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樟木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扩建加气站项目公示
内蒙古樟木石油有限公司加油站扩建加气站项目公示
公示时间:7天
审批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公示期限:2023年2月16日-- 2023年2月22日
设计单位:翱华 (略)
建设单位: (略)
建设项目名称:内 (略) 加油站扩建加气站
建设地点: (略) 红砂坝镇十八台行政村208国道/329公里处
公示内容:
项目位于 (略) 红砂坝镇十八台行政村208国道/329公里处。占地5400平方米,本次新建储气罐1座,加气机4台。
现就此方案进行公示。
附注:
1.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 (略) 自然资源局4005室
联系人: 史小军
联系电话:*(工作时间)
2.有效反馈时间:公示期间。
3.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姓名、电话、联系住址。
4.本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要求听证的,应于本案公示期限内携带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本和身份证向拟审 (略) 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
5.如在公示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未向我局提出异议,则视为对该方案认同。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16日
公示时间:7天
审批单位: (略) 自然资源局
公示期限:2023年2月16日-- 2023年2月22日
设计单位:翱华 (略)
建设单位: (略)
建设项目名称:内 (略) 加油站扩建加气站
建设地点: (略) 红砂坝镇十八台行政村208国道/329公里处
公示内容:
项目位于 (略) 红砂坝镇十八台行政村208国道/329公里处。占地5400平方米,本次新建储气罐1座,加气机4台。
现就此方案进行公示。
附注:
1.意见反馈方式:书面意见 (略) 自然资源局4005室
联系人: 史小军
联系电话:*(工作时间)
2.有效反馈时间:公示期间。
3.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并写明真实姓名、电话、联系住址。
4.本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要求听证的,应于本案公示期限内携带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口本和身份证向拟审 (略) 自然资源局提出申请。
5.如在公示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未向我局提出异议,则视为对该方案认同。
(略) 自然资源局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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