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安智驭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年产40万套新能源汽车用铝合金固定式制动卡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浙江万安智驭汽车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年产40万套新能源汽车用铝合金固定式制动卡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万安智驭 (略) 年产40万套新能源汽车用铝合金固定式制动卡钳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万安智驭 (略)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投资:5613万元
建设内容与规模:汽车零部件主要包括发动机、汽车电器、行驶系、转向系、传动系和车身附件七大部分。卡钳是指刹车垫外侧突出部分刹车盘施加作用力的部件,其具有提升制动效果、使汽车保持一定状态、防止杂质损坏活塞的作用。
近 (略) 场行情逐渐回暖, (略) 场需求,企业决定拟投资5613万元,在店口镇牛皋社区、店口社区厂区内实施扩建,项目建成后形成新增年产40万套新能源汽车用铝合金固定式制动卡钳的生产能力。本次项目主要购置定钳染色线1条、定钳喷塑线1条,同时利用原清洗钝化生产线1条(将运行时间由16h增加至24h)、原全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1条(将运行时间由16h增加至24h)实施生产,不新增清洗钝化生产线及全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40万套新能源汽车用铝合金固定式制动卡钳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调查,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 坐标/m | 保护 对象 | 保护 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X | Y | ||||||
环境空气 | |||||||
居住区 | 120.* | 29.* | 牛皋社区 | 居民约240户 | 二类区 | W | 42 |
居住区 | 120.* | 29.* | 华联新城华府 | 居民约850户 | 二类区 | S | 1044 |
居住区 | 120.* | 29.* | 陈塘湾、叶家坞 | 村民约240户 | 二类区 | S | 1057 |
居住区 | 120.* | 29.* | 祝村花苑 | 居民约120户 | 二类区 | S | 1195 |
文化区 | 120.* | 29.* | 弘毅小学 | 师生约1500人 | 二类区 | SW | 1615 |
机关单位 | 120.* | 29.* | (略) 店口派出所 |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 二类区 | SW | 1097 |
机关单位 | 120.* | 29.* | 店口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 |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 二类区 | SW | 1127 |
居住区 | 120.* | 29.* | 状元名府 | 居民约500户 | 二类区 | SW | 1324 |
居住区 | 120.* | 29.* | (略) | 居民约1000户 | 二类区 | SW | 1620 |
居住区 | 120.* | 29.* | 湖西新农村 | 居民约70户 | 二类区 | SW | 1650 |
居住区 | 120.* | 29.* | 新庵 | 村民约120户 | 二类区 | S | 1454 |
居住区 | 120.* | 29.* | 河埠头 | 村民约80户 | 二类区 | SW | 2034 |
居住区 | 120.* | 29.* | 祝家坞社区 | 村民约340户 | 二类区 | S | 1885 |
机关单位 | 120.* | 29.* | (略) 社会执法中心 |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 二类区 | SW | 1025 |
居住区 | 120.* | 29.* | 君豪 | 居民约420户 | 二类区 | SW | 746 |
机关单位 | 120.* | 29.* | (略) (略) |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 二类区 | SW | 805 |
机关单位 | 120.* | 29.* | 店口镇政府 |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 二类区 | SW | 867 |
居住区 | 120.* | 29.* | 湄东社区 | 居民约860户 | 二类区 | SW | 1594 |
机关单位 | 120.* | 29.* | 店口行政服务中心 |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 二类区 | SW | 1173 |
居住区 | 120.* | 29.* | 小山头村 | 村民约100户 | 二类区 | E | 1602 |
居住区 | 120.* | 29.* | 牛皋岭 | 村民约100户 | 二类区 | NW | 817 |
居住区 | 120.* | 29.* | 张山头 | 村民约100户 | 二类区 | NW | 482 |
居住区 | 120.* | 29.* | 原桃湾 | 村民约40户 | 二类区 | NW | 457 |
居住区 | 120.* | 29.* | 老鹰湾 | 村民约100户 | 二类区 | N | 207 |
居住区 | 120.* | 29.* | 金湖社区 | 居民约1240户 | 二类区 | NE | 1078 |
居住区 | 120.* | 29.* | 店口社区 | 居民约1560户 | 二类区 | NE | 1385 |
居住区 | 120.* | 29.* | 盾安福邸 | 居民约200户 | 二类区 | E | 25 |
文化区 | 120.* | 29.* | 店口镇大湖幼儿园 | 师生约400人 | 二类区 | E | 200 |
居住区 | 120.* | 29.* | 华家园 | 居民约400户 | 二类区 | NE | 997 |
居住区 | 120.* | 29.* | 店口商贸城小区 | 居民约600户 | 二类区 | NE | 837 |
文化区 | 120.* | 29.* | 店口镇第一小学 | 师生约2000人 | 二类区 | NE | 1153 |
文化区 | 120.* | 29.* | 店口镇第一中心幼儿园 | 师生约800人 | 二类区 | NE | 1105 |
文化区 | 120.* | 29.* | 店口镇二中 | 师生约4000人 | 二类区 | NE | 732 |
