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3月9日拟作出沈阳辽中恩良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沈阳市辽中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3月9日拟作出沈阳辽中恩良眼科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3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6邮编:*
联系地址: (略) 辽中区蒲水路28号 (略) 民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辽中 (略) 建设项目 | (略) 辽中区蒲西街道北一路76号 | 沈阳辽中 (略) | 哈尔滨善成 (略) | 沈阳辽中 (略) (略) 辽中区蒲西街道北一路76号,经营范围为眼科常见病、多发病的检查治疗等医疗服务。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总投资100万元,租赁现有4层建筑,占地面积942.44m2,建筑面积1328.5m2,建设眼视光门诊、病房、手术室等,设置床位33张,日最大接诊人数50人。 (略) 政供水管网供给, (略) 政供电电网供给,供暖为集中供热。(具体详见报告表) | / | /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工艺为“调节池+A/O生物接触氧化+沉淀池+次氯酸钠消毒”,污水处理设施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外部定期投加抑臭剂。 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废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有组织排放量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辽中区污水生态处理厂。 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氨氮执行《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中排放标准要求。 3、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高效率、低噪音设备,设备安装减震垫,机房、污水处理间等做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标准;运营期厂界西、东、北侧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厂界南侧执行4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48小时内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泥定期清掏,经石灰消毒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到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生活垃圾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修正)》(建设部令第157号);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版)、《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号)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03〕206号)的相关规定;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及《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中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3月9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6邮编:*
联系地址: (略) 辽中区蒲水路28号 (略) 民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相关部门意见(审批或核准意见) |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沈阳辽中 (略) 建设项目 | (略) 辽中区蒲西街道北一路76号 | 沈阳辽中 (略) | 哈尔滨善成 (略) | 沈阳辽中 (略) (略) 辽中区蒲西街道北一路76号,经营范围为眼科常见病、多发病的检查治疗等医疗服务。 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总投资100万元,租赁现有4层建筑,占地面积942.44m2,建筑面积1328.5m2,建设眼视光门诊、病房、手术室等,设置床位33张,日最大接诊人数50人。 (略) 政供水管网供给, (略) 政供电电网供给,供暖为集中供热。(具体详见报告表) | / | /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采用一体化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工艺为“调节池+A/O生物接触氧化+沉淀池+次氯酸钠消毒”,污水处理设施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有组织排放,外部定期投加抑臭剂。 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废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设施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有组织排放量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 2、落实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医疗废水、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略) 政污水管网,最 (略) 辽中区污水生态处理厂。 废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氨氮执行《 (略)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表2中排放标准要求。 3、落实声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高效率、低噪音设备,设备安装减震垫,机房、污水处理间等做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表1标准;运营期厂界西、东、北侧边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厂界南侧执行4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48小时内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泥定期清掏,经石灰消毒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活性炭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到垃圾桶内,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生活垃圾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2015修正)》(建设部令第157号);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标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年修正版)、《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号)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环发〔2003〕206号)的相关规定;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及《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中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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