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汽车轻量化用钢及汽车部件仓储物流项目(二期)设计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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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对汽车轻量化用钢及汽车部件仓储物流项目(二期)设计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元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对汽车轻量化用钢及汽车部件仓储物流项目(二期)设计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我局依据河北旗 (略) 汽车轻量化用钢及汽车部件仓储物流项目(二期)的变更报建申请,正在审查设计方案,该项目位于元氏县西杜村西,107国道以东,音体美学校路以南。用地性质为仓储物流用地,用地面积为44852平方米,拟建设钢材物流仓库;并对科研楼、消防水池及泵房、门卫做变更调整。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详见规划总平图。
(略) 《城乡规划公示公布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现就该项目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
如您对该河北旗 (略) 汽车轻量化用钢及汽车部件仓储物流变更项目(二期)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并提供身份及产权证明文件和联系电话。
有效意见反馈途径为元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电话:*
元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对汽车轻量化用钢及汽车部件仓储物流项目(二期)设计方案批前公示的通告
我局依据河北旗 (略) 汽车轻量化用钢及汽车部件仓储物流项目(二期)的变更报建申请,正在审查设计方案,该项目位于元氏县西杜村西,107国道以东,音体美学校路以南。用地性质为仓储物流用地,用地面积为44852平方米,拟建设钢材物流仓库;并对科研楼、消防水池及泵房、门卫做变更调整。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详见规划总平图。
(略) 《城乡规划公示公布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为广泛听取公众意见,现就该项目设计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限为10天。
如您对该河北旗 (略) 汽车轻量化用钢及汽车部件仓储物流变更项目(二期)有不同意见或建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反馈,并提供身份及产权证明文件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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