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沙县禹谟镇大沟煤矿煤泥烘干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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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沙县禹谟镇大沟煤矿煤泥烘干项目项目拟审批公示

日期:2023-03-08

项目名称:金沙县禹谟镇大沟煤矿煤泥烘干项目

建设单位: (略) 金沙县禹谟镇大沟煤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1.施工期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施工扬尘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对于一般施工场地项目,在平均风速为2.5m/s时,建筑工地内颗粒物浓度为其上风向对照点的2~2.5倍;建筑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在其下风向可达150m,该范围内颗粒物(以TSP计)浓度平均值可达0.49mg/Nm3。当有围栏围挡时,同等条件下其影响距离可缩短40%。当风速大于5m/s时,施工现场及其下风向部分区域的TSP浓度可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且随着风速的增加,施工扬尘产生的污染程度和超标范围也将随之增强和扩大。由于项目施工期场地开挖工作量极少,产生的扬尘量相对较小。施工期扬尘控制应针对性地采取以下综合防尘措施:①施工原材料及废弃建材的往返运输,宜采用篷布摭盖或封闭运输,对进场道路采取定时规律性的洒水防尘;②原材料装卸、存储场尽量设置围挡,遇4级以上大风天气应用防尘网对原料堆储点进行覆盖。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将施工期的扬尘影响减至最小程度。(2)尾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尾气包括汽车尾气和燃油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其主要污染物是未完全燃烧产生的CxHy和CO、NOx等,这种污染源较分散且具有流动性,表现为局部和间歇性,且污染物排放量小且短暂,仅在施工期间产生,通过采用性能好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并且定期维护后少量汽车尾气和燃油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2.施工期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①生活污水。项目最大施工人数为10人,施工人员主要为周边村民,不在厂区食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入厕废水,产生量为0.4m3/d,全部收集至已建化粪池(30m3),定期清掏作为周边菜地等浇灌农肥,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经现场踏勘与调查了解,项目位于农村地区,周边无地表水,未见地下水出露,属于典型的缺水区域,且项目周边分布有较多旱地,完全能满足施工期生活污水的处理需求。即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处理措施从技术上是可行的。②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冲洗产生含SS的废水及构筑物养护废水,废水中SS含量较高。根据同类工程资料类比,项目施工废水约1m3/d,施工废水属无毒废水,其特点是悬浮物含量较高。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小。3、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噪声源来自装载机、电钻、空压机、电焊机等施工机械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声压级一般在75~105dB(A)之间,加之施工过程中往往又是交叉共同作业,噪声源强相互叠加,声级值将更高,辐射范围也更大,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大。为进一步减轻施工噪声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声环境质量产生影响,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①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的规定,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②合理布设施工现场,避免了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制定了科学的施工计划,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 ③加强了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音器的损坏而 增大机械噪声的现象发生,闲置不用的设备立即关闭。 ④降低人为噪声,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拆卸吊装过程中,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⑤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按规定组织车辆运输,合理规定运输通道;运输车辆进出现场减速,并减少鸣笛。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声环境影响小。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利用现有场地进行煤泥烘干项目建设,施工期除煤泥烘干区需要挖填外,无其他土建工程。施工期预计挖方量0.01万m3,需要回填土石方0.1万m3,无弃方;施工期不涉及刷漆,无废油漆桶等建筑垃圾产生;本项目施工人员约1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以0.5kg/人·d计,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kg/d,施工期为60天,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3t,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箱,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1)土石方本项目利用现有场地进行煤泥烘干项目建设,施工期除煤泥烘干区需要挖填外,无其他土建工程。施工期预计挖方量0.01万m3,需要回填土石方0.2万m3。无弃方。项目回填土石方主要来自大沟煤矿巷道掘进过程中产生的灰岩等,不设置取土场。(2)建筑垃圾 类比同类项目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本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的成分主要为废弃建筑包装材料等,成分相对简单。根据项目拟购置设备数量等情况,则本项目建筑垃圾产生总量约为0.05t,收集后进行出售利用,对于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需送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妥善处置。(3)生活垃圾 本项目施工人员约1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以0.5kg/人·d计,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kg/d,施工期为60天,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3t,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箱,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XMGK":"本项目位于金沙县禹谟镇金岩村下寨组,项目利用 (略) 大沟煤矿闲置工业场地建设1条煤泥烘干生产线及配套煤泥储存车间,项目建成后年烘干煤泥8万吨。项目总占地面积1325m2,总建筑面积840m2,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4%。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金沙县禹谟镇大沟煤矿煤泥烘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03月10日-2023年03月16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仲智达 (略)

