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3月10日)(秦淮...-2023-03-1009: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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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3月10日)(秦淮...-2023-03-1009:24:00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3月10日)(秦淮区)
(略) 秦淮生态环境局2023-03-10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
  通信地址: (略) 秦淮区秦虹路1号510室
联系人: (略) 秦淮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解放 (略) 项目 (略) 秦淮区解放路 73-2 号、瑞虹巷 3 号 (略) (略) 江苏 (略) 项目建设 (略) (略) ,项目于2022年11月10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立项批复(宁发改投资字〔2022〕864号)。项 (略) 秦淮区解放路 73-2 号、瑞虹巷3号现有楼房,其中解放路 73-2 号用地性质为机关团体用地,瑞虹巷3号用地性质为活动中心用地。利用的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 (略) (略) 使用,占地面积约13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783平方米,本项目为医养服务中心项目, (略) 床位为58床,主体工程分为两个部分,分别为医养服务中心以及配套服务中心。水环境: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 (略) 政雨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同接管至城东污水处理厂,医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后接管至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中的表 2“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运粮河;
大气环境: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气体,加盖密闭,恶臭气体通过活性炭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油烟通过抽油烟机收集后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引至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高空排放;运营期产生的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1及表2标准,油烟排放标准如有调整和变化,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最新标准及相关要求;天然气燃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标准;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标准; (略) 场界周边恶臭污染物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新改扩建”标准。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空调外机、污水处理站水泵及风机的噪声等,经消声、隔声、减振等处理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由于本项目西侧紧邻解放路,该路段道路及道路东侧35m内执行4a类标准;
固废:所有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无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3年3月10日)(秦淮区)
(略) 秦淮生态环境局2023-03-10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政务大厅)/*
  通信地址: (略) 秦淮区秦虹路1号510室
联系人: (略) 秦淮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解放 (略) 项目 (略) 秦淮区解放路 73-2 号、瑞虹巷 3 号 (略) (略) 江苏 (略) 项目建设 (略) (略) ,项目于2022年11月10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立项批复(宁发改投资字〔2022〕864号)。项 (略) 秦淮区解放路 73-2 号、瑞虹巷3号现有楼房,其中解放路 73-2 号用地性质为机关团体用地,瑞虹巷3号用地性质为活动中心用地。利用的 (略) 机关事务管理局 (略) (略) 使用,占地面积约13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5783平方米,本项目为医养服务中心项目, (略) 床位为58床,主体工程分为两个部分,分别为医养服务中心以及配套服务中心。水环境: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管网 (略) 政雨水管网;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同接管至城东污水处理厂,医疗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后接管至城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466-2005)中的表 2“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总氮、总磷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运粮河;
大气环境: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气体,加盖密闭,恶臭气体通过活性炭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油烟通过抽油烟机收集后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引至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高空排放;运营期产生的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表1及表2标准,油烟排放标准如有调整和变化,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最新标准及相关要求;天然气燃 (略)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标准;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标准; (略) 场界周边恶臭污染物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1“新改扩建”标准。
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是空调外机、污水处理站水泵及风机的噪声等,经消声、隔声、减振等处理后,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由于本项目西侧紧邻解放路,该路段道路及道路东侧35m内执行4a类标准;
固废:所有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项目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依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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