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数字福建建设成果展示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FJ00102-3000-2023-00054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数字福建建设成果展示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批复-FJ00102-3000-2023-00054
(略) 经济信息中心:
报来《 (略) 经济信息中心关于申请批复<数字福建建设成果展示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闽信〔2023〕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数字福建建设成果展示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数字福建建设成果展示馆项目(项目编码:2302-*-04-04-*)。
二、项目建设地点: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二期(一、二楼)。
三、项目单位: (略) 经济信息中心。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分展区建设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两部分,按照“数字+实体”内容相结合的模式开展设计建设,其中展区建设包括序厅,以及第一、二、三、四、五展区的多媒体内容和配套硬件、大屏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主要包括展馆相关的装饰装修、基础设施、中控系统等。展馆总面积2150平方米。
五、项目建设期限:批复后8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2118万元,由数字福建建设资金安排。
七、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并根据《 (略) 信息化工程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项目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建设应用要求:
按照《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抓好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涉及项目相关标准,与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衔接。
十、项目方案或项目申报函若存在与本复函内容不一致,以本复函为准。
十一、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须报我委同意。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数字福建建设成果展示馆项目投资概算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数字福建建设成果展示馆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 费用类别 | 投资概算(万元) | 备注 | |
一 | 工程建设费用 | 1943.14 | (一)+(二) | |
(一)展区建设 | 多媒体内容 | 配套硬件 | 1+2+3+…+6 | |
495.60 | 450.86 | |||
1 | 序厅 | 124.20 | 97.00 | |
2 | 第一展区 | 14.10 | 19.80 | |
3 | 第二展区 | 15.00 | 17.03 | |
4 | 第三展区 | 99.00 | 146.30 | |
5 | 第四展区 | 175.20 | 99.36 | |
6 | 第五展区 | 68.10 | 71.37 | |
(二)基础配套建设 | 996.68 | 1+2+3 | ||
1 | 展馆装饰装修 | 630.67 | ||
2 | 展馆基础设施 | 301.31 | ||
3 | 展馆中控系统 | 64.70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74.88 | 1+2+3+4 | |
1 | 项目可研设计费用 | 38.86 | (工程费用)×2% | |
2 | 系统集成与培训费用 | 58.29 | (工程费用)×3% | |
3 | 系统工程监理费用 | 38.86 | (工程费用)×2% | |
4 | 系统测试与安全评测费用 | 38.86 | (工程费用)×2% | |
合计 | 2118 | 一+二 |
(略) 经济信息中心:
报来《 (略) 经济信息中心关于申请批复<数字福建建设成果展示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的请示》(闽信〔2023〕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数字福建建设成果展示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暨初步设计方案,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数字福建建设成果展示馆项目(项目编码:2302-*-04-04-*)。
二、项目建设地点: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二期(一、二楼)。
三、项目单位: (略) 经济信息中心。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分展区建设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两部分,按照“数字+实体”内容相结合的模式开展设计建设,其中展区建设包括序厅,以及第一、二、三、四、五展区的多媒体内容和配套硬件、大屏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主要包括展馆相关的装饰装修、基础设施、中控系统等。展馆总面积2150平方米。
五、项目建设期限:批复后8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2118万元,由数字福建建设资金安排。
七、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单位申请施工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请严格依法依规并根据《 (略) 信息化工程项目招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鉴于项目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建设应用要求:
按照《党委(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抓好项目建设应用的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涉及项目相关标准,与省信息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衔接。
十、项目方案或项目申报函若存在与本复函内容不一致,以本复函为准。
十一、项目实施过程中若有重要变更,须报我委同意。
请据此批复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数字福建建设成果展示馆项目投资概算表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数字福建建设成果展示馆项目投资概算表
序号 | 费用类别 | 投资概算(万元) | 备注 | |
一 | 工程建设费用 | 1943.14 | (一)+(二) | |
(一)展区建设 | 多媒体内容 | 配套硬件 | 1+2+3+…+6 | |
495.60 | 450.86 | |||
1 | 序厅 | 124.20 | 97.00 | |
2 | 第一展区 | 14.10 | 19.80 | |
3 | 第二展区 | 15.00 | 17.03 | |
4 | 第三展区 | 99.00 | 146.30 | |
5 | 第四展区 | 175.20 | 99.36 | |
6 | 第五展区 | 68.10 | 71.37 | |
(二)基础配套建设 | 996.68 | 1+2+3 | ||
1 | 展馆装饰装修 | 630.67 | ||
2 | 展馆基础设施 | 301.31 | ||
3 | 展馆中控系统 | 64.70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174.88 | 1+2+3+4 | |
1 | 项目可研设计费用 | 38.86 | (工程费用)×2% | |
2 | 系统集成与培训费用 | 58.29 | (工程费用)×3% | |
3 | 系统工程监理费用 | 38.86 | (工程费用)×2% | |
4 | 系统测试与安全评测费用 | 38.86 | (工程费用)×2% | |
合计 | 2118 | 一+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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