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南中心建文街南地块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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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南中心建文街南地块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的公示

  江南中心建文街南地块(以下简称“南地块”)位于广西壮族 (略) 江南区亭洪路26号,东临南建路、南至建文街、西临新沙路、北至文岭街。项目地块中心坐标:经度108.28632°,纬度22.78456°,占地面积*.34 m2

   (略) 东南侧的258亩地块拆分而来,在历史上曾作为南化集团氯碱厂和有机化工厂使用。2016年6月,258亩地块按照原属于二类用地的规划,通过了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效果评估专家评审验收并完成备案。2020年6月, (略) 政府最新规划将南化集团地块范围内258亩土地由商业用地(二类用地)调整为居住、教育科研用地(一类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要求,地块规划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0年至2021年,为了确保该258亩地块的开发利用安全,已参照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开展详细调查、风险评估、和修复技术方案编制工作,相应报告都已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了主管部门的备案。258亩场地按用地规划分为7个区域,依次标记为A区、B区、C区、D区、E区、F区和G区。根据土地划转供应和开发时序,建设单位 (略) 申请将258亩地块拆分为两部分:江南中心建文街北地块(包括A区和B区)、江南中心建文街南地块(包括C-G区)。依据相关管理要求,拆分后报告应申请专家复核并重新完成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2021年9月,广西博测 (略) 开展了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编制了《江南中心建文街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和《江南中心建文街南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并分别通过了专家评审,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2021年11月,中国环 (略) 受委托编制了《江南中心建文街南地块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技术方案》(以下简称“技术方案”),并通过专家技术评审。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广西博世科 (略) 与中国 (略) 联合体完成了南地块的修复施工。

  2021年9月, (略) 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标“ (略) 江南中心项目污染治理效果评估服务合同”。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场地土壤污染修复研究团队按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25.5-2019)等规定的工作原则、内容和程序,结合技术方案,编制了《江南中心建文街南地块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

  结论如下:

  (1)工程量达标:施工单位完成了南地块基坑清挖的施工,实际清挖面积为14652.30 m2,实际清挖方量为*.40 m3污染土壤,14439.4 m3干净土壤,基坑清挖的范围和深度达标。

  (2)基坑修复效果达标:我单位对南地块C-G基坑进行了验收采样,共采集492份样品(含平行样57份),检测结果显示所有基坑的侧壁和底部均清挖至达标土层,已完成地块内污染土壤的清挖,基坑开挖到位,满足设计要求,达到清挖效果;

  (3)污染土壤修复效果达标:我单位对南地块C-G基坑与北地块A、B基坑的*.50 m3污染土壤和南地块14439.4干净土进行了验收采样,共采集541份样品(含平行样80份),检测结果显示所有土壤均达到修复目标值,已完成地块内污染土壤的修复,满足设计要求,达到修复效果;

  (4)施工单位已按照本项目风险管控和修复方案中的规定,完成了修复后重金属污染土壤的阻隔填埋区施工并达到相关标准。阻隔填埋区地下水流向下游的地下水监测指标低于GB/T 14848-2017中IV类水的限值,表明阻隔填埋施工达到了风险管控的要求。

  (5)二次污染防治达标: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落实了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全过程监管,确保工程按方案要求有序实施,施工过程二次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良好,二次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基本正常,无环保投诉。2022年12月,我单位采集了潜在二次污染区域的表层土壤样品115份(含平行样11份),结果显示施工后地块内污染土运输路线、暂存区、修复区等潜在二次污染区域的土壤环境质量达标。

  综上,“江南中心建文街南地块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项目按照风险评估报告和技术方案规定的范围和方量,已完成了南地块的基坑清挖和修复工程,项目地块内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已经达到了风险管控及修复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项目地块红线范围内的环境已经满足下一阶段再开发利用的要求,已具备移出污染地块名录的条件。

