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区行政审批局2023年3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柯桥区行政审批局2023年3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 | (略) 柯桥区杨汛桥街道后童村 | (略) | (略) (略) 厂房,实施3500吨/年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建成后,年处理3500吨废旧锂离子电池,年可回收正负极混合粉末约215.8吨、铜粉约29.1吨、铝粉约48.7吨、梯次利用电池约1575吨等。(无蓄电池处理)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有冷却循环排污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初期雨水收集后经过滤作为冷却系统补充用水,冷却循环排污水作为喷淋用水,均不对外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接入污水管网。 废气: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和处理。 噪声:落实相应的降噪隔声措施,厂界外排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严格规范危废和固废、原料暂存场所,按环评要求做好各类固废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严防二次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区行政审批局综合评估科窗口 联系电话:0575-*
通讯地址:柯桥纺都路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 | (略) 柯桥区杨汛桥街道后童村 | (略) | (略) (略) 厂房,实施3500吨/年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项目建成后,年处理3500吨废旧锂离子电池,年可回收正负极混合粉末约215.8吨、铜粉约29.1吨、铝粉约48.7吨、梯次利用电池约1575吨等。(无蓄电池处理) | / | 企业承诺按环评落实环保治理措施 |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有冷却循环排污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初期雨水收集后经过滤作为冷却系统补充用水,冷却循环排污水作为喷淋用水,均不对外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接入污水管网。 废气: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做好各类废气的收集和处理。 噪声:落实相应的降噪隔声措施,厂界外排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固废:严格规范危废和固废、原料暂存场所,按环评要求做好各类固废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和处置工作,严防二次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区行政审批局综合评估科窗口 联系电话:0575-*
通讯地址:柯桥纺都路1066号公共服务大楼 邮编:*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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