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凯恩利液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工程机械液压系统智能制造搬迁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凯恩利液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工程机械液压系统智能制造搬迁项目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公开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凯恩利 (略) 工程机械液压系统
智能制造搬迁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凯恩利 (略) 工程机械液压系统智能制造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凯恩利 (略) 工程机械液压系统智能制造搬迁项目 |
建设地址 | 醴陵经济开发区横店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湖南凯恩利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凯恩利 (略) 成立于2014年03月06日,建设单位于2020年04月27号注册了“湖南凯恩利 (略) 醴陵分公司”,位于醴陵经济开发区横店产业园三期6号栋1-2层,投资6000万元建设“工程机械液压系统智能制造项目”,并于2020年5月15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凯恩利 (略) 醴陵分公司工程机械液压系统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株醴环评表[2020]69号,2020年10月13日通过自主环保验收。现因企业发展需要,将“工程机械液压系统智能制造项目”以湖南凯恩利 (略) (总公司)名义来实施,并将该项目 (略) 醴陵经开区横店产业园三期2栋厂房(各2层,为生产用)和1栋办公楼(3层,为办公用)厂区内继续进行液压产品的生产,项目前后地址均处于横店产业园区内,本项目搬迁后生产规模、生产工艺、产品种类等均不变,且项目不涉及表面处理等污染工艺。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液压阀块、液控单向阀、液控先导手柄等液压件63000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 (略) 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喷砂、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切割、焊接工序产生的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车间无组织粉尘排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限值;氮化炉工序产生的尾气通过充分燃烧后,经过25m高排气筒排放,氨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挥发性有机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溶剂使用产生的有机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 A.1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标准限值要求。 (2)水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超声波清洗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车间地面清洁废水以及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运行噪声。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降噪、车间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金属屑、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不合格成品等一般固废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
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湖南凯恩利 (略) 工程机械液压系统
智能制造搬迁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凯恩利 (略) 工程机械液压系统智能制造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醴陵分局
联系电话:073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凯恩利 (略) 工程机械液压系统智能制造搬迁项目 |
建设地址 | 醴陵经济开发区横店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湖南凯恩利 (略)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湖南 (略) |
项目概况 | 湖南凯恩利 (略) 成立于2014年03月06日,建设单位于2020年04月27号注册了“湖南凯恩利 (略) 醴陵分公司”,位于醴陵经济开发区横店产业园三期6号栋1-2层,投资6000万元建设“工程机械液压系统智能制造项目”,并于2020年5月15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湖南凯恩利 (略) 醴陵分公司工程机械液压系统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株醴环评表[2020]69号,2020年10月13日通过自主环保验收。现因企业发展需要,将“工程机械液压系统智能制造项目”以湖南凯恩利 (略) (总公司)名义来实施,并将该项目 (略) 醴陵经开区横店产业园三期2栋厂房(各2层,为生产用)和1栋办公楼(3层,为办公用)厂区内继续进行液压产品的生产,项目前后地址均处于横店产业园区内,本项目搬迁后生产规模、生产工艺、产品种类等均不变,且项目不涉及表面处理等污染工艺。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等公用工程和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处理等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液压阀块、液控单向阀、液控先导手柄等液压件63000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影响。及时进行路面清扫和洒水抑尘,施工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段等措施;施工场冲洗废水、场地冲刷雨水经沉淀处置后,上清液回用,沉淀物清运处理;建筑垃圾分拣后可回收利用的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 (略) 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处置。 营运期: (1)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喷砂、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切割、焊接工序产生的粉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车间无组织粉尘排放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监控限值;氮化炉工序产生的尾气通过充分燃烧后,经过25m高排气筒排放,氨气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挥发性有机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溶剂使用产生的有机废气加强车间通风换气,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 A.1标准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标准限值要求。 (2)水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超声波清洗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车间地面清洁废水以及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运行噪声。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降噪、车间墙体隔声、距离衰减后,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本项目生活垃圾在厂区内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金属屑、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不合格成品等一般固废在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设方必须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杜绝发生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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