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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华电奉节杉树包60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重庆华电奉节杉树包60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华 (略) 奉节分公司:
你司提交的重庆华电奉节杉树包60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20-*-44-03-*)和《重庆华电奉节杉树包60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理由和内容。
(二)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三)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3年。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60.37hm2。
(五)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六)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1501.89万元,其中:主体已列978.42万元,原方案新增486.65万元,变更方案新增36.82万元(其中:独立费用18.00万元,基本预备费1.0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7.74万元(不含已缴纳66.78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本方案变更后项目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84.52万元,项目法人依据原批复已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66.78万元,还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7.74万元。接此许可文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方案批准后,项目的地点、规模、水土保持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符合“水利部第53号令”第十六条明确的情形,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报我局审批。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重庆华电奉节杉树包60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变更方案特性表
2.重庆华电奉节杉树包60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略) 水利局
2023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
附件1
重庆华电奉节杉树包60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变更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重庆华电奉节杉树包60MW风电项目 | 流域管理机构 |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 |||||||||||||||||||
(略) (市、区) | (略) | (略) 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奉节县 | |||||||||||||||||
项目规模 | 装机容量为60MW | 总投资(万元) | 48135.58 | 土建投资(万元) | 15042.73 | |||||||||||||||||
动工时间 | 2021年11月 | 完工时间 | 2023年3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3年 | |||||||||||||||||
工程占地(hm2) | 60.37 | 永久占地(hm2) | 1.57 | 临时占地(hm2) | 58.80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利用方 | 余(弃)方 | |||||||||||||||||
70.56 | 39.40 | / | 5.62 | 25.54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略)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地貌类型 | 中山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侵蚀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60.37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 6048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4805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风电机组防治区 | 原方案新增:表土剥离9509m3,表土回覆9509m3,土地整治44949m2 | 主体设计:栽植灌木22470株 原方案新增:撒播草籽44949m2,栽植藤蔓1124株 | 原方案新增:防雨布遮盖500m2 | |||||||||||||||||||
升压站防治区 | 主体设计:排水沟307m 原方案新增:表土剥离550m3,表土回覆550m3,土地整治498m2 | 主体设计:场地绿化498m2 原方案新增:栽植藤蔓100株 | / | |||||||||||||||||||
集电线路防治区 | 原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540m3,表土回覆1540m3,土地整治19800m2 | 原方案新增:撒播草籽19800m2 | / | |||||||||||||||||||
道路工程防治区 | 主体设计:排水沟21820m 原方案新增:沉砂池17口,表土剥离27709m3,表土回覆27709m3,土地整治*m2 | 主体设计:栽植灌木67275株 原方案新增:撒播草籽*m2,栽植藤蔓36215株 | 原方案新增:防雨布遮盖67275m2 | |||||||||||||||||||
施工生产防治区 | 原方案新增:表土剥离2800m3,表土回覆2800m3,复耕5600m2 | / | / | |||||||||||||||||||
