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嘉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类再生资源回收、贮存、转运、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上公示
湖北嘉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类再生资源回收、贮存、转运、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上公示
湖北嘉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类再生资源回收、贮存、转运、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众参与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环保类再生资源回收、贮存、转运、利用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项目概况:湖北 (略) 拟投资10000 (略) 下*区铜都大道大广连线198号8号厂房租赁工业厂房面积2546平方米,建设相关环保配套设施,对废矿物油、油水混合物与乳化液、废铅蓄电池等进行回收、贮存、转运,对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进行回收、贮存、利用,实现回收、贮存、转运能力40000t/a(废矿物油6000t/a,油水混合物与乳化液4000t/a,废铅蓄电池10000t/a,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20000t/a),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处置利用能力20000t/a。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 (略)
联系人:吴总(*)
三、环评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湖北希 (略)
联系人:刘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公众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
2)公众认为项目将产生哪些积极影响或消极影响;
3)公众对项目选址的意见;
4)如何妥善解决项目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
5)公众对工程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次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
http://**_*.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示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届满。
2023年3月9日
湖北嘉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类再生资源回收、贮存、转运、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网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众参与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环保类再生资源回收、贮存、转运、利用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项目概况:湖北 (略) 拟投资10000 (略) 下*区铜都大道大广连线198号8号厂房租赁工业厂房面积2546平方米,建设相关环保配套设施,对废矿物油、油水混合物与乳化液、废铅蓄电池等进行回收、贮存、转运,对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进行回收、贮存、利用,实现回收、贮存、转运能力40000t/a(废矿物油6000t/a,油水混合物与乳化液4000t/a,废铅蓄电池10000t/a,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20000t/a),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处置利用能力20000t/a。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 (略)
联系人:吴总(*)
三、环评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湖北希 (略)
联系人:刘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公众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及所持的态度;
2)公众认为项目将产生哪些积极影响或消极影响;
3)公众对项目选址的意见;
4)如何妥善解决项目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
5)公众对工程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次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
http://**_*.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示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届满。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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