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场项目(二期)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场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场项目(二期)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场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法规的相关要求,现对“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场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平罗县红崖子乡,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东南侧,具体坐标为:东经:106°57′39.299″;北纬:39°00′24.045″。项目东侧、西侧均为空地,北侧为宁夏金海 (略) 宁夏精细化工基地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场项目,南侧为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场项目(一期)。本项目占地约80000m2。新建1座固废处置场,2个填埋库区(脱硫石膏库容40万方,工业垃圾库容45万方),服务年限为5年,配套建设调节池,提升池,环场路照明,防洪设施及厂区绿化。项目总投资2470.9万元,本项目属于一般固废填埋处置工程,属于环保工程,总投资全部计入环保投资。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向公众公开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纸版请到宁夏西 (略) 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电子版见附件。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传真、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也可发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回函或提交书面意见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26.com
宁夏德泓一般工业固体 (略)
二〇二三年三月六日
正文.pdf |
根据国家环保法规的相关要求,现对“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场项目(二期)”(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宁夏平罗县红崖子乡,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东南侧,具体坐标为:东经:106°57′39.299″;北纬:39°00′24.045″。项目东侧、西侧均为空地,北侧为宁夏金海 (略) 宁夏精细化工基地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场项目,南侧为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红崖子园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场项目(一期)。本项目占地约80000m2。新建1座固废处置场,2个填埋库区(脱硫石膏库容40万方,工业垃圾库容45万方),服务年限为5年,配套建设调节池,提升池,环场路照明,防洪设施及厂区绿化。项目总投资2470.9万元,本项目属于一般固废填埋处置工程,属于环保工程,总投资全部计入环保投资。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形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向公众公开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纸版请到宁夏西 (略) 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电子版见附件。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宝贵意见。
四、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传真、电话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也可发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回函或提交书面意见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26.com
宁夏德泓一般工业固体 (略)
二〇二三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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