占总投资的0.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150万套全刚子午轮胎生产规模;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密炼车间、开练压延车间、成型车间、硫化车间),辅助工程(原料仓库(不含油库)、成品仓库、炭黑库、小料库、氮气站、机修车间),公用工程(锅炉房、供水、供电、制冷等),办公及生活设施主要为食堂(包含办公)和门卫及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2-1项目变动情况一览表

变更项目

验收范围内环评设计建设内容

阶段性验收实际建设内容

变更情况

环境影响

建设内容和平面布置

生产车间

硫化车间(1F),6000m2,全钢车间(1F),77376m2,压延车间(1F),5200m2;密炼车间(1F),28080m2

硫化车间(1F),6000m2,成型车间(1F),*m2,开炼压延车间(1F),5200m2,为一个大车间;密炼车间(1F),28080m2

全钢车间改名为成型车间,面积减小

车间名称及占地面积发生变化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原料仓库1

原料仓库1(1F)6715m2

原料仓库1(1F),占地面积12594m2,另外含有750m2芳烃油库。主要存放天然胶、合成胶以及芳烃油等

占地面积增大,储存物料以及储存量发生变化

芳烃油库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芳烃油库储存量变化需补办环保手续

小料库

/

1栋1F,占地面积4867m2,主要存放化工原料以及化工原料称量及分装

增加一座小料库

增加一座辅助用房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炭黑库

1F,占地面积7200m2。另外有3600m2炭黑压送车间与芳烃油库。

1F,占地面积7200m2。主要用于存放炭黑。

芳香烃油库位于原料仓库1,不在炭黑库中

功能发生改变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煤库

占地面积3240m2,煤库必须密闭,只允许车辆进入

位于锅炉房内东侧,占地1200m2,煤库密闭,只允许车辆进入

位置及占地面积发生改变

位置变化未出现新的敏感点,位置及占地面积发生变化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生产设备

生产设备详见表3.6-1

生产设备详见表3.6-1

生产设备种类、型号、数量均发生变化

根据调查,阶段性验收范围内项目生产设备发生变化主要为辅助设备,设备变化未使生产工艺发生变化,产品种类、产能均在环评设计范围内,因此设备变化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环保设施

废气处理

母炼废气:拟建项目共设有12台密炼机(XM400,7台为母炼机;XM370,5台为终炼机,母炼和终炼在橡胶工业中均称为密炼),均安装在新建密炼车间,拟建项目为7台XM400密炼机配备7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集中吸气后,进入1台“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气筒高度为25m,排气筒编号为2#。

母炼胶片冷气废气:为7条胶片冷却线(含挤出机废气,挤出即冷却)配套7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然后集中由1根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排气筒编号为3#;

终炼废气:为5台终炼机配套5套“脉冲布袋除尘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然后集中由1根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4#;

终炼胶片冷却废气:为5条胶片冷却线配套5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然后集中由1根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5#;

母炼、终练废气:目前项目5台(3台为母炼机,2台为终炼机,母炼和终炼在橡胶工业中均称为密炼),密炼机配备5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集中吸气后,进入1台“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根29m高排气筒排放。

母炼、终练挤出和开炼废气:母炼、终练挤出和开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台“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

母炼冷却废气:3条母炼胶片冷却线废气收集后经1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然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

终炼冷却废气:2条终炼胶片冷却线废气收集后经1套“初效过滤+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然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

1.母练胶片冷却废气: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变为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2.终练胶片冷却废气: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变为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

UV光解处理设施与低温等离子处理设施的处理原理和处理效率基本一致,因为该处理设施变化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开炼压延挤出废气:为14台开炼机压延配套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采用分散吸气集中排放的方式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每两台开炼机共用一套处理装置,共1套,排气筒编号为6#;

开炼压延挤出废气:开炼机压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初效过滤+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废气由1根25m排气筒排放

开炼压延挤出废气:由1套布袋除尘+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变为1套初效过滤+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

UV光解处理设施与低温等离子处理设施的处理原理和处理效率基本一致,因为该处理设施变化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成型废气:为成型过程的有机废气配置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然后集中由1根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7#

未建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成型工序未使用到汽油,成型工序未产生废气。

减少废气量产生,对周边环境造成有利影响

硫化废气:项目共使用14台×14条生产线的形式对轮胎进行硫化,7条生产线进行交替硫化。产生的废气通过硫化支地沟进行排放,每两条线共用一条硫化支地沟进行交替排放。项目使用1套“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排气筒编号为8#;

硫化废气:目前项目共使用14台×7条生产线的形式对轮胎进行硫化,硫化产生的废气通过硫化支地沟进行排放,每两条线共用一套废气处理设施。目前项目使用4套“初效过滤+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后,通过4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1、硫化废气处理装置由1套“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变为4套“初效过滤+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2、1根排气筒变为4根排气筒。

根据核算,废气设施处理效率不变,活性炭更换频次增加,导致危废产生量增加,而且折算后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未满足排放标准限值。企业应根据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要求对硫化车间现有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整改。

