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9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吴中区)-2023-03-0915:37:20
2023年3月9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吴中区)-2023-03-0915:37: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略) 年产8000万件塑料件项目、苏州 (略) 年产高压电器产品5万台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联系地址:越溪苏街198号吴中区政务服务中心B楼3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略) 年产8000万件塑料件项目 | (略) 吴中区东山镇石鹤山路二巷6号 | (略) (略) | 苏州吴环 (略) | (略) (略) 租赁吴中区东山镇吴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塑料件8000万件生产规模。 | 1、废气:本项目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废气处理装置具有可行性,能长期稳定运行和并具有达标排放可靠性。排放的废气经过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排放,对评价区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员工生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属于间接排放。通过对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可行性进行分析可知,本项目水量、水质等均符合污水厂接管要求,因此,本项目污水不直接排放外环境,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地表水功能级别,地表水影响可接受。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粉碎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经合理平面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敏感点噪声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中,废包装材料、废模具、废布袋和布袋收尘等一般固废由项目方统一收集后外卖;废包装桶、废机油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得到有效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 / |
2 | 苏州 (略) 年产高压电器产品5万台新建项目 | (略) 吴中区临湖镇浦庄大道2988号7幢 | 苏州 (略) | 苏州山 (略) | 苏州 (略) 租赁苏州嘉盛 (略) 现有厂房进行高压电器产品5万台项目 | 1、废气:本项目干燥废气、浇注废气、前固化废气、后固化废气、混料废气、打磨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过滤棉过滤经二级活性炭吸附由1根15米排气筒排放。焊接和机械加工产生的废气较少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废气处理装置具有可行性,能长期稳定运行和并具有达标排放可靠性。排放的废气经过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排放,对评价区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员工生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属于间接排放。通过对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可行性进行分析可知,本项目水量、水质等均符合污水厂接管要求,因此,本项目污水不直接排放外环境,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地表水功能级别,地表水影响可接受。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绕线机、钻床、空压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经合理平面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敏感点噪声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中,废材料、报废品、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固废由项目方统一收集后外卖;废树脂、废包装容器、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得到有效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略) 年产8000万件塑料件项目、苏州 (略) 年产高压电器产品5万台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
联系地址:越溪苏街198号吴中区政务服务中心B楼3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略) (略) 年产8000万件塑料件项目 | (略) 吴中区东山镇石鹤山路二巷6号 | (略) (略) | 苏州吴环 (略) | (略) (略) 租赁吴中区东山镇吴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厂房进行生产,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塑料件8000万件生产规模。 | 1、废气:本项目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由1根20米高排气筒排放;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式布袋除尘装置收集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废气处理装置具有可行性,能长期稳定运行和并具有达标排放可靠性。排放的废气经过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排放,对评价区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员工生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属于间接排放。通过对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可行性进行分析可知,本项目水量、水质等均符合污水厂接管要求,因此,本项目污水不直接排放外环境,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地表水功能级别,地表水影响可接受。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粉碎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经合理平面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敏感点噪声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中,废包装材料、废模具、废布袋和布袋收尘等一般固废由项目方统一收集后外卖;废包装桶、废机油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得到有效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 / |
2 | 苏州 (略) 年产高压电器产品5万台新建项目 | (略) 吴中区临湖镇浦庄大道2988号7幢 | 苏州 (略) | 苏州山 (略) | 苏州 (略) 租赁苏州嘉盛 (略) 现有厂房进行高压电器产品5万台项目 | 1、废气:本项目干燥废气、浇注废气、前固化废气、后固化废气、混料废气、打磨废气经管道收集后通过过滤棉过滤经二级活性炭吸附由1根15米排气筒排放。焊接和机械加工产生的废气较少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根据上述分析,本项目废气处理装置具有可行性,能长期稳定运行和并具有达标排放可靠性。排放的废气经过处理达到相关标准后排放,对评价区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因此本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员工生 (略) 政污水管网进入城南污水处理厂,属于间接排放。通过对城南污水处理厂接管可行性进行分析可知,本项目水量、水质等均符合污水厂接管要求,因此,本项目污水不直接排放外环境,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地表水功能级别,地表水影响可接受。 3、噪声: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绕线机、钻床、空压机等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本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项目经合理平面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对周围敏感点噪声影响较小。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中,废材料、报废品、废边角料、不合格品等一般固废由项目方统一收集后外卖;废树脂、废包装容器、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固废得到有效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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