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2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2023-02-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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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2月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的公示-2023-02-2409:0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4日-2023年3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814室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2023年2月24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

兴化、姜堰

建设单位

中国 (略) (略) 泰州采油厂

环评机构

国潍(北京) (略)

建设项目概况

企业拟投资7450万元,主要工程内容为油田内部集输管网建设和地面工程。集输管网建设总长69.554km,其中输油管线16.317km,天然气管线20.377km,CO2注气管线15.63km,混合气(CO2+天然气)管线15.63km,注水管线1.6km,各类管线并行段采取同沟敷设。地面工程包括新建4套气液分离器、7套低氮燃气加热炉、10套增压泵、1套三相分离器,建设地点均位于已建井场及站场内。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施工期试压废水部分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其余全部运至中转站,用于注水开发;运营期主要为管道集输过程,无废水产生。

(2)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尾气和焊接烟尘,施工期设置围挡;避开大风天气施工;原材料、土方、施工废料等采取覆盖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做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工作等。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加热炉燃烧废气。使用含超低氮燃烧器的燃气锅炉,废气通过8m高排放管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浓度执行江苏《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加热炉燃烧废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要求。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车辆、定向钻施工噪声。项目分段施工,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避免夜间施工、加强施工期噪声监督管理等措施。

运行期间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分离器、增压泵、燃气加热炉。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以及泵房隔声等措施后,对声环境产生影响较小。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站场及井场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施工废料、废弃泥浆和工程弃土。施工废料部分收集回用,部分与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纳入当地固废收集系统并妥善处理处置,不向外环境排放。定向钻泥浆循环使用,施工结束后固化就地覆土填埋,工程弃土用于管沟回填。管道检修时产生的含油废渣等危废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4日-2023年3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23-*

通讯地址: (略) 生态环境局814室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2023年2月24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基本情况

建设地点

兴化、姜堰

建设单位

中国 (略) (略) 泰州采油厂

环评机构

国潍(北京) (略)

建设项目概况

企业拟投资7450万元,主要工程内容为油田内部集输管网建设和地面工程。集输管网建设总长69.554km,其中输油管线16.317km,天然气管线20.377km,CO2注气管线15.63km,混合气(CO2+天然气)管线15.63km,注水管线1.6km,各类管线并行段采取同沟敷设。地面工程包括新建4套气液分离器、7套低氮燃气加热炉、10套增压泵、1套三相分离器,建设地点均位于已建井场及站场内。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施工期试压废水部分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其余全部运至中转站,用于注水开发;运营期主要为管道集输过程,无废水产生。

(2)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尾气和焊接烟尘,施工期设置围挡;避开大风天气施工;原材料、土方、施工废料等采取覆盖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做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工作等。

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加热炉燃烧废气。使用含超低氮燃烧器的燃气锅炉,废气通过8m高排放管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浓度执行江苏《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加热炉燃烧废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要求。

(3)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车辆、定向钻施工噪声。项目分段施工,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避免夜间施工、加强施工期噪声监督管理等措施。

运行期间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为分离器、增压泵、燃气加热炉。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以及泵房隔声等措施后,对声环境产生影响较小。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站场及井场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施工废料、废弃泥浆和工程弃土。施工废料部分收集回用,部分与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纳入当地固废收集系统并妥善处理处置,不向外环境排放。定向钻泥浆循环使用,施工结束后固化就地覆土填埋,工程弃土用于管沟回填。管道检修时产生的含油废渣等危废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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