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丰县河东新区醒侬学校(九年一贯制)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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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丰县河东新区醒侬学校(九年一贯制)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南丰县河东新区醒侬学校(九年一贯制)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南丰县宏业 (略) :

贵公司报送的《南丰县河东新区醒侬学校(九年一贯制)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南丰县河东新区醒侬学校(九年一贯制)新建项目位于目位于抚州南丰县河东新区。东接醒侬大道、西邻如意大道、南面南台寺路、北靠嵊背路。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2′37.367″,北纬27°12′8.688″。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3000㎡,总建筑面积为29950㎡。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6702.62㎡,其中行政综合楼面积8365.57㎡、小学部教学楼面积4749.02㎡,报告厅362.53㎡,初中部教学楼4033.68㎡,风雨操场2002.27㎡,食堂及看台2226.88㎡,宿舍4778.73㎡,门卫124㎡,垃圾站59.94㎡。不计容建筑面积3247.38㎡,其中非机动车棚401.28㎡,雨棚66.6㎡,地下建筑面积2779.5㎡(地下车库962㎡、人防建筑面积1817.5㎡)。建筑基底面积8700.6㎡,建筑密度13.81%,计容建筑面积26702.62㎡,容积率0.42,,绿地面积25200.18㎡,绿地率40%,机动车泊车位118辆(地面泊车73辆,地下泊车45辆),非机动车泊车位836辆(地面泊车836辆)。本项目已建区为保留操场场地,于2019年7月-2020年6月期间建设。在建区已于2022年1月开工,计划于2024年8月完工,共工期32个月。本项目总投资16474.3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4317.3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项目区地处南方红壤丘陵区,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a)。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平均模数为455t/(k㎡·a)。本项目属建设类项目, (略) 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项目区所在地属国家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二、《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项目及项目区概况清楚,防治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及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符合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可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原则同意《报告书》中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的结论,项目建设可行。

四、原则同意《报告书》中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共计6.3h㎡,全部为建设区面积。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建筑工程防治区、道路场地防治区、景观绿化防治区、已建操场防治区四个部分组成。

五、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提出的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工程扰动原地貌面积6.3h㎡。预测时段内项目建设将新增水土流失量997.86t。

六、原则同意该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18) (略) 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有关规定,至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具体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09%,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8.43%,表土保护率93.83%,林草植被恢复率100%,林草覆盖率40%。

《报告书》中水土保持措施布局总体合理,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基本完善。本方案按照四个防治分区分别进行了水土保持措施配置,针对性较强,满足防治要求。主要水保措施有:建筑工程防治区:表土剥离600m3、临时排水沟970m,临时沉沙池6口、苫布覆盖1000㎡;道路场地防治区:表土剥离3500m3,雨水管1210m、雨水井31座,雨水口44座、透水砖铺装2492㎡、撒播草籽护坡0.05h㎡、临时排水沟1970m、临时沉沙池8口,苫布覆盖2000㎡;景观绿化防治区:场地平整2.52h㎡、表土剥离3500m3、表土回填7600m3、园林绿化工程2.47h㎡、植草砖0.05h㎡、撒播草籽0.05h㎡、临时排水沟1070m、临时沉沙池4口、苫布覆盖2000㎡、装土草袋挡墙600m;已建操场防治区:盖板排水沟140m、雨水井2座。

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提出的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原则、依据、方法和费率标准。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537.2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22.55万元,植物措施投资354.45万元,临时工程投资30.36万元,独立费用21.07万元,预备费2.5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3万元。

七、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切实做好以下有关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水土保持各项防治措施。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成果。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合法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我局备案。

(六)本项目依法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6.3万元,请及时足额缴纳。

(七)本工程的建设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做出重大变更时,须报我局批准。

(八)本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并按规定公示后向我局报备。

(九)我局批复的《报告书》由编制单位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送达我局。



关于《南丰县河东新区醒侬学校(九年一贯制)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南丰县宏业 (略) :

