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救助管理站创建二级救助站改扩建工程-湛江市救助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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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救助管理站创建二级救助站改扩建工程-湛江市救助管理站

建设单位 (略) 救助管理站
工程名称 (略) 救助管理站创建二级救助站改扩建工程
建设地址霞山区椹川大道西五路25号
建设规模总基底面积875.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46.05平方米(计容面积),其中,综合楼面积3114.22平方米(原有建筑加建一层建筑面积217.49平方米,新建五层综合楼建筑面积2896.73平方米),门卫室面积31.83平方米。合同价格1311.7913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核工业赣州工程 (略)
设计单位 (略) (略)
施工单位 (略)
监理单位桃 (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陈文聪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李水明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鲁成西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王开宇总监理工程师陈陶
合同工期2022.02.15~2022.07.19
状态正常
备注质量监督注册号:XZ*;安全监督注册号:XA*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
定予以处罚。
建设单位 (略) 救助管理站
工程名称 (略) 救助管理站创建二级救助站改扩建工程
建设地址霞山区椹川大道西五路25号
建设规模总基底面积875.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146.05平方米(计容面积),其中,综合楼面积3114.22平方米(原有建筑加建一层建筑面积217.49平方米,新建五层综合楼建筑面积2896.73平方米),门卫室面积31.83平方米。合同价格1311.7913万元
工程总承包单位
勘察单位核工业赣州工程 (略)
设计单位 (略) (略)
施工单位 (略)
监理单位桃 (略)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陈文聪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李水明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鲁成西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王开宇总监理工程师陈陶
合同工期2022.02.15~2022.07.19
状态正常
备注质量监督注册号:XZ*;安全监督注册号:XA*

注意事项: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
延期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
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
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检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
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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