机关单位 | 120.* | 29.* | (略) 公证处店口协办所 |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 二类区 | NE | 1091 |
居民区 | 120.* | 29.* | 金盛社区 | 居民约1200户 | 二类区 | NE | 1161 |
居民区 | 120.* | 29.* | 阮家坞 | 居民约120户 | 二类区 | SE | 1409 |
声环境 | |||||||
居住区 | 120.* | 29.* | 牛皋社区 | 居民约240户 | 2类 | W | 42 |
居住区 | 120.* | 29.* | 盾安福邸 | 居民约200户 | 2类 | E | 25 |
地表水 | |||||||
东侧河道 | 120.* | 29.* | 河宽5-8m | 鱼类等 | Ⅲ类 | E | 464 |
南侧河道 | 120.* | 29.* | 河宽7-10m | 鱼类等 | Ⅲ类 | S | 596 |
西侧河道 | 120.* | 29.* | 河宽4-5m | 鱼类等 | Ⅲ类 | W | 27 |
西侧店口溪 | 120.* | 29.* | 中河 | 鱼类等 | Ⅲ类 | W | 783 |
北侧店口溪 | 120.* | 29.* | 中河 | 鱼类等 | Ⅲ类 | N | 412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⑴水环境影响简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超声波清洗废水、阳极氧化生产线生产废水、酸洗钝化线生产废水、酸雾吸收废水、着色线清洗废水、纯水制备的浓水、车间地面拖洗废水、初期雨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
根据废水产生量及水质分析,项目废水主要来自生产线清洗废水且废水水质相对较低,根据《 (略) 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绍市环发[2011]76号)要求,园区外的电镀企业中水回用率不小于50%,各股废水处理工艺及去向具体见表2。根据《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排水量指生产设施或企业向企业法定边界以外排放的废水的量,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种外排废水,由表2可知,项目实施后,中水回用率为52.4%,符合回用水率不小于50%的要求。
表2 各股废水处理工艺及去向
废水类别 | 配套废水处理设施 | 废水处理工艺 | 排放去向 | 中水回用率% | 备注 |
综合废液 | 利用原有的综合废液处理装置,处理能力100t/d,现有处理量1.51t/d | 加药沉淀+气浮+砂滤+臭氧氧化 | 达标纳管 | 0 | 防渗明沟+防腐管道 |
阳极氧化线综合清洗废水 | 新建1套清洗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50t/d | 油水分离+多级过滤+UF+RO | 氧化线清洗回用,控制电导率≤150μS/cm | 56 | 防渗明沟+防腐管道,40%浓水进入浓水处理装置,可作为纯水使用 |
综合清洗废水 | 新建1套清洗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50t/d | 油水分离+多级过滤+UF+RO | 钝化线、着色线清洗回用,控制电导率≤150μS/cm | 56 | 防渗明沟+防腐管道,40%浓水进入浓水处理装置,可作为纯水使用 |
场地冲洗废水 | 收集池 | / | 纳管 | 0 | 防渗池+防渗管道 |
纯水制备废水 | 收集池 | / | 纳管 | 0 | |
生活污水 | 化粪池 | / | 纳管 | 0 | / |
⑵大气环境影响简析: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能满足相关要求。
在非正常工况下各污染物浓度均能达标,但相比正常工况,各污染物浓度均有明显增加,企业应定期对处理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避免污染物非正常工况排放。
⑶声环境影响简析:
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投产后,厂界各预测点的昼间外排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满足3类功能区要求。项目声环境保护范围内存在牛皋社区、盾安福邸两个声环境保护目标,企业落实厂房隔声、降噪减振及绿化带吸收噪声等一系列防护性措施,经距离衰减后,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与现状值叠加后预测值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因此,项目地周围声环境质量仍能达标。
⑷固废影响简析:
表3项目固体废物排放及处理利用一览表
序号 | 固废名称 | 废物代码 | 属性 | 处理方式 | 合理性 分析 |
S1 | 废包装桶 | HW49 900-041-49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处置 | 合理 |
S2 | 含铬污泥 | HW17 336-068-17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处置 | 合理 |
S3 | 表面处理污泥 | HW17 336-064-17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处置 | 合理 |
S4 | 废乳化液 | HW09900-006-09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处置 | 合理 |
S5 | 废活性炭 | HW49 900-039-49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处置 | 合理 |
S6 | 废灯管 | HW29 900-023-29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处置 | 合理 |
S7 | 废矿物油 | HW08900-210-08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处置 | 合理 |
S8 | 废槽渣 | HW17 336-064-17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处置 | 合理 |
S9 | 金属边角料及金属屑 | / | 一般废物 | 分类收集,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 | 合理 |
S10 | 粉尘收尘 | / | 一般废物 | 分类收集,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 | 合理 |
