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二〇二三年3月份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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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泉港生态环境局二〇二三年3月份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3.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泉港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生产废水排放方案变更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一、项目名称:生产废水排放方案变更项目

二、建设地点:泉港区高新技术产业园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华大 (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泉港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内容是对原生产废水排放方案进行变更,铺设厂区污水处理 (略) 政管网接管处污水管道(管道长度300m,管径约DN200mm),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约15%生产废水(62.6t/d)回用于混凝土搅拌工序,约85%生产废水(355t/d)经铺设污 (略) 政污水管网,变更后生产废水排放量为*m3/a,具体建设内容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蒸汽氧化冷凝水、锅炉清洗废水、锅炉脱硫除尘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项目锅炉除尘脱硫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蒸汽养护冷凝水和少量的锅炉清洗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纳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废气污染物。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噪声生产设备。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无新增固体废物。

七、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 (略) 泉港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生产废水排放方案变更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一、项目名称:生产废水排放方案变更项目

二、建设地点:泉港区高新技术产业园

三、建设单位: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华大 (略)

五、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泉港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内容是对原生产废水排放方案进行变更,铺设厂区污水处理 (略) 政管网接管处污水管道(管道长度300m,管径约DN200mm),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约15%生产废水(62.6t/d)回用于混凝土搅拌工序,约85%生产废水(355t/d)经铺设污 (略) 政污水管网,变更后生产废水排放量为*m3/a,具体建设内容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蒸汽氧化冷凝水、锅炉清洗废水、锅炉脱硫除尘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项目锅炉除尘脱硫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蒸汽养护冷凝水和少量的锅炉清洗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后纳入泉港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废气污染物。

3、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噪声生产设备。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无新增固体废物。

七、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八、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九、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595-*

地址: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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