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创新蒙医药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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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创新蒙医药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蒙古自治区 (略) :

你单位《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创新蒙医药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 (略) 编制完成的《内蒙古自治区创新蒙医药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已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城产业园银宏生命科技健康产业园1号楼6层和9层,建筑面积为2218.18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分子生物实验室、免疫组化实验室、细胞实验室、理化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高效液相色谱实验室、动物实验室、化学试剂室、仪器室、自习室、会议室、办公室等。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7%。

项目为新建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验室涉及病原微生物的操作均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实验室涉及有机废气和酸性废气的实验操作在通风橱内进行,实验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和SDG吸附装置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后由符合规定的排气筒排放。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纯水制备排水、不含有机试剂的实验室清洗废水等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以上废水经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 (略) 政污 (略) 政污水处理厂。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须做好防渗措施。

(三)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废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外运综合利用;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回收;实验废物、废试剂、含有机溶剂等危险特性物质的实验废液及实验清洗废水、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吸附剂、废紫外灯管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须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五)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六)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 (略) 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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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 (略) :

你单位《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创新蒙医药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 (略) 编制完成的《内蒙古自治区创新蒙医药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已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呼和浩特金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城产业园银宏生命科技健康产业园1号楼6层和9层,建筑面积为2218.18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分子生物实验室、免疫组化实验室、细胞实验室、理化实验室、微生物实验室、高效液相色谱实验室、动物实验室、化学试剂室、仪器室、自习室、会议室、办公室等。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7%。

项目为新建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验室涉及病原微生物的操作均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实验室涉及有机废气和酸性废气的实验操作在通风橱内进行,实验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和SDG吸附装置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排放限值后由符合规定的排气筒排放。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纯水制备排水、不含有机试剂的实验室清洗废水等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以上废水经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 (略) 政污 (略) 政污水处理厂。

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须做好防渗措施。

(三)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加强固废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不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外运综合利用;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回收;实验废物、废试剂、含有机溶剂等危险特性物质的实验废液及实验清洗废水、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吸附剂、废紫外灯管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须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中的相关要求进行设计施工。

(五)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六)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 (略) 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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