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荔波县废弃垃圾填埋厂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黔南州荔波县废弃垃圾填埋厂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荔波县废弃历史遗留垃圾填埋场位于县城西北面,四周环山,呈封闭岩溶凹地。该历史遗留垃圾填埋场属于荔波县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使用的临时生活垃圾填埋场,并于2012年左右停止接收垃圾,垃圾存量约为4.5万m3左右。由于历史局限性,该垃圾填埋场未经过专业选址、设计、建设等过程,致使场内缺乏必要的环保、安全等措施,目 (略) 生态环境厅督查整改。
本次荔波县废弃垃圾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调查重点区域场地(垃圾堆体范围)面积约为6200 m2。区域共布设了12个土壤采样点(含2个对照点),采集了18个土壤样品、2个渗滤液样品、1个地下水出露点样品、1个地下河出口处水质样品。本次调查中,地下水采样井点均未打出地下水,因此根据地下水出露点和地下河出口处水质判断填埋场对地下水的污染风险。
根据以上样品调查分析,该填埋场垃圾堆体区域、污染敏感区域(下游)土壤中的重金属、有机物等45项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建设用地风险筛选值,且部分指标未检出。
垃圾渗滤液中的色度超过《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评价标准限制值的2.5倍,悬浮物超过《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评价标准限制值,推测色度及悬浮物由流经上方砂石场所致。
通过对地下水出露点和地下河出口处水质分析,该废弃填埋场目前未对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
综上,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要求,荔波县废弃垃圾填埋场堆体上层土壤、中层土壤及场地下游土壤未超过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且该填埋场目前未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因此无须进行下一阶段的详细采样分析工作,但后期若对该地块进行再次开发,需对垃圾堆体底部土壤进行详细调查。
公示日期:2023年03月09至2023年03月20日
联系人:莫主任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荔波县城乡建设局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联系
荔波县废弃历史遗留垃圾填埋场位于县城西北面,四周环山,呈封闭岩溶凹地。该历史遗留垃圾填埋场属于荔波县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使用的临时生活垃圾填埋场,并于2012年左右停止接收垃圾,垃圾存量约为4.5万m3左右。由于历史局限性,该垃圾填埋场未经过专业选址、设计、建设等过程,致使场内缺乏必要的环保、安全等措施,目 (略) 生态环境厅督查整改。
本次荔波县废弃垃圾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中,调查重点区域场地(垃圾堆体范围)面积约为6200 m2。区域共布设了12个土壤采样点(含2个对照点),采集了18个土壤样品、2个渗滤液样品、1个地下水出露点样品、1个地下河出口处水质样品。本次调查中,地下水采样井点均未打出地下水,因此根据地下水出露点和地下河出口处水质判断填埋场对地下水的污染风险。
根据以上样品调查分析,该填埋场垃圾堆体区域、污染敏感区域(下游)土壤中的重金属、有机物等45项指标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建设用地风险筛选值,且部分指标未检出。
垃圾渗滤液中的色度超过《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评价标准限制值的2.5倍,悬浮物超过《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评价标准限制值,推测色度及悬浮物由流经上方砂石场所致。
通过对地下水出露点和地下河出口处水质分析,该废弃填埋场目前未对区域地下水造成污染。
综上,根据《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要求,荔波县废弃垃圾填埋场堆体上层土壤、中层土壤及场地下游土壤未超过二类建设用地筛选值,且该填埋场目前未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因此无须进行下一阶段的详细采样分析工作,但后期若对该地块进行再次开发,需对垃圾堆体底部土壤进行详细调查。
公示日期:2023年03月09至2023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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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荔波县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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