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变更银川市金凤区元宝湖生态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变更银川市金凤区元宝湖生态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金凤区国有 (略) :
我局已于2022年1月12日下发了《 (略) 金凤区元宝湖生态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批复》(银金审服批〔2022〕15号)文件,批复内容为:对该项目范围内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进行治理,总治理面积约为*.8平方米(约474亩),对垃圾堆放场区域内现状埋存生活垃圾及周边扩展区域进行开挖、对场地内外露堆存垃圾分拣、破碎、平整,平整后覆土复耕绿化,后期作为元宝湖公园绿地使用。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反映根据实际情况需将项目中绿化部分由原设计的行间道绿化调整为建设用地范围全覆盖绿化。由于该项目原设计的元宝湖取水、地下打井及周边农渠均无法满足绿化用水。为解决该项目绿化用水问题,须将丰登镇永丰水厂自来水作为绿化水源,故在总投资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引水灌溉系统并调整相关概算金额。
现根据《金凤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银金党办发〔2022〕38号)第八章第四十一条“规划方案、初设计、施工设计经审批服务管门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确需修改或者变更的,增减在原批复5%以内的,由项目单位领导班了研究后,报原审批服务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 (略) 金凤区元宝湖生态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进行变更。
附件:调整后的综合概算表
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凤区国有 (略) :
我局已于2022年1月12日下发了《 (略) 金凤区元宝湖生态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批复》(银金审服批〔2022〕15号)文件,批复内容为:对该项目范围内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进行治理,总治理面积约为*.8平方米(约474亩),对垃圾堆放场区域内现状埋存生活垃圾及周边扩展区域进行开挖、对场地内外露堆存垃圾分拣、破碎、平整,平整后覆土复耕绿化,后期作为元宝湖公园绿地使用。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你公司反映根据实际情况需将项目中绿化部分由原设计的行间道绿化调整为建设用地范围全覆盖绿化。由于该项目原设计的元宝湖取水、地下打井及周边农渠均无法满足绿化用水。为解决该项目绿化用水问题,须将丰登镇永丰水厂自来水作为绿化水源,故在总投资不变的情况下,增加引水灌溉系统并调整相关概算金额。
现根据《金凤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银金党办发〔2022〕38号)第八章第四十一条“规划方案、初设计、施工设计经审批服务管门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确需修改或者变更的,增减在原批复5%以内的,由项目单位领导班了研究后,报原审批服务管理部门批准”的文件规定,经我局研究决定, (略) 金凤区元宝湖生态环境整治项目初步设计批复进行变更。
附件:调整后的综合概算表
金凤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3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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