S11 | 废包装材料 | / | 一般废物 | 分类收集,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 | 合理 |
S12 | 生活垃圾 | / | 一般废物 |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合理 |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类型 内容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大气 污染物 | 喷塑粉尘 | 颗粒物 | 喷塑粉尘经车间整体抽风收集后由自带的二级滤筒式除尘装置处理后引入15m高排气筒排放(收集效率按90%,处理效率按 95%计) |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的标准限值 | ||
固化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 | 非*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固化废气经烘箱密闭收集(收集效率以90%计)后经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处理效率以90%计)与喷塑车间固化燃烧废气一并收集引至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固化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的标准限值,企业边界1小时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
锅炉燃料燃烧废气 | 颗粒物 | 天然气燃烧废气(蒸汽锅炉加热)由烟道收集后经18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 | 项目燃气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执行 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三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根据《 (略) 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新建燃气锅炉的要求实行30mg/m3的限值 | |||
二硫化碳 | ||||||
氮氧化物 | ||||||
酸洗废气 | 氯化氢、氮氧化物、硫酸雾、氟化物 | 酸洗废气经密闭间收集(侧吸风+顶吸风)(收集效率以90%计 )至碱液喷淋吸收塔(二级喷淋吸收)处理(处理效率以90%计)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 | 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相关限值 | |||
废气排放口 | 废气排放口规范化设置:设置永久性采样孔,设置排污标志牌。 | / | ||||
水污 染物 | 生产、生活 | 废水量 | 项目综合废液(含重金属废液进行预处理)利用原有的综合废液处理装置(加药沉淀+气浮+砂滤+臭氧氧化)处理达标、阳极氧化生产线清洗废水经单独设置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酸洗钝化线生产废水及酸雾吸收废水经另一套单独设置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与经处理达标的其他生产废水一起汇集达 (略) 店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总铬、六价铬、总铅、总镍排放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260-2020)表1中其他地区的间接排放标准(废水总排放口、车间排放口) | ||
CODcr | ||||||
氨氮 | ||||||
SS | ||||||
石油类 | ||||||
LAS | ||||||
六价铬 | ||||||
总铬 | ||||||
总镍 | ||||||
总铅 | ||||||
氟化物 | ||||||
规范化设置 | 项目应设置污水规范化排放口一个,即设置采样口,设立明显的排污标志牌。 | |||||
固体 废物 | 生产 | 金属边角料及金属屑 | (略) 回收综合利用 | 资源化 | ||
粉尘收尘 | ||||||
废包装材料 | ||||||
废包装桶 | 收集暂存后委托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转移联系单,做好记录台账。 | 无害化 | ||||
含铬污泥 | ||||||
表面处理污泥 | ||||||
废乳化液 | ||||||
废活性炭 | ||||||
废灯管 | ||||||
废矿物油 | ||||||
废槽渣 | ||||||
生活 | 生活垃圾 | 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卫生填埋 | |||
噪声 | ⑴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选购生产设备时应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 ⑵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在生产车间的中间,生产车间墻体采用隔声材料,安装隔声门窗,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⑶对空压机、鼓风机等设备单独设间、对所有引风机安装消声器。 ⑷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⑸项目原辅料在装卸时控制噪声产生量,同时要求企业在车间内装卸,有效利用车间隔声性能,尽量避免短时瞬间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夜间不得进行装卸作业。 ⑹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四周设置绿化带起到降噪作用。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地下水 | 做好化粪池、食堂污水隔油池及生活污水管道、生产废水管道与废水处理装置、废气水喷淋装置与处理设施的防渗防漏工作,做好液态原料仓库地面的防渗防漏和围堰工作,做好危废间地面的防渗防漏和围堰工作。 | 预防对地下水的污染 | ||||
