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拟审《钢化玻璃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拟审《钢化玻璃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拟审《钢化玻璃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钢化玻璃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钢化玻璃加工厂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始甸社区居委会 ,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33′54.814″,北纬 24°57′11.751″。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云南 (略)
环评单位:云南莱恩 (略)
建设内容:项目 (略) 宏信物流园B区厂房7栋1号和8栋3号建设钢化玻璃及系列产品生产线,总占地面积6031.62㎡,建筑面积5777.4㎡,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建设内容见表1。
表1 建设项目内容一览表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备注 | ||
主体工程 | 加工区 | 加工区占地面积为5471.4m2,分别布设钢化、夹胶、中空三条生产线,主要产品为钢化玻璃、夹胶玻璃、中空玻璃,主要生产工艺:切割、磨边、清洗、钢化、夹胶、封边。 | 新建 | |
原料堆放区 | 位于生产车间南侧;占地面积为200m2,用于临时堆放项目所用的原辅料。 | 新建 | ||
成品堆放区 | 位于生产车间内;位于加工区西侧,占地面积600m2。 | 新建 | ||
辅助工程 | 办公区 | 位于生产车间北面,占地面积306m2(两层),用于项目内日常办公。 | 新建 | |
公用工程 | 供水 | 市政给水管网供给,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中的清洗用水、磨边用水。 | 依托 | |
排水 |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通过雨水管网外排;生产中的清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工作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员工洗手和如厕,主要依托项目区东面20m处的公共厕所。 | 新建 | ||
供电 | 由市政供电。 | 依托 | ||
环保工程 | 废气 | 夹胶废气 | 夹胶废气通过集气罩(集气效率90%)收集后,经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一体机处理,最终经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 | 新建 |
涂胶废气 | 项目在涂胶机及封胶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集气效率90%)收集涂胶及封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的废气与夹胶废气一并进入同一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处理效率60%)处理后经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 | 新建 | ||
废水 |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主要为磨边用水和清洗用水。项目磨边工序使用磨边机 对玻璃片进行湿法磨边,磨边后需进行清洗机清洗(使用普通自来水,不添加任何清洗剂) ,以除去玻璃片表面碎屑,产生的废水分别经设备自带的滤网水槽(6m*1.5m*0.5m)沉淀后,循环使用。 | 新建 | |
固废 | 危废暂存间 | 在生产厂房内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内,建筑面积10m2,用于存放项目产生的废机油(HW08)、废活性炭(HW49)、废UV灯管(HW29)、废硅酮胶桶和废*基胶桶(HW49),暂存间设计及防渗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且需要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设置危险废物标识牌。 | 新建 | |
一般固废 | 在危废暂存间旁设置1间30m2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用于收集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废。收集后统一外售。 | 新建 | ||
生活垃圾 | 生产厂房及办公区设多个垃圾桶,用于收集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新建 | ||
噪声 | 建筑隔声 | 厂房隔声,加工机械加隔垫。 | 新建 |
二、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采取洒水降尘
(二)废水: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噪声: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四)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指定地点处置,设备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项目设置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夹胶和涂胶废气。
夹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同涂胶废气一起经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一体机处理,最终由DA001排气筒排放。涂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同夹胶废气一起经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一体机处理,最终由DA001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磨边废水、清洗废水经设备自带的滤网水槽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噪声:项目夜间不生产,产噪设备置于室内,对噪声较高的设备安装减震垫。根据《报告表》预测分析结果,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
(四)固体废物:玻璃边角料、玻璃沉渣、废包装材料、废胶片、废铝材统一收集后定期外售;不合格品返回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规定。
(五)地下水:地面已硬化,要求危废间的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做好基础防渗,防渗系数达到≤10-10cm/s。
(六)土壤:危废间的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做好基础防渗,防渗系数达到≤10-10cm/s。
(七)环境风险:
①项目区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10)的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灭火器材应放在明显、易取的地方,应定期对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维护。
②项目区杜绝各种非生产性明火存在。
③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消防安全标志。
④搬运废机油和废胶桶时要轻装轻卸,包装桶应确保无破损,若发现破损应立即更换,避免废机油泄漏,存放于阴凉通风的地方,远离火源。
⑤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及裙脚进行重点防渗,渗透系数≤1×10-10cm/s。危废间设置规范标识标牌。
⑥若发生火灾事故,会产生消防废液,消防废液禁止外排,经检测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钢化玻璃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mail:*@*26.com
电话:(0871)*,*