其他废气:密炼车间原辅料添加工序(炭黑车间、化学称量车间)均配有1套含尘废气处理装置,对产生的粉尘进行处理,编号为10#-11#。

炭黑库废气:炭黑库产生废气经2套自带高效率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化学原料称量废气:目前项目2套化学原料称量设备,产生的废气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1.化学称量车间废气装置由1套含尘废气处理装置变为2套含尘废气处理装置;1.根排气筒变为2根排气筒

强化了化学称量车间废气,新增排气筒数量未导致总量超标

固废

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600m2

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200m2

占地面积增大

占地面积不变,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1#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10m2

1#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80m2

占地面积减小

总占地面积不变,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危废暂存间(暂存废油),占地面积50m2

2#危废暂存间(暂存废油),占地面积80m2

占地面积增大

风险防范措施

车间设置了越限报警和连锁保护系统、灭火器、消防栓、事故池900m3

本项目车间设置了越限报警和连锁保护系统、灭火器、消防栓;厂区设有1座1472.51m3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池)

事故应急池容积增大,事故应急池与初期雨水池共用

容积满足要求,因此事故应急池与初期雨水池共用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表3.9-1项目变动情况一览表分析,本次项目验收范围内的性质、地点、生产工艺、规模均未发生变动,项目的变动主要为环保设施、生产设备、建设内容及平面布局。上述变动未导致环境影响发生显著变化,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污染物实测浓度均能达标排放。依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厂区设有1座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00t/d,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排放污水主要是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生活废水以及食堂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一并进入厂内污水站处理,经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及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经其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383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横沟河,汇入淦河,最终汇入斧头湖。

(二)废气

(1)有组织排放

①母炼、终练废气

密炼车间的5台(3台为母炼机,2台为终炼机,母炼和终炼在橡胶工业中均称为密炼),密炼机配备5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集中吸气后,进入1台“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根29m高排气筒排放。

②母炼、终练挤出和开炼废气

密炼车间的母炼、终练挤出和开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台“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

③母炼冷却废气

密炼车间3条母炼胶片冷却线废气收集后经1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然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

④终炼冷却废气

密炼车间2条终炼胶片冷却线废气收集后经1套“初效过滤+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然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

⑤开炼压延挤出废气

开炼机压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初效过滤+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废气由1根25m排气筒排放。

⑥硫化废气

目前硫化车间共使用14台×7条生产线的形式对轮胎进行硫化,硫化产生的废气通过硫化支地沟进行排放,每两条线共用一套废气处理设施。目前项目使用4套“初效过滤+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后,通过4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⑦炭黑库废气

炭黑库产生废气经2套自带高效率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⑧化学原料称量废气

目前项目2套化学原料称量设备,产生的废气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⑨锅炉废气

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SNCR脱硝+碱法脱硫”,通过1根45m高烟囱排放。

⑩食堂废气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

(2)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中未被完全捕集的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厂房通风,自然稀释,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

本项目生产车间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密炼车间、开练压延车间、成型车间、硫化车间等生产设备等。治理措施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设置基础减振。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固废、危险固废以及员工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主要有废包装材料、废橡胶、废边角料(含橡胶碎屑、废钢丝、废纤维)、不合格产品、锅炉煤渣及脱硫除尘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制氮站分子筛、废离子交换树脂;危险废物有沾染危废的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矿物油。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废橡胶、废边角料(含橡胶碎屑、废钢丝、废纤维)、不合格产品外售给物质回收部门;锅炉煤渣及脱硫 (略) 做建材;制氮站分子筛5年更换一次,由厂商回收,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期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

本项目设置一座容积为1472.51m3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水处理站处理效率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对悬浮物处理效率在88.2%-90.1%之间;对化学需氧量处理效率在81.5%-82.7%之间;对生化需氧量处理效率在82.6%-82.7%之间,对氨氮处理效率在77.0%-75.7%之间;对总磷处理效率在77.3%-79.3%之间;对总氮处理效率在74.4%-75.4%之间;对动植物油处理效率在72.4%-76.9%之间。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总排口的pH值在7.0-7.2之间、悬浮物日均值最大值为12mg/L、化学需氧量日均值最大值为51mg/L、生化需氧量日均值最大值为14.6mg/L、石油类未检出、动植物油日均值最大值为0.08mg/L、总磷日均值最大值为0.42mg/L、总氮日均值最大值为20.2mg/L、氨氮日均值最大值为7.74mg/L,其中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总磷、氨氮、总氮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和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2)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炭黑车间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5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1#化学称量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6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2#化学称量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2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密炼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5mg/m3;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4.77mg/m3,颗粒物和非*烷总烃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密炼压出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03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母炼冷却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13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终炼冷却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32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开炼压延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0mg/m3;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38mg/m3,颗粒物和非*烷总烃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1#硫化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折算后最大排放浓度为40.8mg/m3,未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2#硫化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折算后最大排放浓度为38.2mg/m3,未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3#硫化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折算后最大排放浓度为42.1mg/m3,未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4#硫化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折算后最大排放浓度为113mg/m3,未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排气筒中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71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01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4.7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1E-5mg/m3,烟气黑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级,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煤锅炉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油烟排放口中油烟最大排放浓度为1.38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要求。