贵公司报送的《南丰县河东新区醒侬学校(九年一贯制)新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经我局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南丰县河东新区醒侬学校(九年一贯制)新建项目位于目位于抚州南丰县河东新区。东接醒侬大道、西邻如意大道、南面南台寺路、北靠嵊背路。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32′37.367″,北纬27°12′8.688″。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3000㎡,总建筑面积为29950㎡。地上计容建筑面积26702.62㎡,其中行政综合楼面积8365.57㎡、小学部教学楼面积4749.02㎡,报告厅362.53㎡,初中部教学楼4033.68㎡,风雨操场2002.27㎡,食堂及看台2226.88㎡,宿舍4778.73㎡,门卫124㎡,垃圾站59.94㎡。不计容建筑面积3247.38㎡,其中非机动车棚401.28㎡,雨棚66.6㎡,地下建筑面积2779.5㎡(地下车库962㎡、人防建筑面积1817.5㎡)。建筑基底面积8700.6㎡,建筑密度13.81%,计容建筑面积26702.62㎡,容积率0.42,,绿地面积25200.18㎡,绿地率40%,机动车泊车位118辆(地面泊车73辆,地下泊车45辆),非机动车泊车位836辆(地面泊车836辆)。本项目已建区为保留操场场地,于2019年7月-2020年6月期间建设。在建区已于2022年1月开工,计划于2024年8月完工,共工期32个月。本项目总投资16474.3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4317.3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项目区地处南方红壤丘陵区,土壤侵蚀类型以水力侵蚀为主,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t/(k㎡·a)。平均土壤侵蚀模数为平均模数为455t/(k㎡·a)。本项目属建设类项目, (略) 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公告》,项目区所在地属国家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二、《报告书》编制依据充分,内容全面,项目及项目区概况清楚,防治目标明确,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及分区防治措施基本可行,符合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可作为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的依据。

三、原则同意《报告书》中对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的结论,项目建设可行。

四、原则同意《报告书》中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共计6.3h㎡,全部为建设区面积。同意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建筑工程防治区、道路场地防治区、景观绿化防治区、已建操场防治区四个部分组成。

五、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提出的水土流失预测方法和预测结果。工程扰动原地貌面积6.3h㎡。预测时段内项目建设将新增水土流失量997.86t。

六、原则同意该工程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根据《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18) (略) 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有关规定,至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具体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8.09%,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8.43%,表土保护率93.83%,林草植被恢复率100%,林草覆盖率40%。

《报告书》中水土保持措施布局总体合理,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基本完善。本方案按照四个防治分区分别进行了水土保持措施配置,针对性较强,满足防治要求。主要水保措施有:建筑工程防治区:表土剥离600m3、临时排水沟970m,临时沉沙池6口、苫布覆盖1000㎡;道路场地防治区:表土剥离3500m3,雨水管1210m、雨水井31座,雨水口44座、透水砖铺装2492㎡、撒播草籽护坡0.05h㎡、临时排水沟1970m、临时沉沙池8口,苫布覆盖2000㎡;景观绿化防治区:场地平整2.52h㎡、表土剥离3500m3、表土回填7600m3、园林绿化工程2.47h㎡、植草砖0.05h㎡、撒播草籽0.05h㎡、临时排水沟1070m、临时沉沙池4口、苫布覆盖2000㎡、装土草袋挡墙600m;已建操场防治区:盖板排水沟140m、雨水井2座。

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提出的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原则、依据、方法和费率标准。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总投资537.24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22.55万元,植物措施投资354.45万元,临时工程投资30.36万元,独立费用21.07万元,预备费2.52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6.3万元。

七、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切实做好以下有关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好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水土保持各项防治措施。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做好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水土保持监测成果。

(四)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合法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并向我局备案。

(六)本项目依法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6.3万元,请及时足额缴纳。

(七)本工程的建设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报我局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做出重大变更时,须报我局批准。

(八)本工程建成并投入使用前,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并按规定公示后向我局报备。

(九)我局批复的《报告书》由编制单位自批复之日起10日内送达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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