  公示期: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5日

  项目组联系人:刘工

  科技开发处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江南中心建文街南地块(以下简称“南地块”)位于广西壮族 (略) 江南区亭洪路26号,东临南建路、南至建文街、西临新沙路、北至文岭街。项目地块中心坐标:经度108.28632°,纬度22.78456°,占地面积*.34 m2

   (略) 东南侧的258亩地块拆分而来,在历史上曾作为南化集团氯碱厂和有机化工厂使用。2016年6月,258亩地块按照原属于二类用地的规划,通过了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效果评估专家评审验收并完成备案。2020年6月, (略) 政府最新规划将南化集团地块范围内258亩土地由商业用地(二类用地)调整为居住、教育科研用地(一类用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要求,地块规划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0年至2021年,为了确保该258亩地块的开发利用安全,已参照污染场地土壤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开展详细调查、风险评估、和修复技术方案编制工作,相应报告都已通过专家评审并完成了主管部门的备案。258亩场地按用地规划分为7个区域,依次标记为A区、B区、C区、D区、E区、F区和G区。根据土地划转供应和开发时序,建设单位 (略) 申请将258亩地块拆分为两部分:江南中心建文街北地块(包括A区和B区)、江南中心建文街南地块(包括C-G区)。依据相关管理要求,拆分后报告应申请专家复核并重新完成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2021年9月,广西博测 (略) 开展了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编制了《江南中心建文街南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和《江南中心建文街南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并分别通过了专家评审, (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2021年11月,中国环 (略) 受委托编制了《江南中心建文街南地块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技术方案》(以下简称“技术方案”),并通过专家技术评审。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广西博世科 (略) 与中国 (略) 联合体完成了南地块的修复施工。

  2021年9月, (略) 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标“ (略) 江南中心项目污染治理效果评估服务合同”。接受委托后,我单位组织场地土壤污染修复研究团队按照《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HJ25.5-2019)等规定的工作原则、内容和程序,结合技术方案,编制了《江南中心建文街南地块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

  结论如下:

  (1)工程量达标:施工单位完成了南地块基坑清挖的施工,实际清挖面积为14652.30 m2,实际清挖方量为*.40 m3污染土壤,14439.4 m3干净土壤,基坑清挖的范围和深度达标。

  (2)基坑修复效果达标:我单位对南地块C-G基坑进行了验收采样,共采集492份样品(含平行样57份),检测结果显示所有基坑的侧壁和底部均清挖至达标土层,已完成地块内污染土壤的清挖,基坑开挖到位,满足设计要求,达到清挖效果;

  (3)污染土壤修复效果达标:我单位对南地块C-G基坑与北地块A、B基坑的*.50 m3污染土壤和南地块14439.4干净土进行了验收采样,共采集541份样品(含平行样80份),检测结果显示所有土壤均达到修复目标值,已完成地块内污染土壤的修复,满足设计要求,达到修复效果;

  (4)施工单位已按照本项目风险管控和修复方案中的规定,完成了修复后重金属污染土壤的阻隔填埋区施工并达到相关标准。阻隔填埋区地下水流向下游的地下水监测指标低于GB/T 14848-2017中IV类水的限值,表明阻隔填埋施工达到了风险管控的要求。

  (5)二次污染防治达标: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落实了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全过程监管,确保工程按方案要求有序实施,施工过程二次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良好,二次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基本正常,无环保投诉。2022年12月,我单位采集了潜在二次污染区域的表层土壤样品115份(含平行样11份),结果显示施工后地块内污染土运输路线、暂存区、修复区等潜在二次污染区域的土壤环境质量达标。

  综上,“江南中心建文街南地块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项目按照风险评估报告和技术方案规定的范围和方量,已完成了南地块的基坑清挖和修复工程,项目地块内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已经达到了风险管控及修复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项目地块红线范围内的环境已经满足下一阶段再开发利用的要求,已具备移出污染地块名录的条件。

  公示期: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5日

  项目组联系人:刘工

  科技开发处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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