②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点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349mg/m3;非*烷浓度最大值为0.7mg/m3;硫化氢浓度最大值为0.008mg/m3;氨(氨气)浓度最大值为0.07mg/m3;臭气浓度为未检出;其中颗粒物、非*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非*烷总烃最大浓度值为1.20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1小时平均浓度值。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1-▲4点位昼间噪声监测值最大值58.7dB(A),夜间噪声监测值最大值为48.7dB(A),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次项目阶段性验收期间排放总量为化学需氧量:0.9763t/a,氨氮:0.0976t/a、SO2:8.53t/a、

氮氧化物:13.15t/a、烟(粉)尘:4.1296t/a、VOCs:8.7889t/a,满足环评报告、环评批复以及已购买总量指标要求。

(5)废气在线监测设施比对

验收期间,锅炉排放口CEMS系统比对因子检测结果均在运行误差范围内,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S0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的规定相关要求。

六、存在的问题和要求

1、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从环保措施、应急措施等变更情况进一步列表分析项目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2、炭黑投料过程收集措施效率过低,建议采用料仓、增加投料收集罩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炭黑车间地面车间冲洗水未有效收集,应设置清洗水收集措施,确保地面清洗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站。

3、雨水管网建设不规范,加快雨水管网及闸阀的建设。(明确初期雨收集范围,核实初期雨水池容积,补充雨水管网示意图)

4、对照《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核实本项目废气达标性分析;加快硫化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改造;规范废气采样平台、采样口建设;废气管道连接处有炭黑尘外漏,应进行密闭性检查改造;补充采用覆膜除尘袋相关资料。

5、对照环评及设计规范要求,完善全场防渗要求,补充重点防渗区防渗层施工说明。

6、危险废物暂存间、煤渣堆放场建设不规范,分别按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区内贮存要求加快改造。补充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7、加快锅炉废气在线监测设施验收。

七、验收组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要求,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进一步落实上述整改要求且完善验收监测报告的前提下,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略)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组

20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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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30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阶段性年产15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3月5日, (略) 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单位有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验收监测单位)、武汉胜 (略) (环保设施安装)、 (略) 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及特邀专家等。根据 (略) 30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阶段性年产15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咸快速路旁(E114°22′54.73020″,N29°54′24.38254″),项目为新建性质。

项目实际总占地面积*m2,总投资*万元。建设内容主要主体工程(密炼车间、开练压延车间、成型车间、硫化车间),辅助工程(原料仓库(含油库)、成品仓库、炭黑库、小料库、PE车间、氮气站、机修车间),公用工程(供热、供水、供电、制冷等),办公及生活设施主要为食堂(包含办公)和门卫及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等。目前项目年产15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生产规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于2019年9月委托武汉工程大学对30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武汉工程大学2019年12月编制完成了《 (略) 30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年1月19日, (略) 生态环境局以《关于 (略) 30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咸环审〔2020〕5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并于2023年1月5日申领了国家排污证,许可证编号为:*MA499X7A8J001Q。

本项目于2020年6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2月主体工程建设完成,2022年3月投入试生产。2022年10月, (略) (略) (略) 对30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阶段性年产15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进行验收工作。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0万元,占总投资的0.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150万套全刚子午轮胎生产规模;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密炼车间、开练压延车间、成型车间、硫化车间),辅助工程(原料仓库(不含油库)、成品仓库、炭黑库、小料库、氮气站、机修车间),公用工程(锅炉房、供水、供电、制冷等),办公及生活设施主要为食堂(包含办公)和门卫及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2-1项目变动情况一览表

变更项目

验收范围内环评设计建设内容

阶段性验收实际建设内容

变更情况

环境影响

建设内容和平面布置

生产车间

硫化车间(1F),6000m2,全钢车间(1F),77376m2,压延车间(1F),5200m2;密炼车间(1F),28080m2

硫化车间(1F),6000m2,成型车间(1F),*m2,开炼压延车间(1F),5200m2,为一个大车间;密炼车间(1F),28080m2

全钢车间改名为成型车间,面积减小

车间名称及占地面积发生变化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原料仓库1

原料仓库1(1F)6715m2

原料仓库1(1F),占地面积12594m2,另外含有750m2芳烃油库。主要存放天然胶、合成胶以及芳烃油等

占地面积增大,储存物料以及储存量发生变化

芳烃油库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芳烃油库储存量变化需补办环保手续

小料库

/

1栋1F,占地面积4867m2,主要存放化工原料以及化工原料称量及分装

增加一座小料库

增加一座辅助用房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炭黑库

1F,占地面积7200m2。另外有3600m2炭黑压送车间与芳烃油库。

1F,占地面积7200m2。主要用于存放炭黑。

芳香烃油库位于原料仓库1,不在炭黑库中

功能发生改变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煤库

占地面积3240m2,煤库必须密闭,只允许车辆进入

位于锅炉房内东侧,占地1200m2,煤库密闭,只允许车辆进入

位置及占地面积发生改变

位置变化未出现新的敏感点,位置及占地面积发生变化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生产设备

