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环行审〔2023〕14号关于《安徽华威矿产设备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橡胶筛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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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环行审〔2023〕14号关于《安徽华威矿产设备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橡胶筛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太环行审〔2023〕14号 签发人:高铜涛

关于《安徽 (略) 年产3000吨橡胶筛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安徽 (略) :

你公司报来《安徽 (略) 年产3000吨橡胶筛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112-*-04-05-*)收悉。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授权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承担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的通知》(阜环函〔2019〕534号)和环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 (略) 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位于太和县城关镇工业园区纬一(东)路南侧,总投资12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该项目为扩建项目。依托现有厂区已建空置生产车间面积4000平方米进行建设,其中生产用房2000平方米,仓库用房2000平方米。购置相关生产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环境保护等公用辅助工程。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废水收集治理。厂区要实行雨污分流。该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太和第三污水处理厂的接管限值后,与循环冷却外排废水、软水制备浓水排至太和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生产废气经密闭负压排风设施收集后,通过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该项目废气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新建企业大气污染排放限值,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新改扩建标准。无组织厂区内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排放限值。天然气锅炉燃气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重点地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根据《20 (略)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氮氧化物经低氮燃烧技术后,原则上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每立方米。

3、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相应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按国家标准和规定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和最终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措施,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标志并做好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危险废物须及时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转移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切实做好厂区防渗。

5、根据《报告表》,该项目设置5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保留和新建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6、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要制定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强化应急演练,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因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该项目设置一座180立方米的应急事故池,原则上事故水自流进入应急池,确保不进入外环境。

7、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所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不得擅自更改和停用,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做好与排污许可的衔接,将批准的《报告表》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登记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四、项目要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你公司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太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项目建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以上审批意见仅限于本《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略) 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3月8日

抄送: (略) 生态环境局,城关镇人民政府,太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略) 环协环境规 (略)


太环行审〔2023〕14号 签发人:高铜涛

关于《安徽 (略) 年产3000吨橡胶筛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安徽 (略) :

你公司报来《安徽 (略) 年产3000吨橡胶筛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112-*-04-05-*)收悉。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授权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承担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工作的通知》(阜环函〔2019〕534号)和环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 (略) 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位于太和县城关镇工业园区纬一(东)路南侧,总投资12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该项目为扩建项目。依托现有厂区已建空置生产车间面积4000平方米进行建设,其中生产用房2000平方米,仓库用房2000平方米。购置相关生产设备,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环境保护等公用辅助工程。

三、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和环境管理中,应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废水收集治理。厂区要实行雨污分流。该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太和第三污水处理厂的接管限值后,与循环冷却外排废水、软水制备浓水排至太和县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2、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生产废气经密闭负压排风设施收集后,通过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该项目废气排放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新建企业大气污染排放限值,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新改扩建标准。无组织厂区内排放的非*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中排放限值。天然气锅炉燃气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重点地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根据《20 (略)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要求,氮氧化物经低氮燃烧技术后,原则上排放浓度不高于50毫克每立方米。

3、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以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相应标准。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按国家标准和规定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厂内暂存和最终综合利用或处理处置措施,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设置危险废物标志并做好防渗漏措施,危险废物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危险废物须及时委托有危险废物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转移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切实做好厂区防渗。

5、根据《报告表》,该项目设置50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保留和新建环境保护敏感目标。

6、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要制定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强化应急演练,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因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该项目设置一座180立方米的应急事故池,原则上事故水自流进入应急池,确保不进入外环境。

7、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所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不得擅自更改和停用,确保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做好与排污许可的衔接,将批准的《报告表》中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及其他有关内容,按照排污许可技术规范要求,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登记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四、项目要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五、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你公司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日常环境监管工作由太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具体负责。项目建成后,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环境保护设施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六、以上审批意见仅限于本《报告表》确定的建设内容,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国家相关法规、政策、标准有新变化的,按新要求执行。

(略) 太和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3年3月8日

抄送: (略) 生态环境局,城关镇人民政府,太和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略) 环协环境规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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