弃渣场防治区 | 主体设计:排水沟3322m,沉砂池25口,挡渣墙542m 原方案新增:表土剥离5292m3,表土回覆5292m3,土地整治52903m2 | 主体设计:撒播草籽52903m2 | 主体设计:防雨布遮盖2000m2 | |||||||||||||||||||
表土堆场防治区 | 原方案新增:复耕5300m2 | / | / | |||||||||||||||||||
投资(万元) | 783.85(方案新增160.34) | 395.65(方案新增41.74) | 45.55(方案新增44.55)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1501.89(方案新增523.47) | 独立费(万元) | 127.60(方案新增127.60) | |||||||||||||||||||
监理费(万元) | 36.00 | 监测费(万元) | 39.87 | 补偿费(万元) | 84.52(方案新增17.74)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 (略) | 建设单位 | 华 (略) 奉节分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71P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612UQ74X | |||||||||||||||||||
法定代表人 | 王翼 | 法定代表人 | 王勇 | |||||||||||||||||||
地址 | (略) 渝北区龙山一路5号扬子江商务中心23-2 | 地址 | (略) 奉节县云雾土家族乡红椿村6社17号1幢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伟光/17点击查看>>27 | 联系人及电话 | 潘昌远/18点击查看>>37 | |||||||||||||||||||
电子信箱 | 13点击查看>>*@*q.com | 电子信箱 | 16点击查看>>*@*q.com |
附件2
重庆华电奉节杉树包60MW风电项目水土
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3年1月11日, (略) 水利局组织召开了《重庆华电奉节杉树包60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奉节县水利局、华 (略) 奉节分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重庆 (略) (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审阅了《水保方案》,与会人员会上听取了项目法人和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并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渝水〔2018〕267号”、“水保监〔2020〕63号”和“渝水规范〔2021〕2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项目法人于2023年2月16日提交了《水保方案》(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缘由介绍清楚。
2021年9月24日,本项目取得了批复“渝水许可〔2021〕79号”。由于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减少风电机组5台、施工及检修道路全线长度增加20%以上、在原水保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依据《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办水保〔2016〕65号)规定,项目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要求。
(二)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和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基本正确。
(三)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3年。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成果,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60.37hm2。
(五)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六)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至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重庆华电奉节杉树包60MW风电项目场址位于奉节县*高镇、吐祥镇、青龙镇、安坪镇,属新建项目,总装机容量为60MW,工程规模为大型工程,工程等别为III等。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安装19台风力发电机组(15台单机容量为3.2MW的风力发电机组、4台单机容量为3.0MW的风力发电机组);集电线路33.01km(其中沿本项目建设道路敷设21.78km,沿已有乡村道路敷设2.20km,架空线路9.03km)、道路工程40.76km(新建道路21.08km,改扩建道路19.68km)。工程占地面积60.37hm2(其中:永久占地1.57hm2,临时占地58.80hm2);工程土石方开挖量70.56万m3(含表土剥离4.74万m3),回填方39.40万m3(含表土回覆4.74万m3),石方利用5.62万m3,弃方25.54万m3。项目原批复的6处渣场未启用,按就近排放原则沿施工道路增设渣场14处,占地面积5.29hm2,实际堆渣25.54万m3。工程已于2021年11月开工,计划于2023年3月完工,总工期17个月。项目静态总投资48135.5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5042.73万元。
(二)项目区自然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对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二)同意对项目建设方案、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施工方法等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三)基本同意对各弃渣场设置的水土保持评价。弃渣场变更后占地面积减少,有利于水土保持;重新布设的14处弃渣场下游1km内无公共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环境敏感区,满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渣场选址基本合理。
(四)同意对主体工程设计中的水土保持措施评价及界定成果。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分析结论。