生产设备详见表3.6-1

生产设备详见表3.6-1

生产设备种类、型号、数量均发生变化

根据调查,阶段性验收范围内项目生产设备发生变化主要为辅助设备,设备变化未使生产工艺发生变化,产品种类、产能均在环评设计范围内,因此设备变化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环保设施

废气处理

母炼废气:拟建项目共设有12台密炼机(XM400,7台为母炼机;XM370,5台为终炼机,母炼和终炼在橡胶工业中均称为密炼),均安装在新建密炼车间,拟建项目为7台XM400密炼机配备7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集中吸气后,进入1台“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气筒高度为25m,排气筒编号为2#。

母炼胶片冷气废气:为7条胶片冷却线(含挤出机废气,挤出即冷却)配套7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然后集中由1根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排气筒编号为3#;

终炼废气:为5台终炼机配套5套“脉冲布袋除尘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然后集中由1根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4#;

终炼胶片冷却废气:为5条胶片冷却线配套5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然后集中由1根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5#;

母炼、终练废气:目前项目5台(3台为母炼机,2台为终炼机,母炼和终炼在橡胶工业中均称为密炼),密炼机配备5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集中吸气后,进入1台“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根29m高排气筒排放。

母炼、终练挤出和开炼废气:母炼、终练挤出和开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台“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

母炼冷却废气:3条母炼胶片冷却线废气收集后经1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然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

终炼冷却废气:2条终炼胶片冷却线废气收集后经1套“初效过滤+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然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

1.母练胶片冷却废气: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变为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2.终练胶片冷却废气: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变为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

UV光解处理设施与低温等离子处理设施的处理原理和处理效率基本一致,因为该处理设施变化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开炼压延挤出废气:为14台开炼机压延配套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采用分散吸气集中排放的方式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每两台开炼机共用一套处理装置,共1套,排气筒编号为6#;

开炼压延挤出废气:开炼机压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初效过滤+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废气由1根25m排气筒排放

开炼压延挤出废气:由1套布袋除尘+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变为1套初效过滤+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

UV光解处理设施与低温等离子处理设施的处理原理和处理效率基本一致,因为该处理设施变化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成型废气:为成型过程的有机废气配置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然后集中由1根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7#

未建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成型工序未使用到汽油,成型工序未产生废气。

减少废气量产生,对周边环境造成有利影响

硫化废气:项目共使用14台×14条生产线的形式对轮胎进行硫化,7条生产线进行交替硫化。产生的废气通过硫化支地沟进行排放,每两条线共用一条硫化支地沟进行交替排放。项目使用1套“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排气筒编号为8#;

硫化废气:目前项目共使用14台×7条生产线的形式对轮胎进行硫化,硫化产生的废气通过硫化支地沟进行排放,每两条线共用一套废气处理设施。目前项目使用4套“初效过滤+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后,通过4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1、硫化废气处理装置由1套“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变为4套“初效过滤+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2、1根排气筒变为4根排气筒。

根据核算,废气设施处理效率不变,活性炭更换频次增加,导致危废产生量增加,而且折算后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未满足排放标准限值。企业应根据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要求对硫化车间现有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整改。

其他废气:密炼车间原辅料添加工序(炭黑车间、化学称量车间)均配有1套含尘废气处理装置,对产生的粉尘进行处理,编号为10#-11#。

炭黑库废气:炭黑库产生废气经2套自带高效率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化学原料称量废气:目前项目2套化学原料称量设备,产生的废气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1.化学称量车间废气装置由1套含尘废气处理装置变为2套含尘废气处理装置;1.根排气筒变为2根排气筒

强化了化学称量车间废气,新增排气筒数量未导致总量超标

固废

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600m2

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200m2

占地面积增大

占地面积不变,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1#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10m2

1#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80m2

占地面积减小

总占地面积不变,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危废暂存间(暂存废油),占地面积50m2

2#危废暂存间(暂存废油),占地面积80m2

占地面积增大

风险防范措施

车间设置了越限报警和连锁保护系统、灭火器、消防栓、事故池900m3

本项目车间设置了越限报警和连锁保护系统、灭火器、消防栓;厂区设有1座1472.51m3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池)

事故应急池容积增大,事故应急池与初期雨水池共用

容积满足要求,因此事故应急池与初期雨水池共用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表3.9-1项目变动情况一览表分析,本次项目验收范围内的性质、地点、生产工艺、规模均未发生变动,项目的变动主要为环保设施、生产设备、建设内容及平面布局。上述变动未导致环境影响发生显著变化,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污染物实测浓度均能达标排放。依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厂区设有1座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00t/d,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排放污水主要是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生活废水以及食堂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一并进入厂内污水站处理,经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及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经其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383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横沟河,汇入淦河,最终汇入斧头湖。