土壤 | 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或架空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土壤污染。 | 预防对土壤的污染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万安智驭 (略) 年产40万套新能源汽车用铝合金固定式制动卡钳建设项目利用本企 (略) 店口镇牛皋社区、店口社区的现有厂房内实施;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 (略) 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项目选址基本合理;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影响较小,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项目地周围环境空气、声环境、地表水和地下水质量均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项目选址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环境质量符合相关要求。根据《 (略) 环境功能区划》,项目 (略) 店口镇人居环境保障区(0681-Ⅳ-0-1),项目为允许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的要求。综上,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各项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已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查阅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要,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审批该项目的环保主管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5-*
建设单位:浙江万安智驭 (略)
联系人:楼艳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浙江 (略) 。
联系人:宣力翔联系电话:*。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及周围相关企事业单位。
主要事项:会将所回收的反馈意见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认真考虑公众意见;或者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有关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进行审议,判断其合理性并提出处理建议;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意见的对象:沿线受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征求意见的期限: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23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发布单位:浙江万安智驭 (略)
发布日期:2023年3月9日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浙江万安智驭 (略) 年产40万套新能源汽车用铝合金固定式制动卡钳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万安智驭 (略)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投资:5613万元
建设内容与规模:汽车零部件主要包括发动机、汽车电器、行驶系、转向系、传动系和车身附件七大部分。卡钳是指刹车垫外侧突出部分刹车盘施加作用力的部件,其具有提升制动效果、使汽车保持一定状态、防止杂质损坏活塞的作用。
近 (略) 场行情逐渐回暖, (略) 场需求,企业决定拟投资5613万元,在店口镇牛皋社区、店口社区厂区内实施扩建,项目建成后形成新增年产40万套新能源汽车用铝合金固定式制动卡钳的生产能力。本次项目主要购置定钳染色线1条、定钳喷塑线1条,同时利用原清洗钝化生产线1条(将运行时间由16h增加至24h)、原全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1条(将运行时间由16h增加至24h)实施生产,不新增清洗钝化生产线及全自动阳极氧化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40万套新能源汽车用铝合金固定式制动卡钳的生产能力。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根据调查,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1。
表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名称 | 坐标/m | 保护 对象 | 保护 内容 | 环境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X | Y | ||||||
环境空气 | |||||||
居住区 | 120.* | 29.* | 牛皋社区 | 居民约240户 | 二类区 | W | 42 |
居住区 | 120.* | 29.* | 华联新城华府 | 居民约850户 | 二类区 | S | 1044 |
居住区 | 120.* | 29.* | 陈塘湾、叶家坞 | 村民约240户 | 二类区 | S | 1057 |
居住区 | 120.* | 29.* | 祝村花苑 | 居民约120户 | 二类区 | S | 1195 |
文化区 | 120.* | 29.* | 弘毅小学 | 师生约1500人 | 二类区 | SW | 1615 |
机关单位 | 120.* | 29.* | (略) 店口派出所 |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 二类区 | SW | 1097 |
机关单位 | 120.* | 29.* | 店口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 |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 二类区 | SW | 1127 |
居住区 | 120.* | 29.* | 状元名府 | 居民约500户 | 二类区 | SW | 1324 |
居住区 | 120.* | 29.* | (略) | 居民约1000户 | 二类区 | SW | 1620 |
居住区 | 120.* | 29.* | 湖西新农村 | 居民约70户 | 二类区 | SW | 1650 |
居住区 | 120.* | 29.* | 新庵 | 村民约120户 | 二类区 | S | 1454 |
居住区 | 120.* | 29.* | 河埠头 | 村民约80户 | 二类区 | SW | 2034 |
居住区 | 120.* | 29.* | 祝家坞社区 | 村民约340户 | 二类区 | S | 1885 |
