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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3.3.9-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朝镇万康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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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3.3.9-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朝镇万康村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15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www. 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 (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加珠建材年产6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项目

(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朝镇万康村

(略)

中煤科工重 (略) (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由矿区、工业广场、生活区三部分组成,拟在现有矿区基础上向南侧扩建矿区,矿区面积由0.036km2扩建为0.145km2,开采规模从20万t/a扩建为60万t/a;开采矿种不变,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层位为三叠系下统嘉陵江组三段;开采方式不变,为露天开采。并利用现有工业广场场地,拆除现有厂房和生产设备,新建生产规模为60万t/a的厂房和生产设备,不再新建生活区。

本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环保投资38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8.4%。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废水包括车辆冲洗废水和混凝土养护废水,其产生量较少,主要污染物为SS,经现场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区化粪池收集,用于周边旱地农肥,不外排。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雨水。生活污水经当地已有设施收集后用于周边旱地施肥,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雨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用作矿区、排土场等洒水降尘,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燃油动力机械废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加强对运输车辆管理,减小对大气环境影响。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颗粒物和油烟废气。设置密闭厂房,采用多排孔微差爆破方式,并控制单孔炸药量、炸药总用量,减少粉尘;采取降尘措施,定期洒水降尘;设置抽油烟机和烟道,抽油烟机将厨房油烟吸收后通过排烟烟道从楼顶排入大气自然扩散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布局和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时间;优化运输时间,控制车速、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产生的影响。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设备噪声及爆破声。合理安排爆破时间,避开周围居民的休息时间;设置密闭生产厂房,采取厂房隔声措施;破碎、筛分、制砂设备基础采取减振措施,降低噪声源强。

4、固体废物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矿山剥离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矿山剥离物用于采空区回填和生态恢复。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矿山剥离物、除尘器灰渣、机修废油和含油固废、生活垃圾及沉淀池淤泥等。矿山剥离物用于复垦、道路修建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剩余部分表土、废土石用于采空区回填和生态恢复;除尘器灰渣作为建筑材料外售;机修废油和含油固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堆放于排土场内储存,后期用于采空区回填。

5、生态环境保护:

(1)*生植物保护措施:采取移栽矿山地表高大乔木方式和先剥后采措施,保护耕作层土壤的天然种子库,表层覆土尽量采用剥离下来的表土;严格控制开采界线,在设计开采范围“由顶到底”台阶式开采,采取边开采边恢复的措施。选择地方特色的乡土植物进行后期生态恢复。

(2)*生动物保护措施:控制爆破次数和强度,合理选择爆破时间,尽量避免夜间爆破,减小对周边其他野生动物的影响

(3)水土保持措施:沿矿区公路、工业广场南侧、排土场上游及两侧修建排水沟,实行雨污分流;收集的初期雨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用作矿区、排土场等洒水降尘,不外排。

(4)闭矿期环境保护措施:对矿区、工业广场、排土场等项目占地进行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采用排土场的废土石回填采空区,添加有机物对场地基底进行改良。利用矿山剥离表土对场地进行覆土复垦,覆土厚度要求不小于30cm;边坡、底部区域种植乔木、灌木等生态植被。拆除工业广场的建(构)筑物等,采取人工清理杂物和拆除小型部件,再机械拆除厂房钢结构大部件,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小拆除过程中的扬尘排放;拆除产生的钢筋直接变卖,砖块等可重复利用的建筑材料变卖给附近居民,少量不能利用建筑垃圾可回填于采空区。矿区、工业广场、排土场等项目占地全部恢复为林地,种植当地常见植被,防止生物入侵。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县发改委批复

未开展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3年3月9日—2023年3月15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 www. http://**。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63.com,传真:*。通 (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8楼,邮编:*。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加珠建材年产6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项目

(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万朝镇万康村

(略)

中煤科工重 (略) (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主要由矿区、工业广场、生活区三部分组成,拟在现有矿区基础上向南侧扩建矿区,矿区面积由0.036km2扩建为0.145km2,开采规模从20万t/a扩建为60万t/a;开采矿种不变,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层位为三叠系下统嘉陵江组三段;开采方式不变,为露天开采。并利用现有工业广场场地,拆除现有厂房和生产设备,新建生产规模为60万t/a的厂房和生产设备,不再新建生活区。

本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环保投资38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8.4%。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废水。施工废水包括车辆冲洗废水和混凝土养护废水,其产生量较少,主要污染物为SS,经现场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区化粪池收集,用于周边旱地农肥,不外排。

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和雨水。生活污水经当地已有设施收集后用于周边旱地施肥,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雨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用作矿区、排土场等洒水降尘,不外排。

2、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燃油动力机械废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加强对运输车辆管理,减小对大气环境影响。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颗粒物和油烟废气。设置密闭厂房,采用多排孔微差爆破方式,并控制单孔炸药量、炸药总用量,减少粉尘;采取降尘措施,定期洒水降尘;设置抽油烟机和烟道,抽油烟机将厨房油烟吸收后通过排烟烟道从楼顶排入大气自然扩散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布局和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夜间施工时间;优化运输时间,控制车速、减速慢行,并禁止鸣笛产生的影响。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设备噪声及爆破声。合理安排爆破时间,避开周围居民的休息时间;设置密闭生产厂房,采取厂房隔声措施;破碎、筛分、制砂设备基础采取减振措施,降低噪声源强。

4、固体废物处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矿山剥离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矿山剥离物用于采空区回填和生态恢复。

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矿山剥离物、除尘器灰渣、机修废油和含油固废、生活垃圾及沉淀池淤泥等。矿山剥离物用于复垦、道路修建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剩余部分表土、废土石用于采空区回填和生态恢复;除尘器灰渣作为建筑材料外售;机修废油和含油固废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沉淀池底泥定期清掏,堆放于排土场内储存,后期用于采空区回填。

5、生态环境保护:

(1)*生植物保护措施:采取移栽矿山地表高大乔木方式和先剥后采措施,保护耕作层土壤的天然种子库,表层覆土尽量采用剥离下来的表土;严格控制开采界线,在设计开采范围“由顶到底”台阶式开采,采取边开采边恢复的措施。选择地方特色的乡土植物进行后期生态恢复。

(2)*生动物保护措施:控制爆破次数和强度,合理选择爆破时间,尽量避免夜间爆破,减小对周边其他野生动物的影响

(3)水土保持措施:沿矿区公路、工业广场南侧、排土场上游及两侧修建排水沟,实行雨污分流;收集的初期雨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用作矿区、排土场等洒水降尘,不外排。

(4)闭矿期环境保护措施:对矿区、工业广场、排土场等项目占地进行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采用排土场的废土石回填采空区,添加有机物对场地基底进行改良。利用矿山剥离表土对场地进行覆土复垦,覆土厚度要求不小于30cm;边坡、底部区域种植乔木、灌木等生态植被。拆除工业广场的建(构)筑物等,采取人工清理杂物和拆除小型部件,再机械拆除厂房钢结构大部件,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减小拆除过程中的扬尘排放;拆除产生的钢筋直接变卖,砖块等可重复利用的建筑材料变卖给附近居民,少量不能利用建筑垃圾可回填于采空区。矿区、工业广场、排土场等项目占地全部恢复为林地,种植当地常见植被,防止生物入侵。减少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县发改委批复

未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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