(二)废气

(1)有组织排放

①母炼、终练废气

密炼车间的5台(3台为母炼机,2台为终炼机,母炼和终炼在橡胶工业中均称为密炼),密炼机配备5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集中吸气后,进入1台“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根29m高排气筒排放。

②母炼、终练挤出和开炼废气

密炼车间的母炼、终练挤出和开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台“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

③母炼冷却废气

密炼车间3条母炼胶片冷却线废气收集后经1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然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

④终炼冷却废气

密炼车间2条终炼胶片冷却线废气收集后经1套“初效过滤+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然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

⑤开炼压延挤出废气

开炼机压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初效过滤+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废气由1根25m排气筒排放。

⑥硫化废气

目前硫化车间共使用14台×7条生产线的形式对轮胎进行硫化,硫化产生的废气通过硫化支地沟进行排放,每两条线共用一套废气处理设施。目前项目使用4套“初效过滤+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后,通过4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⑦炭黑库废气

炭黑库产生废气经2套自带高效率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⑧化学原料称量废气

目前项目2套化学原料称量设备,产生的废气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⑨锅炉废气

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SNCR脱硝+碱法脱硫”,通过1根45m高烟囱排放。

⑩食堂废气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

(2)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中未被完全捕集的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厂房通风,自然稀释,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

本项目生产车间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密炼车间、开练压延车间、成型车间、硫化车间等生产设备等。治理措施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设置基础减振。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固废、危险固废以及员工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主要有废包装材料、废橡胶、废边角料(含橡胶碎屑、废钢丝、废纤维)、不合格产品、锅炉煤渣及脱硫除尘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制氮站分子筛、废离子交换树脂;危险废物有沾染危废的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矿物油。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废橡胶、废边角料(含橡胶碎屑、废钢丝、废纤维)、不合格产品外售给物质回收部门;锅炉煤渣及脱硫 (略) 做建材;制氮站分子筛5年更换一次,由厂商回收,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期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

本项目设置一座容积为1472.51m3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水处理站处理效率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对悬浮物处理效率在88.2%-90.1%之间;对化学需氧量处理效率在81.5%-82.7%之间;对生化需氧量处理效率在82.6%-82.7%之间,对氨氮处理效率在77.0%-75.7%之间;对总磷处理效率在77.3%-79.3%之间;对总氮处理效率在74.4%-75.4%之间;对动植物油处理效率在72.4%-76.9%之间。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总排口的pH值在7.0-7.2之间、悬浮物日均值最大值为12mg/L、化学需氧量日均值最大值为51mg/L、生化需氧量日均值最大值为14.6mg/L、石油类未检出、动植物油日均值最大值为0.08mg/L、总磷日均值最大值为0.42mg/L、总氮日均值最大值为20.2mg/L、氨氮日均值最大值为7.74mg/L,其中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总磷、氨氮、总氮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和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2)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炭黑车间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5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1#化学称量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6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2#化学称量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2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密炼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5mg/m3;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4.77mg/m3,颗粒物和非*烷总烃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密炼压出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03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母炼冷却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13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终炼冷却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32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开炼压延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0mg/m3;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38mg/m3,颗粒物和非*烷总烃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1#硫化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折算后最大排放浓度为40.8mg/m3,未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2#硫化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折算后最大排放浓度为38.2mg/m3,未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3#硫化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折算后最大排放浓度为42.1mg/m3,未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4#硫化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折算后最大排放浓度为113mg/m3,未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排气筒中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71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01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4.7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1E-5mg/m3,烟气黑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级,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煤锅炉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油烟排放口中油烟最大排放浓度为1.38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要求。

②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点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349mg/m3;非*烷浓度最大值为0.7mg/m3;硫化氢浓度最大值为0.008mg/m3;氨(氨气)浓度最大值为0.07mg/m3;臭气浓度为未检出;其中颗粒物、非*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非*烷总烃最大浓度值为1.20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1小时平均浓度值。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1-▲4点位昼间噪声监测值最大值58.7dB(A),夜间噪声监测值最大值为48.7dB(A),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次项目阶段性验收期间排放总量为化学需氧量:0.9763t/a,氨氮:0.0976t/a、SO2:8.53t/a、

氮氧化物:13.15t/a、烟(粉)尘:4.1296t/a、VOCs:8.7889t/a,满足环评报告、环评批复以及已购买总量指标要求。

(5)废气在线监测设施比对

验收期间,锅炉排放口CEMS系统比对因子检测结果均在运行误差范围内,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S0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的规定相关要求。

六、存在的问题和要求

1、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从环保措施、应急措施等变更情况进一步列表分析项目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2、炭黑投料过程收集措施效率过低,建议采用料仓、增加投料收集罩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炭黑车间地面车间冲洗水未有效收集,应设置清洗水收集措施,确保地面清洗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站。

3、雨水管网建设不规范,加快雨水管网及闸阀的建设。(明确初期雨收集范围,核实初期雨水池容积,补充雨水管网示意图)