(二)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60.37hm2,损毁植被面积49.15hm2。
(三)同意水土流失量预测方法及结果,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6048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4805t。
(四)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结论和指导性意见。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同意项目区划分为风电机组、升压站、集电线路、道路工程、施工生产、弃渣场、表土堆场共7个水土流失防治区。
(二)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保功能的措施和方案新增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同意各防治区措施布局及措施典型设计。
1.风电机组防治区
施工前,已对风机平台进行了表土剥离,剥离表土就近堆放在风机平台内。施工过程中,对部分裸露地表及边坡利用防雨布进行覆盖。施工后期,对风机平台及填方边坡可绿化区域进行土地整治、覆土,并撒播草籽、栽植灌木、栽藤蔓进行绿化。
2.升压站防治区
施工前,已对升压站区域进行了表土剥离,剥离表土就近堆放在升压站内。施工后期,主体沿站内构筑物及道路一侧敷设雨水管网,接入站外排水沟;对站内外裸露地表进行土地整治、覆土,并对站内构筑物周边空地撒播草籽、栽植藤蔓。
3.集电线路防治区
施工前,已对集电线路管沟开挖断面区域的表土进行剥离,剥离表土堆放在施工作业带内,与深层土分开堆放。施工后期,主体设计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覆土,对于占地类型为林草地的,采用撒播草籽防护。
4.道路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已对道路工程区域进行了表土剥离,剥离表土部分堆放在表土堆场内,部分表土就近集中堆放在道路两侧。施工过程中,对部分道路边坡采取撒播种草恢复了植被;在道路内侧永久排水沟位置预先进行了开挖用作临时排水沟,在排水沟末端设置沉砂池;道路一侧或两侧及填方边坡栽植灌木;对部分边坡采取防雨布进行覆盖。施工后期,对道路除路基外裸露地表、填方边坡进行土地整治、覆土,并采用撒播种草、坡脚栽植藤蔓。
5.施工生产防治区
施工前,已对施工生产区进行了表土剥离,剥离表土堆放在附近的表土堆场内。施工后期,对施工生产区进行表土回覆后复耕。
6.弃渣场防治区
项目在堆渣前已对弃渣场区域进行了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就近堆放在渣场内;堆渣过程中利用防雨布进行了遮盖;已在弃渣场设置排水沟及沉砂池,顺接至下游沟道;在弃渣场底部设置挡渣墙;在后续施工过程中,对渣场回覆表土后进行土地整治并实施植树种草恢复植被。
7.表土堆场防治区
施工后期,对表土堆场进行复耕。
(四)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可行。
六、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1501.89万元,其中:主体已列978.42万元,原方案新增486.65万元,变更方案新增36.82万元。(其中:独立费用18.00万元,基本预备费1.0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7.74万元(不含已缴纳66.78万元))。详见附件。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同意方案中提出的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水土保持管理要求。
九、评审结论
本水土保持变更方案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规定及相关要求,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技术方案基本可行。同意该方案报告通过评审。
附件:重庆华电奉节杉树包60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3年2月16日
附件
重庆华电奉节杉树包60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投资估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设计投资 | 审核投资 | 增减(+、-) | ||||||
变更方案新增 | 原水保方案 | 主体已列 | 小计 | 变更方案新增 | 原水保方案 | 主体 已列 | 小计 | |||
一 |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费 | 160.34 | 623.51 | 783.85 | 160.34 | 623.51 | 783.85 | 0.00 | ||
1 | 风电机组防治区 | 29.70 | 29.70 | 29.70 | 29.70 | 0.00 | ||||
2 | 升压站防治区 | 1.69 | 3.22 | 4.91 | 1.69 | 3.22 | 4.91 | 0.00 | ||
3 | 集电线路防治区 | 4.93 | 4.93 | 4.93 | 4.93 | 0.00 | ||||
4 | 道路工程防治区 | 98.49 | 229.11 | 327.60 | 98.49 | 229.11 | 327.60 | 0.00 | ||
5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8.67 | 8.67 | 8.67 | 8.67 | 0.00 | ||||
6 | 弃渣场防治区 | 16.81 | 391.18 | 407.99 | 16.81 | 391.18 | 407.99 | 0.00 | ||
7 | 表土堆场防治区 | 0.05 | 0.05 | 0.05 | 0.05 | 0.00 | ||||
二 |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费 | 41.74 | 353.91 | 395.65 | 41.74 | 353.91 | 395.65 | 0.00 | ||
1 | 风电机组防治区 | 4.14 | 82.13 | 86.27 | 4.14 | 82.13 | 86.27 | 0.00 | ||
2 | 升压站防治区 | 0.07 | 0.50 | 0.57 | 0.07 | 0.50 | 0.57 | 0.00 | ||
3 | 集电线路防治区 | 1.47 | 1.47 | 1.47 | 1.47 | 0.00 | ||||
4 | 道路工程防治区 | 36.06 | 245.89 | 281.95 | 36.06 | 245.89 | 281.95 | 0.00 | ||
5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0.00 | ||||||||