机关单位 | 120.* | 29.* | (略) 社会执法中心 |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 二类区 | SW | 1025 |
居住区 | 120.* | 29.* | 君豪 | 居民约420户 | 二类区 | SW | 746 |
机关单位 | 120.* | 29.* | (略) (略) |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 二类区 | SW | 805 |
机关单位 | 120.* | 29.* | 店口镇政府 |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 二类区 | SW | 867 |
居住区 | 120.* | 29.* | 湄东社区 | 居民约860户 | 二类区 | SW | 1594 |
机关单位 | 120.* | 29.* | 店口行政服务中心 |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 二类区 | SW | 1173 |
居住区 | 120.* | 29.* | 小山头村 | 村民约100户 | 二类区 | E | 1602 |
居住区 | 120.* | 29.* | 牛皋岭 | 村民约100户 | 二类区 | NW | 817 |
居住区 | 120.* | 29.* | 张山头 | 村民约100户 | 二类区 | NW | 482 |
居住区 | 120.* | 29.* | 原桃湾 | 村民约40户 | 二类区 | NW | 457 |
居住区 | 120.* | 29.* | 老鹰湾 | 村民约100户 | 二类区 | N | 207 |
居住区 | 120.* | 29.* | 金湖社区 | 居民约1240户 | 二类区 | NE | 1078 |
居住区 | 120.* | 29.* | 店口社区 | 居民约1560户 | 二类区 | NE | 1385 |
居住区 | 120.* | 29.* | 盾安福邸 | 居民约200户 | 二类区 | E | 25 |
文化区 | 120.* | 29.* | 店口镇大湖幼儿园 | 师生约400人 | 二类区 | E | 200 |
居住区 | 120.* | 29.* | 华家园 | 居民约400户 | 二类区 | NE | 997 |
居住区 | 120.* | 29.* | 店口商贸城小区 | 居民约600户 | 二类区 | NE | 837 |
文化区 | 120.* | 29.* | 店口镇第一小学 | 师生约2000人 | 二类区 | NE | 1153 |
文化区 | 120.* | 29.* | 店口镇第一中心幼儿园 | 师生约800人 | 二类区 | NE | 1105 |
文化区 | 120.* | 29.* | 店口镇二中 | 师生约4000人 | 二类区 | NE | 732 |
机关单位 | 120.* | 29.* | (略) 公证处店口协办所 | 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 二类区 | NE | 1091 |
居民区 | 120.* | 29.* | 金盛社区 | 居民约1200户 | 二类区 | NE | 1161 |
居民区 | 120.* | 29.* | 阮家坞 | 居民约120户 | 二类区 | SE | 1409 |
声环境 | |||||||
居住区 | 120.* | 29.* | 牛皋社区 | 居民约240户 | 2类 | W | 42 |
居住区 | 120.* | 29.* | 盾安福邸 | 居民约200户 | 2类 | E | 25 |
地表水 | |||||||
东侧河道 | 120.* | 29.* | 河宽5-8m | 鱼类等 | Ⅲ类 | E | 464 |
南侧河道 | 120.* | 29.* | 河宽7-10m | 鱼类等 | Ⅲ类 | S | 596 |
西侧河道 | 120.* | 29.* | 河宽4-5m | 鱼类等 | Ⅲ类 | W | 27 |
西侧店口溪 | 120.* | 29.* | 中河 | 鱼类等 | Ⅲ类 | W | 783 |
北侧店口溪 | 120.* | 29.* | 中河 | 鱼类等 | Ⅲ类 | N | 412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⑴水环境影响简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超声波清洗废水、阳极氧化生产线生产废水、酸洗钝化线生产废水、酸雾吸收废水、着色线清洗废水、纯水制备的浓水、车间地面拖洗废水、初期雨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
根据废水产生量及水质分析,项目废水主要来自生产线清洗废水且废水水质相对较低,根据《 (略) 电镀行业污染整治方案》(绍市环发[2011]76号)要求,园区外的电镀企业中水回用率不小于50%,各股废水处理工艺及去向具体见表2。根据《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排水量指生产设施或企业向企业法定边界以外排放的废水的量,包括与生产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各种外排废水,由表2可知,项目实施后,中水回用率为52.4%,符合回用水率不小于50%的要求。
表2 各股废水处理工艺及去向
废水类别 | 配套废水处理设施 | 废水处理工艺 | 排放去向 | 中水回用率% | 备注 |
综合废液 | 利用原有的综合废液处理装置,处理能力100t/d,现有处理量1.51t/d | 加药沉淀+气浮+砂滤+臭氧氧化 | 达标纳管 | 0 | 防渗明沟+防腐管道 |
阳极氧化线综合清洗废水 | 新建1套清洗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50t/d | 油水分离+多级过滤+UF+RO | 氧化线清洗回用,控制电导率≤150μS/cm | 56 | 防渗明沟+防腐管道,40%浓水进入浓水处理装置,可作为纯水使用 |
综合清洗废水 | 新建1套清洗废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50t/d | 油水分离+多级过滤+UF+RO | 钝化线、着色线清洗回用,控制电导率≤150μS/cm | 56 | 防渗明沟+防腐管道,40%浓水进入浓水处理装置,可作为纯水使用 |
场地冲洗废水 | 收集池 | / | 纳管 | 0 | 防渗池+防渗管道 |
纯水制备废水 | 收集池 | / | 纳管 | 0 | |
生活污水 | 化粪池 | / | 纳管 | 0 | / |
⑵大气环境影响简析: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低于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能满足相关要求。
在非正常工况下各污染物浓度均能达标,但相比正常工况,各污染物浓度均有明显增加,企业应定期对处理设施进行检修和维护,避免污染物非正常工况排放。
⑶声环境影响简析:
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投产后,厂界各预测点的昼间外排噪声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满足3类功能区要求。项目声环境保护范围内存在牛皋社区、盾安福邸两个声环境保护目标,企业落实厂房隔声、降噪减振及绿化带吸收噪声等一系列防护性措施,经距离衰减后,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与现状值叠加后预测值可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因此,项目地周围声环境质量仍能达标。
⑷固废影响简析:
表3项目固体废物排放及处理利用一览表
序号 | 固废名称 | 废物代码 | 属性 | 处理方式 | 合理性 分析 |
S1 | 废包装桶 | HW49 900-041-49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处置 | 合理 |
S2 | 含铬污泥 | HW17 336-068-17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处置 | 合理 |
S3 | 表面处理污泥 | HW17 336-064-17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处置 | 合理 |
S4 | 废乳化液 | HW09900-006-09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处置 | 合理 |
S5 | 废活性炭 | HW49 900-039-49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处置 | 合理 |
S6 | 废灯管 | HW29 900-023-29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处置 | 合理 |
S7 | 废矿物油 | HW08900-210-08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处置 | 合理 |
S8 | 废槽渣 | HW17 336-064-17 | 危险废物 |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综合处置 | 合理 |
S9 | 金属边角料及金属屑 | / | 一般废物 | 分类收集,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 | 合理 |
S10 | 粉尘收尘 | / | 一般废物 | 分类收集,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 | 合理 |
S11 | 废包装材料 | / | 一般废物 | 分类收集,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 | 合理 |
S12 | 生活垃圾 | / | 一般废物 |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合理 |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一览表
类型 内容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 名称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
大气 污染物 | 喷塑粉尘 | 颗粒物 | 喷塑粉尘经车间整体抽风收集后由自带的二级滤筒式除尘装置处理后引入15m高排气筒排放(收集效率按90%,处理效率按 95%计) |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的标准限值 | ||
固化废气(含天然气燃烧废气) | 非*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 固化废气经烘箱密闭收集(收集效率以90%计)后经光氧催化+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处理效率以90%计)与喷塑车间固化燃烧废气一并收集引至15米高排气筒排放; | 固化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1的标准限值,企业边界1小时大气污染物平均浓度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
锅炉燃料燃烧废气 | 颗粒物 | 天然气燃烧废气(蒸汽锅炉加热)由烟道收集后经18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 | 项目燃气锅炉燃烧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排放执行 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三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中氮氧化物根据《 (略) 空气质量改善“十四五”规划》新建燃气锅炉的要求实行30mg/m3的限值 | |||
二硫化碳 | ||||||
氮氧化物 | ||||||
酸洗废气 | 氯化氢、氮氧化物、硫酸雾、氟化物 | 酸洗废气经密闭间收集(侧吸风+顶吸风)(收集效率以90%计 )至碱液喷淋吸收塔(二级喷淋吸收)处理(处理效率以90%计)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 | 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中相关限值 | |||
废气排放口 | 废气排放口规范化设置:设置永久性采样孔,设置排污标志牌。 | / | ||||
水污 染物 | 生产、生活 | 废水量 | 项目综合废液(含重金属废液进行预处理)利用原有的综合废液处理装置(加药沉淀+气浮+砂滤+臭氧氧化)处理达标、阳极氧化生产线清洗废水经单独设置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酸洗钝化线生产废水及酸雾吸收废水经另一套单独设置的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与经处理达标的其他生产废水一起汇集达 (略) 店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总铬、六价铬、总铅、总镍排放执行《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260-2020)表1中其他地区的间接排放标准(废水总排放口、车间排放口) | ||
CODcr | ||||||
氨氮 | ||||||
SS | ||||||
石油类 | ||||||
LAS | ||||||
六价铬 | ||||||
总铬 | ||||||
总镍 | ||||||
总铅 | ||||||
氟化物 | ||||||