4、对照《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核实本项目废气达标性分析;加快硫化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改造;规范废气采样平台、采样口建设;废气管道连接处有炭黑尘外漏,应进行密闭性检查改造;补充采用覆膜除尘袋相关资料。

5、对照环评及设计规范要求,完善全场防渗要求,补充重点防渗区防渗层施工说明。

6、危险废物暂存间、煤渣堆放场建设不规范,分别按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区内贮存要求加快改造。补充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7、加快锅炉废气在线监测设施验收。

七、验收组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要求,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进一步落实上述整改要求且完善验收监测报告的前提下,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略)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组

202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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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30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阶段性年产15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3年3月5日, (略) 组织成立了验收工作组,参加验收现场检查的单位有 (略) (建设单位)、 (略) (略) (验收监测单位)、武汉胜 (略) (环保设施安装)、 (略) 环境保护局高新区分局及特邀专家等。根据 (略) 30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阶段性年产15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 (略)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咸快速路旁(E114°22′54.73020″,N29°54′24.38254″),项目为新建性质。

项目实际总占地面积*m2,总投资*万元。建设内容主要主体工程(密炼车间、开练压延车间、成型车间、硫化车间),辅助工程(原料仓库(含油库)、成品仓库、炭黑库、小料库、PE车间、氮气站、机修车间),公用工程(供热、供水、供电、制冷等),办公及生活设施主要为食堂(包含办公)和门卫及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等。目前项目年产15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生产规模。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于2019年9月委托武汉工程大学对30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武汉工程大学2019年12月编制完成了《 (略) 30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0年1月19日, (略) 生态环境局以《关于 (略) 30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咸环审〔2020〕5号)对该项目进行了批复。并于2023年1月5日申领了国家排污证,许可证编号为:*MA499X7A8J001Q。

本项目于2020年6月开工建设,于2022年2月主体工程建设完成,2022年3月投入试生产。2022年10月, (略) (略) (略) 对30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阶段性年产15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进行验收工作。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0万元,占总投资的0.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范围为年产150万套全刚子午轮胎生产规模;建设内容主要为主体工程(密炼车间、开练压延车间、成型车间、硫化车间),辅助工程(原料仓库(不含油库)、成品仓库、炭黑库、小料库、氮气站、机修车间),公用工程(锅炉房、供水、供电、制冷等),办公及生活设施主要为食堂(包含办公)和门卫及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等。

二、工程变动情况


2-1项目变动情况一览表

变更项目

验收范围内环评设计建设内容

阶段性验收实际建设内容

变更情况

环境影响

建设内容和平面布置

生产车间

硫化车间(1F),6000m2,全钢车间(1F),77376m2,压延车间(1F),5200m2;密炼车间(1F),28080m2

硫化车间(1F),6000m2,成型车间(1F),*m2,开炼压延车间(1F),5200m2,为一个大车间;密炼车间(1F),28080m2

全钢车间改名为成型车间,面积减小

车间名称及占地面积发生变化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原料仓库1

原料仓库1(1F)6715m2

原料仓库1(1F),占地面积12594m2,另外含有750m2芳烃油库。主要存放天然胶、合成胶以及芳烃油等

占地面积增大,储存物料以及储存量发生变化

芳烃油库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芳烃油库储存量变化需补办环保手续

小料库

/

1栋1F,占地面积4867m2,主要存放化工原料以及化工原料称量及分装

增加一座小料库

增加一座辅助用房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炭黑库

1F,占地面积7200m2。另外有3600m2炭黑压送车间与芳烃油库。

1F,占地面积7200m2。主要用于存放炭黑。

芳香烃油库位于原料仓库1,不在炭黑库中

功能发生改变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煤库

占地面积3240m2,煤库必须密闭,只允许车辆进入

位于锅炉房内东侧,占地1200m2,煤库密闭,只允许车辆进入

位置及占地面积发生改变

位置变化未出现新的敏感点,位置及占地面积发生变化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生产设备

生产设备详见表3.6-1

生产设备详见表3.6-1

生产设备种类、型号、数量均发生变化

根据调查,阶段性验收范围内项目生产设备发生变化主要为辅助设备,设备变化未使生产工艺发生变化,产品种类、产能均在环评设计范围内,因此设备变化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环保设施

废气处理

母炼废气:拟建项目共设有12台密炼机(XM400,7台为母炼机;XM370,5台为终炼机,母炼和终炼在橡胶工业中均称为密炼),均安装在新建密炼车间,拟建项目为7台XM400密炼机配备7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集中吸气后,进入1台“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气筒高度为25m,排气筒编号为2#。

母炼胶片冷气废气:为7条胶片冷却线(含挤出机废气,挤出即冷却)配套7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然后集中由1根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5m,排气筒编号为3#;

终炼废气:为5台终炼机配套5套“脉冲布袋除尘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然后集中由1根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4#;

终炼胶片冷却废气:为5条胶片冷却线配套5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然后集中由1根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5#;

母炼、终练废气:目前项目5台(3台为母炼机,2台为终炼机,母炼和终炼在橡胶工业中均称为密炼),密炼机配备5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集中吸气后,进入1台“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根29m高排气筒排放。