地址: (略) 连然街道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裙楼 (略) 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略) 草铺街道麒腾路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11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邮编:*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拟审《钢化玻璃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钢化玻璃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钢化玻璃加工厂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太平新城街道办事处始甸社区居委会 ,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2°33′54.814″,北纬 24°57′11.751″。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云南 (略)
环评单位:云南莱恩 (略)
建设内容:项目 (略) 宏信物流园B区厂房7栋1号和8栋3号建设钢化玻璃及系列产品生产线,总占地面积6031.62㎡,建筑面积5777.4㎡,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建设内容见表1。
表1 建设项目内容一览表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备注 | ||
主体工程 | 加工区 | 加工区占地面积为5471.4m2,分别布设钢化、夹胶、中空三条生产线,主要产品为钢化玻璃、夹胶玻璃、中空玻璃,主要生产工艺:切割、磨边、清洗、钢化、夹胶、封边。 | 新建 | |
原料堆放区 | 位于生产车间南侧;占地面积为200m2,用于临时堆放项目所用的原辅料。 | 新建 | ||
成品堆放区 | 位于生产车间内;位于加工区西侧,占地面积600m2。 | 新建 | ||
辅助工程 | 办公区 | 位于生产车间北面,占地面积306m2(两层),用于项目内日常办公。 | 新建 | |
公用工程 | 供水 | 市政给水管网供给,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产中的清洗用水、磨边用水。 | 依托 | |
排水 |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通过雨水管网外排;生产中的清洗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工作人员不在项目区食宿,员工洗手和如厕,主要依托项目区东面20m处的公共厕所。 | 新建 | ||
供电 | 由市政供电。 | 依托 | ||
环保工程 | 废气 | 夹胶废气 | 夹胶废气通过集气罩(集气效率90%)收集后,经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一体机处理,最终经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 | 新建 |
涂胶废气 | 项目在涂胶机及封胶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集气效率90%)收集涂胶及封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的废气与夹胶废气一并进入同一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一体机处理(处理效率60%)处理后经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 | 新建 | ||
废水 |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主要为磨边用水和清洗用水。项目磨边工序使用磨边机 对玻璃片进行湿法磨边,磨边后需进行清洗机清洗(使用普通自来水,不添加任何清洗剂) ,以除去玻璃片表面碎屑,产生的废水分别经设备自带的滤网水槽(6m*1.5m*0.5m)沉淀后,循环使用。 | 新建 | |
固废 | 危废暂存间 | 在生产厂房内设置1间危废暂存间,位于生产车间内,建筑面积10m2,用于存放项目产生的废机油(HW08)、废活性炭(HW49)、废UV灯管(HW29)、废硅酮胶桶和废*基胶桶(HW49),暂存间设计及防渗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且需要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设置危险废物标识牌。 | 新建 | |
一般固废 | 在危废暂存间旁设置1间30m2的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用于收集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等一般固废。收集后统一外售。 | 新建 | ||
生活垃圾 | 生产厂房及办公区设多个垃圾桶,用于收集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新建 | ||
噪声 | 建筑隔声 | 厂房隔声,加工机械加隔垫。 | 新建 |
二、 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采取洒水降尘
(二)废水: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噪声: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四)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指定地点处置,设备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 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项目设置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夹胶和涂胶废气。
夹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同涂胶废气一起经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一体机处理,最终由DA001排气筒排放。涂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同夹胶废气一起经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一体机处理,最终由DA001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磨边废水、清洗废水经设备自带的滤网水槽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噪声:项目夜间不生产,产噪设备置于室内,对噪声较高的设备安装减震垫。根据《报告表》预测分析结果,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
(四)固体废物:玻璃边角料、玻璃沉渣、废包装材料、废胶片、废铝材统一收集后定期外售;不合格品返回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贮存及危废间设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相关规定。
(五)地下水:地面已硬化,要求危废间的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做好基础防渗,防渗系数达到≤10-10cm/s。
(六)土壤:危废间的设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做好基础防渗,防渗系数达到≤10-10cm/s。
(七)环境风险:
①项目区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10)的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灭火器材应放在明显、易取的地方,应定期对消防设施及灭火器材进行检查、维护。
②项目区杜绝各种非生产性明火存在。
③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消防安全标志。
④搬运废机油和废胶桶时要轻装轻卸,包装桶应确保无破损,若发现破损应立即更换,避免废机油泄漏,存放于阴凉通风的地方,远离火源。
⑤危险废物暂存间地面及裙脚进行重点防渗,渗透系数≤1×10-10cm/s。危废间设置规范标识标牌。
⑥若发生火灾事故,会产生消防废液,消防废液禁止外排,经检测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公众参与。
五、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钢化玻璃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 反馈方式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mail:*@*26.com
电话:(0871)*,*
地址: (略) 连然街道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裙楼 (略) 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略) 草铺街道麒腾路安宁工业园区中小企业科技孵化基地11 (略) 生态环境局安宁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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