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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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30306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30306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印刷塑胶雨伞布720万片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安海安平社区嘉全路26号(安平工业综合开发区Ⅲ区第17#小区)

3.建设单位: (略)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厦门华 (略)

5.项目概况: (略) (略) 拟租赁陈乌 (略) 安海安平社区嘉全路26号(安平工业综合开发区Ⅲ区第17#小区)的空置厂房进行生产,扩建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租赁厂房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215.6m2,扩建项目生产规模为年印刷塑胶雨伞布720万片。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排放限值(氨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厂水质要求后, (略) 政排污管道排入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排入安海湾,对区域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

印刷车间油墨调配、印刷等工序以及印刷机及印版擦洗过程及烘干过程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一体机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大气污染源分析及估算结果,项目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本评价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项目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扩建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类生产设备,各噪声源强约为80dB(A),做好隔声减噪等措施后,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防止设备运转不正常噪声异常增高,确保生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扩建项目的正常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材及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给具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相关单位进行处置;扩建项目原料空桶暂存于危废间贮存,由生产厂家负责回收用于原始用途;厂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含油废抹布和生活垃圾每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UV灯管、废催化剂、废活性炭,这部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的要求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扩建项目固体废物若能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居民反对本次项目。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0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略) 年产化纤布18000吨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经济开发区时尚服饰织造园(龙湖镇南庄村)

3.建设单位: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5.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年产化纤布18000吨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3)建设地点: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时尚服饰织造园(龙湖镇南庄村)

(4)建设性质:新建

(5)总 投 资:5000万元

(6)建设规模:年产化纤布18000吨

(7)劳动定员及生产体制:年工作时间300天,日工作时间24小时,拟定员100人。

(8)占地面积:12029m2

6.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生活废水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的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和晋南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晋南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废气主要产生于POY纺丝螺杆挤出工序、DTY加弹工序、针织布后整理定型工序、拉毛摇粒工序,其中POY纺丝螺杆挤出工序和DTY加弹工序主要污染因子均为非*烷总烃,拉毛、摇粒工序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针织布后整理定型工序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烷总烃、油烟、颗粒物。POY纺丝螺杆挤出工序、DTY加弹工序、针织布后整理定型工序废气集中收集后采用1套“喷淋洗涤+静电”组合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30米排气筒排放;拉毛、摇粒粉尘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根据类比分析,其噪声值约在75-90dB(A)之间。根据影响分析,本项目的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为了进一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下提出几点降噪、防护措施:

①合理安排厂区布局,把噪声较大的生产设备等尽量安排在远离厂界的位置,办公、原料、成品仓库以及噪声影响较小的车间安排在靠近厂界的位置;

②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

③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措施,降噪减震装置等降噪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对降噪效果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及时更换,防止设备噪声源强升高;

④加强厂区内运输车辆的管理,禁止随意鸣笛。原料装卸以及产品出库装车尽量避开休息时间。

(4)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①一般工业固废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料(废布、废丝)和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外卖给其他其他企业回收利用。

②危险废物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气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③生活垃圾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及时妥善处理固体废物,则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针对该项目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对该项目选址没有意见。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0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项目三

1.项目名称:恒安(中国) (略) 年产3.5万吨TAD高端生活用纸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

3.建设单位:恒安(中国)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华大 (略)

5.项目概况:恒安(中国) (略) 位于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厂区现状已建5条生活用纸生产线,为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档次, (略) 场竞争力,拟投资23900万元,在厂区用地范围内引进1条热风穿透型(TAD)生活用纸纸机(PM32),将厂区北部原有的专家楼和周边空地作为本次扩建项目用地,建设规模为年产3.5万吨TAD高端生活用纸。

2022年2月7日,恒安(中国) (略) 年产3.5万吨TAD高端生活用纸项 (略) 发展和改革局投资备案(闽发改备[2022C*号)。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①纤维粉尘来自造纸车间起皱和卷取工段,两工段产生的粉尘经分别收集后,通过1套湿法喷淋装置处理,处理达标的含尘废气通过1根20m排气筒于车间顶部排放。

②纸机热风罩燃气加热产生的废气经20m排气筒于车间顶部排放。

③生活用纸后加工车间复卷、分切产生的粉尘由设备配备的收尘装置收集。

(3)噪声

本项目位于恒安(中国) (略) 厂区用地内,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点等声环境敏感目标,通过采取厂房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商品浆板包装废铁丝、废木板、废原料包装袋、废聚酯网、废毛布和生活用纸后加工包装袋边角料收集后在厂区已建的一般工业固废仓库暂存,定期由有关单位进行回收利用;生产废水处理回收的浆渣和废水沉淀污泥经压榨后定期出售给南 (略) 回收利用;废机油定期委托福建兴业 (略) 处置。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环境信息首次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期间(包括网络、报纸及张贴),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0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20230306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 (略) (略) 年印刷塑胶雨伞布720万片生产项目

2.建设地点: (略) 安海安平社区嘉全路26号(安平工业综合开发区Ⅲ区第17#小区)

3.建设单位: (略)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厦门华 (略)