6 | 弃渣场防治区 | 25.39 | 25.39 | 25.39 | 25.39 | 0.00 | ||||
7 | 表土堆场防治区 | 0.00 | ||||||||
三 | 第三部分 监测措施费 | 39.87 | 39.87 | 39.87 | 39.87 | 0.00 | ||||
四 |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措施费 | 1.00 | 45.55 | 1.00 | 45.55 | 0.00 | ||||
1 | 风电机组防治区 | 0.25 | 0.25 | 0.25 | 0.25 | 0.00 | ||||
2 | 升压站防治区 | 0.00 | ||||||||
3 | 集电线路防治区 | 0.00 | ||||||||
4 | 道路工程防治区 | 44.30 | 44.30 | 44.30 | 44.30 | 0.00 | ||||
5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0.00 | ||||||||
6 | 弃渣场防治区 | 1.00 | 1.00 | 1.00 | 1.00 | 0.00 | ||||
7 | 表土堆场防治区 | 0.00 | ||||||||
8 | 其他临时措施费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五 |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 18.00 | 109.60 | 127.60 | 18.00 | 109.60 | 127.60 | 0.00 | ||
I | 第一至五部分合计 | 18.00 | 396.10 | 978.42 | 1392.52 | 18.00 | 396.10 | 978.42 | 1392.52 | 0.00 |
II | 基本预备费 | 1.08 | 23.77 | 24.85 | 1.08 | 23.77 | 24.85 | 0.00 | ||
III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17.74 | 66.78 | 84.52 | 17.74 | 66.78 | 84.52 | 0.00 | ||
IV | 总投资 | 36.82 | 486.65 | 978.42 | 1501.89 | 36.82 | 486.65 | 978.42 | 1501.89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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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 (略) 奉节分公司:
你司提交的重庆华电奉节杉树包60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020-*-44-03-*)和《重庆华电奉节杉树包60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理由和内容。
(二)方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三)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3年。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60.37hm2。
(五)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六)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七)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体系。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九)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二、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1501.89万元,其中:主体已列978.42万元,原方案新增486.65万元,变更方案新增36.82万元(其中:独立费用18.00万元,基本预备费1.0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7.74万元(不含已缴纳66.78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依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同步开展水土保持施工图设计,按程序与主体工程设计一并报经有关部门审核,作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重要防护对象应当开展点对点勘察与设计。无设计的水土保持措施,不得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严格控制施工扰动范围,禁止随意占压破坏地貌植被。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在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的水土保持责任,强化奖惩制度,规范施工行为。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所在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六)本方案变更后项目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84.52万元,项目法人依据原批复已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66.78万元,还需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17.74万元。接此许可文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七)本方案批准后,项目的地点、规模、水土保持措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符合“水利部第53号令”第十六条明确的情形,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的,或者因弃渣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并报我局审批。
(八)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和后续设计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九)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十)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重庆华电奉节杉树包60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变更方案特性表