项目名称:金沙县禹谟镇大沟煤矿煤泥烘干项目

日期:2023-03-08

项目名称:金沙县禹谟镇大沟煤矿煤泥烘干项目

建设单位: (略) 金沙县禹谟镇大沟煤矿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一)施工期1.施工期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施工扬尘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扬尘。对于一般施工场地项目,在平均风速为2.5m/s时,建筑工地内颗粒物浓度为其上风向对照点的2~2.5倍;建筑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在其下风向可达150m,该范围内颗粒物(以TSP计)浓度平均值可达0.49mg/Nm3。当有围栏围挡时,同等条件下其影响距离可缩短40%。当风速大于5m/s时,施工现场及其下风向部分区域的TSP浓度可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且随着风速的增加,施工扬尘产生的污染程度和超标范围也将随之增强和扩大。由于项目施工期场地开挖工作量极少,产生的扬尘量相对较小。施工期扬尘控制应针对性地采取以下综合防尘措施:①施工原材料及废弃建材的往返运输,宜采用篷布摭盖或封闭运输,对进场道路采取定时规律性的洒水防尘;②原材料装卸、存储场尽量设置围挡,遇4级以上大风天气应用防尘网对原料堆储点进行覆盖。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将施工期的扬尘影响减至最小程度。(2)尾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尾气包括汽车尾气和燃油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其主要污染物是未完全燃烧产生的CxHy和CO、NOx等,这种污染源较分散且具有流动性,表现为局部和间歇性,且污染物排放量小且短暂,仅在施工期间产生,通过采用性能好的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并且定期维护后少量汽车尾气和燃油施工机械产生的尾气对周边环境影响小。 2.施工期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①生活污水。项目最大施工人数为10人,施工人员主要为周边村民,不在厂区食宿,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入厕废水,产生量为0.4m3/d,全部收集至已建化粪池(30m3),定期清掏作为周边菜地等浇灌农肥,不外排,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较小。经现场踏勘与调查了解,项目位于农村地区,周边无地表水,未见地下水出露,属于典型的缺水区域,且项目周边分布有较多旱地,完全能满足施工期生活污水的处理需求。即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处理措施从技术上是可行的。②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冲洗产生含SS的废水及构筑物养护废水,废水中SS含量较高。根据同类工程资料类比,项目施工废水约1m3/d,施工废水属无毒废水,其特点是悬浮物含量较高。施工废水经收集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对水环境影响小。3、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噪声源来自装载机、电钻、空压机、电焊机等施工机械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声压级一般在75~105dB(A)之间,加之施工过程中往往又是交叉共同作业,噪声源强相互叠加,声级值将更高,辐射范围也更大,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较大。为进一步减轻施工噪声对区域生态环境的声环境质量产生影响,建设单位应采取以下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①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523-2011)的规定,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②合理布设施工现场,避免了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制定了科学的施工计划,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 ③加强了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音器的损坏而 增大机械噪声的现象发生,闲置不用的设备立即关闭。 ④降低人为噪声,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拆卸吊装过程中,遵守作业规定,减少碰撞噪声。⑤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按规定组织车辆运输,合理规定运输通道;运输车辆进出现场减速,并减少鸣笛。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声环境影响小。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利用现有场地进行煤泥烘干项目建设,施工期除煤泥烘干区需要挖填外,无其他土建工程。施工期预计挖方量0.01万m3,需要回填土石方0.1万m3,无弃方;施工期不涉及刷漆,无废油漆桶等建筑垃圾产生;本项目施工人员约1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以0.5kg/人·d计,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kg/d,施工期为60天,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3t,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箱,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1)土石方本项目利用现有场地进行煤泥烘干项目建设,施工期除煤泥烘干区需要挖填外,无其他土建工程。施工期预计挖方量0.01万m3,需要回填土石方0.2万m3。无弃方。项目回填土石方主要来自大沟煤矿巷道掘进过程中产生的灰岩等,不设置取土场。(2)建筑垃圾 类比同类项目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本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的成分主要为废弃建筑包装材料等,成分相对简单。根据项目拟购置设备数量等情况,则本项目建筑垃圾产生总量约为0.05t,收集后进行出售利用,对于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需送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妥善处置。(3)生活垃圾 本项目施工人员约1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以0.5kg/人·d计,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kg/d,施工期为60天,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3t,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垃圾箱,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XMGK":"本项目位于金沙县禹谟镇金岩村下寨组,项目利用 (略) 大沟煤矿闲置工业场地建设1条煤泥烘干生产线及配套煤泥储存车间,项目建成后年烘干煤泥8万吨。项目总占地面积1325m2,总建筑面积840m2,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全部为企业自筹),其中环保投资3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4%。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公示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金沙县禹谟镇大沟煤矿煤泥烘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03月10日-2023年03月16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 0857-* 传真: 0857-* 通讯地址: (略) 贵毕大道520- (略) 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科 邮编: *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贵州仲智达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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