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宁德市顺程陆岛码头开发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城澳陆岛交通码头工程)

内容
 
发送至邮箱

2023年3月9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宁德市顺程陆岛码头开发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城澳陆岛交通码头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1

(略) 蕉城区城澳*岛交通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蕉城区三都镇城澳村

(略) 顺程 (略)

福建 (略)

项 (略) 蕉城区三都镇城澳村北侧滩涂海域,地理坐标东经119°44′56.718″,北纬26°35′58.318″。项目用海面积0.5073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0.2905公顷,港池用海面积0.2168公顷),项目用地面积0.04公顷。项目新建1000吨客货码头1个及相应配套设施,设计年吞吐能力件杂货15万吨、客10万人次。项目总投资42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28万元。

(一)主要环境问题

1.施工期环境影响:工程桩基施工以及疏浚作业过程中对海床的扰动会造成局部海域水体中悬浮泥沙含量增加,影响海洋生态环境;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船舶含油废水、设备冲洗水、灌注桩施工泥浆水等;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扬尘、车辆运输扬尘、施工船舶及施工机械燃油时排放少量的SO2、NO2、CO、烃类等污染物;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施工船舶、施工机械设备以及施工车辆等;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钻孔钻渣、建筑固废、疏浚淤泥、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2.营运期环境影响:生态影响主要为进出港船舶及污染物排放的影响;水污染源主要包括码头作业人员生活污水、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以及部分货船进出港过程中产生的压载水;影响大气环境的主要是进港船舶及车辆产生的废气;生产噪声主要为停靠码头的船舶噪声源、物流车辆的交通噪声及装卸噪声等;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码头生产固废以及码头船舶含油垃圾。

(二)拟采取的措施

1.施工船舶应精确定位后再开始挖掘,避免多余的疏浚工程,疏浚作业应避开春季3~5月大部分海洋生物繁殖期,并尽量选在低平潮的时间段进行。

2.施工船舶应设置油污水及生活污水储存舱,油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应收集并由海事部门认可的专业单位接收处理,严禁直接排海;营运期码头员工和往来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到港船舶生活污水接收上岸后均依托三都镇城澳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到港船舶机器处所油污水需收集并排入接收设施,交由海事局认可的接收单位接收处置,严禁直接向海域排放。

3.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应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在夜间22:00~6:00以及中午12:00~14:00休息时间内禁止进行施工作业;营运期对装卸机械采取减振等综合措施控制噪声,并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

4.本项目所有进出港口的船舶应当与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同时港区应进行溢油应急设施器材的配置。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http://**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9日-2022年3月1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 传真:0593-*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邮 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除依法不能公开的内容)

1

(略) 蕉城区城澳*岛交通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略) 蕉城区三都镇城澳村

(略) 顺程 (略)

福建 (略)

项 (略) 蕉城区三都镇城澳村北侧滩涂海域,地理坐标东经119°44′56.718″,北纬26°35′58.318″。项目用海面积0.5073公顷(其中,透水构筑物用海0.2905公顷,港池用海面积0.2168公顷),项目用地面积0.04公顷。项目新建1000吨客货码头1个及相应配套设施,设计年吞吐能力件杂货15万吨、客10万人次。项目总投资42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28万元。

(一)主要环境问题

1.施工期环境影响:工程桩基施工以及疏浚作业过程中对海床的扰动会造成局部海域水体中悬浮泥沙含量增加,影响海洋生态环境;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排放的生活污水以及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船舶含油废水、设备冲洗水、灌注桩施工泥浆水等;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施工扬尘、车辆运输扬尘、施工船舶及施工机械燃油时排放少量的SO2、NO2、CO、烃类等污染物;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施工船舶、施工机械设备以及施工车辆等;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钻孔钻渣、建筑固废、疏浚淤泥、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

2.营运期环境影响:生态影响主要为进出港船舶及污染物排放的影响;水污染源主要包括码头作业人员生活污水、船舶舱底油污水、船舶生活污水以及部分货船进出港过程中产生的压载水;影响大气环境的主要是进港船舶及车辆产生的废气;生产噪声主要为停靠码头的船舶噪声源、物流车辆的交通噪声及装卸噪声等;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码头生产固废以及码头船舶含油垃圾。

(二)拟采取的措施

1.施工船舶应精确定位后再开始挖掘,避免多余的疏浚工程,疏浚作业应避开春季3~5月大部分海洋生物繁殖期,并尽量选在低平潮的时间段进行。

2.施工船舶应设置油污水及生活污水储存舱,油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应收集并由海事部门认可的专业单位接收处理,严禁直接排海;营运期码头员工和往来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到港船舶生活污水接收上岸后均依托三都镇城澳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到港船舶机器处所油污水需收集并排入接收设施,交由海事局认可的接收单位接收处置,严禁直接向海域排放。

3.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施工应避开居民休息时间,在夜间22:00~6:00以及中午12:00~14:00休息时间内禁止进行施工作业;营运期对装卸机械采取减振等综合措施控制噪声,并加强机械设备的定期检修和维护。

4.本项目所有进出港口的船舶应当与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签订船舶污染清除协议,同时港区应进行溢油应急设施器材的配置。

/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下载链接:

http://**

备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该链接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公示维护工作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

一、公示时间:2023年3月9日-2022年3月15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3-* 传真:0593-*

电子邮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号

邮 编:*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