2.重庆华电奉节杉树包60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略) 水利局
2023年3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联系人:张春才;联系电话:023-*)
附件1
重庆华电奉节杉树包60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变更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重庆华电奉节杉树包60MW风电项目 | 流域管理机构 |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 | |||||||||||||||||||
(略) (市、区) | (略) | (略) 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奉节县 | |||||||||||||||||
项目规模 | 装机容量为60MW | 总投资(万元) | 48135.58 | 土建投资(万元) | 15042.73 | |||||||||||||||||
动工时间 | 2021年11月 | 完工时间 | 2023年3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3年 | |||||||||||||||||
工程占地(hm2) | 60.37 | 永久占地(hm2) | 1.57 | 临时占地(hm2) | 58.80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利用方 | 余(弃)方 | |||||||||||||||||
70.56 | 39.40 | / | 5.62 | 25.54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略) 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地貌类型 | 中山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侵蚀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60.37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t) | 6048 | 新增水土流失量(t) | 4805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水土流失防治一级标准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防治措施及工程量 | 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风电机组防治区 | 原方案新增:表土剥离9509m3,表土回覆9509m3,土地整治44949m2 | 主体设计:栽植灌木22470株 原方案新增:撒播草籽44949m2,栽植藤蔓1124株 | 原方案新增:防雨布遮盖500m2 | |||||||||||||||||||
升压站防治区 | 主体设计:排水沟307m 原方案新增:表土剥离550m3,表土回覆550m3,土地整治498m2 | 主体设计:场地绿化498m2 原方案新增:栽植藤蔓100株 | / | |||||||||||||||||||
集电线路防治区 | 原方案新增:表土剥离1540m3,表土回覆1540m3,土地整治19800m2 | 原方案新增:撒播草籽19800m2 | / | |||||||||||||||||||
道路工程防治区 | 主体设计:排水沟21820m 原方案新增:沉砂池17口,表土剥离27709m3,表土回覆27709m3,土地整治*m2 | 主体设计:栽植灌木67275株 原方案新增:撒播草籽*m2,栽植藤蔓36215株 | 原方案新增:防雨布遮盖67275m2 | |||||||||||||||||||
施工生产防治区 | 原方案新增:表土剥离2800m3,表土回覆2800m3,复耕5600m2 | / | / | |||||||||||||||||||
弃渣场防治区 | 主体设计:排水沟3322m,沉砂池25口,挡渣墙542m 原方案新增:表土剥离5292m3,表土回覆5292m3,土地整治52903m2 | 主体设计:撒播草籽52903m2 | 主体设计:防雨布遮盖2000m2 | |||||||||||||||||||
表土堆场防治区 | 原方案新增:复耕5300m2 | / | / | |||||||||||||||||||
投资(万元) | 783.85(方案新增160.34) | 395.65(方案新增41.74) | 45.55(方案新增44.55)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1501.89(方案新增523.47) | 独立费(万元) | 127.60(方案新增127.60) | |||||||||||||||||||
监理费(万元) | 36.00 | 监测费(万元) | 39.87 | 补偿费(万元) | 84.52(方案新增17.74)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 (略) | 建设单位 | 华 (略) 奉节分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71P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612UQ74X | |||||||||||||||||||
法定代表人 | 王翼 | 法定代表人 | 王勇 | |||||||||||||||||||
地址 | (略) 渝北区龙山一路5号扬子江商务中心23-2 | 地址 | (略) 奉节县云雾土家族乡红椿村6社17号1幢 | |||||||||||||||||||
邮编 | * | 邮编 |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伟光/17点击查看>>27 | 联系人及电话 | 潘昌远/18点击查看>>37 | |||||||||||||||||||
电子信箱 | 13点击查看>>*@*q.com | 电子信箱 | 16点击查看>>*@*q.com |
附件2
重庆华电奉节杉树包60MW风电项目水土
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3年1月11日, (略) 水利局组织召开了《重庆华电奉节杉树包60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报告书》(以下简称《水保方案》)专家评审会。奉节县水利局、华 (略) 奉节分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重庆 (略) (以下简称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审阅了《水保方案》,与会人员会上听取了项目法人和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并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渝水〔2018〕267号”、“水保监〔2020〕63号”和“渝水规范〔2021〕2号”,专家组对《水保方案》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为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项目法人于2023年2月16日提交了《水保方案》(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缘由介绍清楚。
