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广东湛江雷州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雷州十八场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拟对广东湛江雷州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雷州十八场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拟批准《广东湛江 (略) 雷州十八场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03月09日至2023年03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地址: (略) 人民大道中 (略) 生态环境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
项目名称 | 广东湛江 (略) 雷州十八场猪养殖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湛江 (略) |
建设地点 | (略) 调风镇草朗村后湖一沟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广东湛江 (略) (略) (略) 调风镇草朗村后湖一沟建设“广东湛江 (略) 雷州十八场猪养殖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1261.56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4851.44平方米,总投资为11795.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0万元。项目设计存栏保育猪11538头、育肥猪17308头,年出栏7.5万头商品猪、年产农肥0.35万吨。主体工程包括1栋6层猪舍。综合废水经“厌氧+一级A/O+二级A/O”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灌水标准后排入废水暂存池,设置管道输送废水至消纳地,回用于周边农地、林地灌溉;病死猪经无害化处理后,与猪粪一起运至堆肥车间好氧发酵,作为农肥外售;项目劳动定员约60人,在项目地食宿,年工作365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运营期猪舍废气通过将氨基酸添加到饲料中调整营养物质等饲喂方式从源头降低臭气产生量,并采取干清粪工艺及时清理猪粪尿、喷洒植物除臭剂、加强通风、喷雾降温、设置除臭墙等措施;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固粪处理区废气和无害化区废气通过采取封闭、喷洒除臭剂、除臭墙等措施进行处理;厨房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收集及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沼气经沼气净化系统二级干法脱硫后,通过火炬燃烧排放。 废水:运营期项目养殖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汇合后进入场内污水处理系统,经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要求后暂存于尾水储存池中,达标尾水全程经管道输送至消纳地,不外排。 噪声:采用隔声、消音、减振等措施,合理布局。 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猪粪、沼渣经固粪处理区发酵后作为有机肥料外售;污泥交有能力处理且环保手续齐全的单位用作生产园林绿化改良土壤原料;病死猪只经无害化(化制法)处理后运至固粪处理区和猪粪沼渣一起发酵后作为有机肥料外售;防疫废物进行危废鉴定,鉴定为危废的交有相关危废资质单位处置,不属于危废的,则按农业农村部门要求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危废鉴定前暂按危险废物管理;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处置;废导热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略) 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略) 生态环境局拟批准《广东湛江 (略) 雷州十八场猪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03月09日至2023年03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 (略) 生态环境局反映。联系地址: (略) 人民大道中 (略) 生态环境局,邮编:*联系电话:*传真:*。
项目名称 | 广东湛江 (略) 雷州十八场猪养殖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湛江 (略) |
建设地点 | (略) 调风镇草朗村后湖一沟 |
环评机构 | (略) (略) |
项目概况 | 广东湛江 (略) (略) (略) 调风镇草朗村后湖一沟建设“广东湛江 (略) 雷州十八场猪养殖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为31261.56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4851.44平方米,总投资为11795.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50万元。项目设计存栏保育猪11538头、育肥猪17308头,年出栏7.5万头商品猪、年产农肥0.35万吨。主体工程包括1栋6层猪舍。综合废水经“厌氧+一级A/O+二级A/O”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农灌水标准后排入废水暂存池,设置管道输送废水至消纳地,回用于周边农地、林地灌溉;病死猪经无害化处理后,与猪粪一起运至堆肥车间好氧发酵,作为农肥外售;项目劳动定员约60人,在项目地食宿,年工作365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运营期猪舍废气通过将氨基酸添加到饲料中调整营养物质等饲喂方式从源头降低臭气产生量,并采取干清粪工艺及时清理猪粪尿、喷洒植物除臭剂、加强通风、喷雾降温、设置除臭墙等措施;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固粪处理区废气和无害化区废气通过采取封闭、喷洒除臭剂、除臭墙等措施进行处理;厨房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收集及油烟净化器处理排放;沼气经沼气净化系统二级干法脱硫后,通过火炬燃烧排放。 废水:运营期项目养殖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汇合后进入场内污水处理系统,经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要求后暂存于尾水储存池中,达标尾水全程经管道输送至消纳地,不外排。 噪声:采用隔声、消音、减振等措施,合理布局。 固体废物:运营期产生的猪粪、沼渣经固粪处理区发酵后作为有机肥料外售;污泥交有能力处理且环保手续齐全的单位用作生产园林绿化改良土壤原料;病死猪只经无害化(化制法)处理后运至固粪处理区和猪粪沼渣一起发酵后作为有机肥料外售;防疫废物进行危废鉴定,鉴定为危废的交有相关危废资质单位处置,不属于危废的,则按农业农村部门要求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危废鉴定前暂按危险废物管理;废脱硫剂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处置;废导热油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交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并在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接触的报纸进行公示,在信息公示及报纸公示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和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略) 生态环境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