5.项目概况: (略) (略) 拟租赁陈乌 (略) 安海安平社区嘉全路26号(安平工业综合开发区Ⅲ区第17#小区)的空置厂房进行生产,扩建项目总投资300万元,租赁厂房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215.6m2,扩建项目生产规模为年印刷塑胶雨伞布720万片。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扩建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三级排放限值(氨氮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进厂水质要求后, (略) 政排污管道排入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排放。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排入安海湾,对区域水环境影响不大。

(2)废气

印刷车间油墨调配、印刷等工序以及印刷机及印版擦洗过程及烘干过程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一体机处理后经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大气污染源分析及估算结果,项目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本评价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项目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扩建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类生产设备,各噪声源强约为80dB(A),做好隔声减噪等措施后,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防止设备运转不正常噪声异常增高,确保生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扩建项目的正常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扩建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包材及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给具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相关单位进行处置;扩建项目原料空桶暂存于危废间贮存,由生产厂家负责回收用于原始用途;厂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含油废抹布和生活垃圾每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UV灯管、废催化剂、废活性炭,这部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的要求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扩建项目固体废物若能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居民反对本次项目。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0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项目二

1.项目名称: (略) 年产化纤布18000吨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经济开发区时尚服饰织造园(龙湖镇南庄村)

3.建设单位: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略)

5.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略) 年产化纤布18000吨项目

(2)建设单位: (略)

(3)建设地点:福建晋江经济开发区时尚服饰织造园(龙湖镇南庄村)

(4)建设性质:新建

(5)总 投 资:5000万元

(6)建设规模:年产化纤布18000吨

(7)劳动定员及生产体制:年工作时间300天,日工作时间24小时,拟定员100人。

(8)占地面积:12029m2

6.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生活废水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的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和晋南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 (略) 政污水管网排入晋南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废气主要产生于POY纺丝螺杆挤出工序、DTY加弹工序、针织布后整理定型工序、拉毛摇粒工序,其中POY纺丝螺杆挤出工序和DTY加弹工序主要污染因子均为非*烷总烃,拉毛、摇粒工序主要污染因子为颗粒物,针织布后整理定型工序主要污染因子为非*烷总烃、油烟、颗粒物。POY纺丝螺杆挤出工序、DTY加弹工序、针织布后整理定型工序废气集中收集后采用1套“喷淋洗涤+静电”组合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30米排气筒排放;拉毛、摇粒粉尘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根据类比分析,其噪声值约在75-90dB(A)之间。根据影响分析,本项目的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很小。为了进一步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以下提出几点降噪、防护措施:

①合理安排厂区布局,把噪声较大的生产设备等尽量安排在远离厂界的位置,办公、原料、成品仓库以及噪声影响较小的车间安排在靠近厂界的位置;

②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

③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措施,降噪减震装置等降噪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对降噪效果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及时更换,防止设备噪声源强升高;

④加强厂区内运输车辆的管理,禁止随意鸣笛。原料装卸以及产品出库装车尽量避开休息时间。

(4)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①一般工业固废

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料(废布、废丝)和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外卖给其他其他企业回收利用。

②危险废物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气治理过程产生的废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③生活垃圾

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及时妥善处理固体废物,则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7.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针对该项目的任何意见和建议,对该项目选址没有意见。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0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项目三

1.项目名称:恒安(中国) (略) 年产3.5万吨TAD高端生活用纸项目

2.建设地点: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

3.建设单位:恒安(中国)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华大 (略)

5.项目概况:恒安(中国) (略) 位于晋江经济开发区(安东园),厂区现状已建5条生活用纸生产线,为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档次, (略) 场竞争力,拟投资23900万元,在厂区用地范围内引进1条热风穿透型(TAD)生活用纸纸机(PM32),将厂区北部原有的专家楼和周边空地作为本次扩建项目用地,建设规模为年产3.5万吨TAD高端生活用纸。

2022年2月7日,恒安(中国) (略) 年产3.5万吨TAD高端生活用纸项 (略) 发展和改革局投资备案(闽发改备[2022C*号)。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排入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

①纤维粉尘来自造纸车间起皱和卷取工段,两工段产生的粉尘经分别收集后,通过1套湿法喷淋装置处理,处理达标的含尘废气通过1根20m排气筒于车间顶部排放。

②纸机热风罩燃气加热产生的废气经20m排气筒于车间顶部排放。

③生活用纸后加工车间复卷、分切产生的粉尘由设备配备的收尘装置收集。

(3)噪声

本项目位于恒安(中国) (略) 厂区用地内,周边200m范围内无居民点等声环境敏感目标,通过采取厂房隔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商品浆板包装废铁丝、废木板、废原料包装袋、废聚酯网、废毛布和生活用纸后加工包装袋边角料收集后在厂区已建的一般工业固废仓库暂存,定期由有关单位进行回收利用;生产废水处理回收的浆渣和废水沉淀污泥经压榨后定期出售给南 (略) 回收利用;废机油定期委托福建兴业 (略) 处置。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项目在环境信息首次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期间(包括网络、报纸及张贴),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接收到有关项目的群众反馈意见。

8.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0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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