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 (略) 玄 (略) 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传真:*通信地址: (略) 高淳区淳溪街道胥河北路5号联系人: (略) 高淳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 |||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对江苏 (略) 3D打印口腔医疗器械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高)建〔2023〕7号 | 2023.3.9 |
2 | 关于对南 (略) 特种水产饲料生产车间技改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高)建〔2023〕8号 | 2023.3.9 |
3 | 关于对 (略) 橡胶板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高)建〔2023〕9号 | 2023.3.9 |
4 | 关于对南京 (略) 高端智能包装机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高)建〔2023〕10号 | 2023.3.9 |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 (略) 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 (略) 玄 (略) 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传真:*通信地址: (略) 高淳区淳溪街道胥河北路5号联系人: (略) 高淳生态环境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 |||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对江苏 (略) 3D打印口腔医疗器械研发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高)建〔2023〕7号 | 2023.3.9 |
2 | 关于对南 (略) 特种水产饲料生产车间技改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高)建〔2023〕8号 | 2023.3.9 |
3 | 关于对 (略) 橡胶板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高)建〔2023〕9号 | 2023.3.9 |
4 | 关于对南京 (略) 高端智能包装机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宁环(高)建〔2023〕10号 | 2023.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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