母炼、终练挤出和开炼废气:母炼、终练挤出和开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台“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

母炼冷却废气:3条母炼胶片冷却线废气收集后经1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然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

终炼冷却废气:2条终炼胶片冷却线废气收集后经1套“初效过滤+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然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

1.母练胶片冷却废气: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变为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2.终练胶片冷却废气:由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变为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

UV光解处理设施与低温等离子处理设施的处理原理和处理效率基本一致,因为该处理设施变化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开炼压延挤出废气:为14台开炼机压延配套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采用分散吸气集中排放的方式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每两台开炼机共用一套处理装置,共1套,排气筒编号为6#;

开炼压延挤出废气:开炼机压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初效过滤+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废气由1根25m排气筒排放

开炼压延挤出废气:由1套布袋除尘+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变为1套初效过滤+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

UV光解处理设施与低温等离子处理设施的处理原理和处理效率基本一致,因为该处理设施变化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成型废气:为成型过程的有机废气配置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然后集中由1根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7#

未建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成型工序未使用到汽油,成型工序未产生废气。

减少废气量产生,对周边环境造成有利影响

硫化废气:项目共使用14台×14条生产线的形式对轮胎进行硫化,7条生产线进行交替硫化。产生的废气通过硫化支地沟进行排放,每两条线共用一条硫化支地沟进行交替排放。项目使用1套“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排气筒编号为8#;

硫化废气:目前项目共使用14台×7条生产线的形式对轮胎进行硫化,硫化产生的废气通过硫化支地沟进行排放,每两条线共用一套废气处理设施。目前项目使用4套“初效过滤+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后,通过4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1、硫化废气处理装置由1套“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变为4套“初效过滤+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2、1根排气筒变为4根排气筒。

根据核算,废气设施处理效率不变,活性炭更换频次增加,导致危废产生量增加,而且折算后非*烷总烃排放浓度未满足排放标准限值。企业应根据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要求对硫化车间现有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整改。

其他废气:密炼车间原辅料添加工序(炭黑车间、化学称量车间)均配有1套含尘废气处理装置,对产生的粉尘进行处理,编号为10#-11#。

炭黑库废气:炭黑库产生废气经2套自带高效率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化学原料称量废气:目前项目2套化学原料称量设备,产生的废气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1.化学称量车间废气装置由1套含尘废气处理装置变为2套含尘废气处理装置;1.根排气筒变为2根排气筒

强化了化学称量车间废气,新增排气筒数量未导致总量超标

固废

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600m2

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200m2

占地面积增大

占地面积不变,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1#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110m2

1#危废暂存间,占地面积80m2

占地面积减小

总占地面积不变,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2#危废暂存间(暂存废油),占地面积50m2

2#危废暂存间(暂存废油),占地面积80m2

占地面积增大

风险防范措施

车间设置了越限报警和连锁保护系统、灭火器、消防栓、事故池900m3

本项目车间设置了越限报警和连锁保护系统、灭火器、消防栓;厂区设有1座1472.51m3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池)

事故应急池容积增大,事故应急池与初期雨水池共用

容积满足要求,因此事故应急池与初期雨水池共用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根据表3.9-1项目变动情况一览表分析,本次项目验收范围内的性质、地点、生产工艺、规模均未发生变动,项目的变动主要为环保设施、生产设备、建设内容及平面布局。上述变动未导致环境影响发生显著变化,本次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污染物实测浓度均能达标排放。依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文),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厂区设有1座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100t/d,本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项目排放污水主要是车间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生活废水以及食堂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地面冲洗废水、循环冷却水一并进入厂内污水站处理,经处理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及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排入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经其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3838-2002)中一级A标准后尾水排入横沟河,汇入淦河,最终汇入斧头湖。

(二)废气

(1)有组织排放

①母炼、终练废气

密炼车间的5台(3台为母炼机,2台为终炼机,母炼和终炼在橡胶工业中均称为密炼),密炼机配备5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废气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集中吸气后,进入1台“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根29m高排气筒排放。

②母炼、终练挤出和开炼废气

密炼车间的母炼、终练挤出和开炼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台“活性炭吸脱附+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

③母炼冷却废气

密炼车间3条母炼胶片冷却线废气收集后经1套“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然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

④终炼冷却废气

密炼车间2条终炼胶片冷却线废气收集后经1套“初效过滤+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然后由1根23m高排气筒排放。

⑤开炼压延挤出废气

开炼机压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初效过滤+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废气由1根25m排气筒排放。

⑥硫化废气

目前硫化车间共使用14台×7条生产线的形式对轮胎进行硫化,硫化产生的废气通过硫化支地沟进行排放,每两条线共用一套废气处理设施。目前项目使用4套“初效过滤+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处理后,通过4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⑦炭黑库废气

炭黑库产生废气经2套自带高效率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⑧化学原料称量废气

目前项目2套化学原料称量设备,产生的废气经2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由2根20m高排气筒排放。