2021年9月24日,本项目取得了批复“渝水许可〔2021〕79号”。由于项目施工图设计阶段减少风电机组5台、施工及检修道路全线长度增加20%以上、在原水保方案确定的弃渣场外新设弃渣场,依据《水利部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管理规定》(办水保〔2016〕65号)规定,项目开展水土保持方案变更,符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要求。
(二)方案编制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技术标准和规范及有关技术资料基本正确。
(三)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3年。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界定成果,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60.37hm2。
(五)同意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六)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至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治理度97%,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2%,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重庆华电奉节杉树包60MW风电项目场址位于奉节县*高镇、吐祥镇、青龙镇、安坪镇,属新建项目,总装机容量为60MW,工程规模为大型工程,工程等别为III等。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安装19台风力发电机组(15台单机容量为3.2MW的风力发电机组、4台单机容量为3.0MW的风力发电机组);集电线路33.01km(其中沿本项目建设道路敷设21.78km,沿已有乡村道路敷设2.20km,架空线路9.03km)、道路工程40.76km(新建道路21.08km,改扩建道路19.68km)。工程占地面积60.37hm2(其中:永久占地1.57hm2,临时占地58.80hm2);工程土石方开挖量70.56万m3(含表土剥离4.74万m3),回填方39.40万m3(含表土回覆4.74万m3),石方利用5.62万m3,弃方25.54万m3。项目原批复的6处渣场未启用,按就近排放原则沿施工道路增设渣场14处,占地面积5.29hm2,实际堆渣25.54万m3。工程已于2021年11月开工,计划于2023年3月完工,总工期17个月。项目静态总投资48135.58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5042.73万元。
(二)项目区自然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对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二)同意对项目建设方案、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施工方法等水土保持评价结论。
(三)基本同意对各弃渣场设置的水土保持评价。弃渣场变更后占地面积减少,有利于水土保持;重新布设的14处弃渣场下游1km内无公共设施、工业企业、居民点等,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环境敏感区,满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渣场选址基本合理。
(四)同意对主体工程设计中的水土保持措施评价及界定成果。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同意对项目水土流失现状及影响分析结论。
(二)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60.37hm2,损毁植被面积49.15hm2。
(三)同意水土流失量预测方法及结果,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6048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4805t。
(四)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结论和指导性意见。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同意项目区划分为风电机组、升压站、集电线路、道路工程、施工生产、弃渣场、表土堆场共7个水土流失防治区。
(二)同意由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保功能的措施和方案新增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三)同意各防治区措施布局及措施典型设计。
1.风电机组防治区
施工前,已对风机平台进行了表土剥离,剥离表土就近堆放在风机平台内。施工过程中,对部分裸露地表及边坡利用防雨布进行覆盖。施工后期,对风机平台及填方边坡可绿化区域进行土地整治、覆土,并撒播草籽、栽植灌木、栽藤蔓进行绿化。
2.升压站防治区
施工前,已对升压站区域进行了表土剥离,剥离表土就近堆放在升压站内。施工后期,主体沿站内构筑物及道路一侧敷设雨水管网,接入站外排水沟;对站内外裸露地表进行土地整治、覆土,并对站内构筑物周边空地撒播草籽、栽植藤蔓。
3.集电线路防治区
施工前,已对集电线路管沟开挖断面区域的表土进行剥离,剥离表土堆放在施工作业带内,与深层土分开堆放。施工后期,主体设计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覆土,对于占地类型为林草地的,采用撒播草籽防护。
4.道路工程防治区
施工前,已对道路工程区域进行了表土剥离,剥离表土部分堆放在表土堆场内,部分表土就近集中堆放在道路两侧。施工过程中,对部分道路边坡采取撒播种草恢复了植被;在道路内侧永久排水沟位置预先进行了开挖用作临时排水沟,在排水沟末端设置沉砂池;道路一侧或两侧及填方边坡栽植灌木;对部分边坡采取防雨布进行覆盖。施工后期,对道路除路基外裸露地表、填方边坡进行土地整治、覆土,并采用撒播种草、坡脚栽植藤蔓。
5.施工生产防治区