规范化设置 | 项目应设置污水规范化排放口一个,即设置采样口,设立明显的排污标志牌。 | |||||
固体 废物 | 生产 | 金属边角料及金属屑 | (略) 回收综合利用 | 资源化 | ||
粉尘收尘 | ||||||
废包装材料 | ||||||
废包装桶 | 收集暂存后委托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按《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向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转移联系单,做好记录台账。 | 无害化 | ||||
含铬污泥 | ||||||
表面处理污泥 | ||||||
废乳化液 | ||||||
废活性炭 | ||||||
废灯管 | ||||||
废矿物油 | ||||||
废槽渣 | ||||||
生活 | 生活垃圾 | 袋装收集后放到指定地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 卫生填埋 | |||
噪声 | ⑴在满足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选购生产设备时应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高效设备,并对高噪声设备底座安装减振装置或减振垫。 ⑵合理布局,把生产设备集中在生产车间的中间,生产车间墻体采用隔声材料,安装隔声门窗,可有效降低噪声对周围的影响。 ⑶对空压机、鼓风机等设备单独设间、对所有引风机安装消声器。 ⑷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对主要生产设备的传动装置做好润滑,使设备处在最佳工作状态。 ⑸项目原辅料在装卸时控制噪声产生量,同时要求企业在车间内装卸,有效利用车间隔声性能,尽量避免短时瞬间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夜间不得进行装卸作业。 ⑹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四周设置绿化带起到降噪作用。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
地下水 | 做好化粪池、食堂污水隔油池及生活污水管道、生产废水管道与废水处理装置、废气水喷淋装置与处理设施的防渗防漏工作,做好液态原料仓库地面的防渗防漏和围堰工作,做好危废间地面的防渗防漏和围堰工作。 | 预防对地下水的污染 | ||||
土壤 | 主要包括在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或架空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土壤污染。 | 预防对土壤的污染 |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万安智驭 (略) 年产40万套新能源汽车用铝合金固定式制动卡钳建设项目利用本企 (略) 店口镇牛皋社区、店口社区的现有厂房内实施;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项 (略) 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项目选址基本合理;项目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处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影响较小,对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项目地周围环境空气、声环境、地表水和地下水质量均能满足相应功能要求。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项目选址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采取有效治理措施后,环境质量符合相关要求。根据《 (略) 环境功能区划》,项目 (略) 店口镇人居环境保障区(0681-Ⅳ-0-1),项目为允许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环评[2016]150号)中“三线一单”的要求。综上,项目符合环保审批各项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在已建地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需查阅本项目环评文件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索要,查阅环评文件简本时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审批该项目的环保主管部门: (略) 生态环境局
联系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5-*
建设单位:浙江万安智驭 (略)
联系人:楼艳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浙江 (略) 。
联系人:宣力翔联系电话:*。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所在地周围居民及周围相关企事业单位。
主要事项:会将所回收的反馈意见的原始资料存档备查,认真考虑公众意见;或者组织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有关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进行审议,判断其合理性并提出处理建议;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按照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意见的对象:沿线受项目影响的公民、单位或团体。
征求意见的范围:在环境影响、环保措施、对工程建设所持态度等环保方面的意见。
征求意见的期限:自本公示信息发布起10个工作日,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23日。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通过邮件、电话、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请务必留下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便于我们回访。公众若需补充了解相关信息,请在公示期间向环评单位联系索要。
发布单位:浙江万安智驭 (略)
发布日期: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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