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公示-长春市绿色循环畜牧产业示范园项目(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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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公示-长春市绿色循环畜牧产业示范园项目(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要求,现将“ (略) 绿色循环畜牧产业示范园项目(变更)”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绿色循环畜牧产业示范园项目(变更);

建设地点: (略) 农安县巴吉垒镇双榆树村、上河村、麻花店村、太和村;

建设性质:新建(变更);

建设规模:在原环评基础上,新增基础存栏量6000头种畜繁育区;

建设内容:在原环评基础上,粪污综合治理区处理工艺及规模由“生物+分子膜”静态堆肥好氧发酵变更为条垛式与槽式发酵相结合的工艺,变更后设计处理牛粪量增加至*t;废水处理系统由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变更为废水外运处理。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城开 (略)

联系人:王总

电话:*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B座

联系人:王工

电话:*

四、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告知广大公众该项目已经开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希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涉及环境问题的意见,包括: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及应采取的环保措施等公众所关心的问题,以便充分了解当地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降低该项目的环境影响。

五、提出意见的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传真和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以书面形式和真实身份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本次信息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六、公参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j4xxkg-GlA?pwd=1dtu

提取码:1dtu

, (略) ,长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要求,现将“ (略) 绿色循环畜牧产业示范园项目(变更)”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 (略) 绿色循环畜牧产业示范园项目(变更);

建设地点: (略) 农安县巴吉垒镇双榆树村、上河村、麻花店村、太和村;

建设性质:新建(变更);

建设规模:在原环评基础上,新增基础存栏量6000头种畜繁育区;

建设内容:在原环评基础上,粪污综合治理区处理工艺及规模由“生物+分子膜”静态堆肥好氧发酵变更为条垛式与槽式发酵相结合的工艺,变更后设计处理牛粪量增加至*t;废水处理系统由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变更为废水外运处理。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春城开 (略)

联系人:王总

电话:*

三、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 (略) (略)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东南湖大路1717号赛东大厦B座

联系人:王工

电话:*

四、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告知广大公众该项目已经开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希望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所涉及环境问题的意见,包括: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及应采取的环保措施等公众所关心的问题,以便充分了解当地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降低该项目的环境影响。

五、提出意见的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函、传真和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以书面形式和真实身份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本次信息公示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六、公参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j4xxkg-GlA?pwd=1dtu

提取码:1dtu

, (略) ,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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