施工前,已对施工生产区进行了表土剥离,剥离表土堆放在附近的表土堆场内。施工后期,对施工生产区进行表土回覆后复耕。
6.弃渣场防治区
项目在堆渣前已对弃渣场区域进行了表土剥离,剥离的表土就近堆放在渣场内;堆渣过程中利用防雨布进行了遮盖;已在弃渣场设置排水沟及沉砂池,顺接至下游沟道;在弃渣场底部设置挡渣墙;在后续施工过程中,对渣场回覆表土后进行土地整治并实施植树种草恢复植被。
7.表土堆场防治区
施工后期,对表土堆场进行复耕。
(四)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基本可行。
六、水土保持监测
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方案。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满足规范要求。
(二)经审核,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静态总投资1501.89万元,其中:主体已列978.42万元,原方案新增486.65万元,变更方案新增36.82万元。(其中:独立费用18.00万元,基本预备费1.0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7.74万元(不含已缴纳66.78万元))。详见附件。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同意方案中提出的组织管理、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施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水土保持管理要求。
九、评审结论
本水土保持变更方案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的规定及相关要求,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技术方案基本可行。同意该方案报告通过评审。
附件:重庆华电奉节杉树包60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投资估算审核表
专家组组长:
2023年2月16日
附件
重庆华电奉节杉树包60MW风电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变更投资估算审核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设计投资 | 审核投资 | 增减(+、-) | ||||||
变更方案新增 | 原水保方案 | 主体已列 | 小计 | 变更方案新增 | 原水保方案 | 主体 已列 | 小计 | |||
一 | 第一部分 工程措施费 | 160.34 | 623.51 | 783.85 | 160.34 | 623.51 | 783.85 | 0.00 | ||
1 | 风电机组防治区 | 29.70 | 29.70 | 29.70 | 29.70 | 0.00 | ||||
2 | 升压站防治区 | 1.69 | 3.22 | 4.91 | 1.69 | 3.22 | 4.91 | 0.00 | ||
3 | 集电线路防治区 | 4.93 | 4.93 | 4.93 | 4.93 | 0.00 | ||||
4 | 道路工程防治区 | 98.49 | 229.11 | 327.60 | 98.49 | 229.11 | 327.60 | 0.00 | ||
5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8.67 | 8.67 | 8.67 | 8.67 | 0.00 | ||||
6 | 弃渣场防治区 | 16.81 | 391.18 | 407.99 | 16.81 | 391.18 | 407.99 | 0.00 | ||
7 | 表土堆场防治区 | 0.05 | 0.05 | 0.05 | 0.05 | 0.00 | ||||
二 | 第二部分 植物措施费 | 41.74 | 353.91 | 395.65 | 41.74 | 353.91 | 395.65 | 0.00 | ||
1 | 风电机组防治区 | 4.14 | 82.13 | 86.27 | 4.14 | 82.13 | 86.27 | 0.00 | ||
2 | 升压站防治区 | 0.07 | 0.50 | 0.57 | 0.07 | 0.50 | 0.57 | 0.00 | ||
3 | 集电线路防治区 | 1.47 | 1.47 | 1.47 | 1.47 | 0.00 | ||||
4 | 道路工程防治区 | 36.06 | 245.89 | 281.95 | 36.06 | 245.89 | 281.95 | 0.00 | ||
5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0.00 | ||||||||
6 | 弃渣场防治区 | 25.39 | 25.39 | 25.39 | 25.39 | 0.00 | ||||
7 | 表土堆场防治区 | 0.00 | ||||||||
三 | 第三部分 监测措施费 | 39.87 | 39.87 | 39.87 | 39.87 | 0.00 | ||||
四 |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措施费 | 1.00 | 45.55 | 1.00 | 45.55 | 0.00 | ||||
1 | 风电机组防治区 | 0.25 | 0.25 | 0.25 | 0.25 | 0.00 | ||||
2 | 升压站防治区 | 0.00 | ||||||||
3 | 集电线路防治区 | 0.00 | ||||||||
4 | 道路工程防治区 | 44.30 | 44.30 | 44.30 | 44.30 | 0.00 | ||||
5 | 施工生产生活区 | 0.00 | ||||||||
6 | 弃渣场防治区 | 1.00 | 1.00 | 1.00 | 1.00 | 0.00 | ||||
7 | 表土堆场防治区 | 0.00 | ||||||||
8 | 其他临时措施费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五 | 第五部分 独立费用 | 18.00 | 109.60 | 127.60 | 18.00 | 109.60 | 127.60 | 0.00 | ||
I | 第一至五部分合计 | 18.00 | 396.10 | 978.42 | 1392.52 | 18.00 | 396.10 | 978.42 | 1392.52 | 0.00 |
II | 基本预备费 | 1.08 | 23.77 | 24.85 | 1.08 | 23.77 | 24.85 | 0.00 | ||
III | 水土保持补偿费 | 17.74 | 66.78 | 84.52 | 17.74 | 66.78 | 84.52 | 0.00 | ||
IV | 总投资 | 36.82 | 486.65 | 978.42 | 1501.89 | 36.82 | 486.65 | 978.42 | 1501.89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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