⑨锅炉废气

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SNCR脱硝+碱法脱硫”,通过1根45m高烟囱排放。

⑩食堂废气

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屋顶排放。

(2)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来源于各生产车间生产过程中未被完全捕集的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厂房通风,自然稀释,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三)噪声

本项目生产车间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密炼车间、开练压延车间、成型车间、硫化车间等生产设备等。治理措施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设置基础减振。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一般固废、危险固废以及员工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主要有废包装材料、废橡胶、废边角料(含橡胶碎屑、废钢丝、废纤维)、不合格产品、锅炉煤渣及脱硫除尘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制氮站分子筛、废离子交换树脂;危险废物有沾染危废的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矿物油。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废橡胶、废边角料(含橡胶碎屑、废钢丝、废纤维)、不合格产品外售给物质回收部门;锅炉煤渣及脱硫 (略) 做建材;制氮站分子筛5年更换一次,由厂商回收,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期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

本项目设置一座容积为1472.51m3事故池(兼初期雨水池)。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水处理站处理效率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对悬浮物处理效率在88.2%-90.1%之间;对化学需氧量处理效率在81.5%-82.7%之间;对生化需氧量处理效率在82.6%-82.7%之间,对氨氮处理效率在77.0%-75.7%之间;对总磷处理效率在77.3%-79.3%之间;对总氮处理效率在74.4%-75.4%之间;对动植物油处理效率在72.4%-76.9%之间。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总排口的pH值在7.0-7.2之间、悬浮物日均值最大值为12mg/L、化学需氧量日均值最大值为51mg/L、生化需氧量日均值最大值为14.6mg/L、石油类未检出、动植物油日均值最大值为0.08mg/L、总磷日均值最大值为0.42mg/L、总氮日均值最大值为20.2mg/L、氨氮日均值最大值为7.74mg/L,其中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石油类、总磷、氨氮、总氮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和高新区三期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2)废气

①有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炭黑车间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5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1#化学称量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6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2#化学称量废气排气筒中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2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密炼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5mg/m3;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4.77mg/m3,颗粒物和非*烷总烃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密炼压出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03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母炼冷却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13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终炼冷却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2.32mg/m3,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开炼压延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0mg/m3;非*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1.38mg/m3,颗粒物和非*烷总烃均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1#硫化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折算后最大排放浓度为40.8mg/m3,未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2#硫化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折算后最大排放浓度为38.2mg/m3,未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3#硫化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折算后最大排放浓度为42.1mg/m3,未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4#硫化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烷总烃折算后最大排放浓度为113mg/m3,未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锅炉排气筒中二氧化硫最大排放浓度为71mg/m3,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01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4.7mg/m3,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3.1E-5mg/m3,烟气黑度最大排放浓度为<1级,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煤锅炉特别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油烟排放口中油烟最大排放浓度为1.38mg/m3,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相应标准要求。

②无组织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控点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0.349mg/m3;非*烷浓度最大值为0.7mg/m3;硫化氢浓度最大值为0.008mg/m3;氨(氨气)浓度最大值为0.07mg/m3;臭气浓度为未检出;其中颗粒物、非*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厂界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硫化氢、氨气、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值。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非*烷总烃最大浓度值为1.20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1小时平均浓度值。

(3)厂界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1-▲4点位昼间噪声监测值最大值58.7dB(A),夜间噪声监测值最大值为48.7dB(A),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次项目阶段性验收期间排放总量为化学需氧量:0.9763t/a,氨氮:0.0976t/a、SO2:8.53t/a、

氮氧化物:13.15t/a、烟(粉)尘:4.1296t/a、VOCs:8.7889t/a,满足环评报告、环评批复以及已购买总量指标要求。

(5)废气在线监测设施比对

验收期间,锅炉排放口CEMS系统比对因子检测结果均在运行误差范围内,符合《固定污染源烟气(S0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75-2017)的规定相关要求。

六、存在的问题和要求

1、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从环保措施、应急措施等变更情况进一步列表分析项目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2、炭黑投料过程收集措施效率过低,建议采用料仓、增加投料收集罩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炭黑车间地面车间冲洗水未有效收集,应设置清洗水收集措施,确保地面清洗水全部进入污水处理站。

3、雨水管网建设不规范,加快雨水管网及闸阀的建设。(明确初期雨收集范围,核实初期雨水池容积,补充雨水管网示意图)

4、对照《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核实本项目废气达标性分析;加快硫化车间废气处理设施改造;规范废气采样平台、采样口建设;废气管道连接处有炭黑尘外漏,应进行密闭性检查改造;补充采用覆膜除尘袋相关资料。

5、对照环评及设计规范要求,完善全场防渗要求,补充重点防渗区防渗层施工说明。

6、危险废物暂存间、煤渣堆放场建设不规范,分别按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厂区内贮存要求加快改造。补充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7、加快锅炉废气在线监测设施验收。

七、验收组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批复中规定的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要求,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进一步落实上述整改要求且完善验收监测报告的前提下,项目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条件。

(略)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验收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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