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齐顺(浙江)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台州报废汽车智慧综合利用一期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齐顺(浙江)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台州报废汽车智慧综合利用一期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齐顺(浙江)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台州报废汽车智慧综合利用一期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3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齐顺(浙江) (略) 台州报废汽车智慧综合利用一期项目 | (略) 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白金路8号 | 齐顺(浙江) (略) | 浙江 (略) | 企业拟投资16000万元,租用台州 (略) (略) 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白金路8号的2#厂房、3#厂房及厂房外部分用地,并购置单柱举升机、助力液压剪、燃油过滤设备、安全气囊激活装置、安全气囊引爆箱、压块机、破碎系统、焙烧系统、分选系统等设备,实施台州报废汽车智慧综合利用一期项目。 | 按要求进行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 1、废气:爆破废气——操作时密闭(引爆箱内引爆);无组织:加强车间通风。制冷剂抽取过程逸散废气——操作时密闭(采用冷媒回收机及冷却液回收机);无组织:加强车间通风。排液废气——操作时密闭(采用油气回收设备);无组织:加强车间通风。拆解粉尘、打磨粉尘、焊接烟尘——无组织:加强车间通风。焙烧废气(含一级破碎废气及燃烧废气(直接))——密闭操作,负压集气;一级破碎废气经旋风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后与焙烧废气、破损废气汇总一并经二燃室(燃烧废气(直接)为二燃室产生)+急冷+脉冲式布袋除尘器+三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高度≥15m的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分选废气(含二级破碎废气)——密闭操作,负压集气;废气汇总后经旋风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度≥15m的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度≥15m的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破损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废气通过焙烧废气处理设施(二燃室+急冷+脉冲式布袋除尘器+三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高度≥15m的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废水预处理达标后纳管,由滨海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排放标准后排放。 3、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进行综合利用或企业收集后回用;危险废物 (略) 进行安全处置。 4、噪声:日常生产关闭窗户;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21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联系电话/传真:0576-*
通讯地址:路桥区腾达路1300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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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齐顺(浙江)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台州报废汽车智慧综合利用一期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3月10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齐顺(浙江) (略) 台州报废汽车智慧综合利用一期项目 | (略) 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白金路8号 | 齐顺(浙江) (略) | 浙江 (略) | 企业拟投资16000万元,租用台州 (略) (略) 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白金路8号的2#厂房、3#厂房及厂房外部分用地,并购置单柱举升机、助力液压剪、燃油过滤设备、安全气囊激活装置、安全气囊引爆箱、压块机、破碎系统、焙烧系统、分选系统等设备,实施台州报废汽车智慧综合利用一期项目。 | 按要求进行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 | 1、废气:爆破废气——操作时密闭(引爆箱内引爆);无组织:加强车间通风。制冷剂抽取过程逸散废气——操作时密闭(采用冷媒回收机及冷却液回收机);无组织:加强车间通风。排液废气——操作时密闭(采用油气回收设备);无组织:加强车间通风。拆解粉尘、打磨粉尘、焊接烟尘——无组织:加强车间通风。焙烧废气(含一级破碎废气及燃烧废气(直接))——密闭操作,负压集气;一级破碎废气经旋风除尘器+脉冲式布袋除尘器预处理后与焙烧废气、破损废气汇总一并经二燃室(燃烧废气(直接)为二燃室产生)+急冷+脉冲式布袋除尘器+三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高度≥15m的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分选废气(含二级破碎废气)——密闭操作,负压集气;废气汇总后经旋风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度≥15m的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度≥15m的DA003排气筒高空排放。破损废气——密闭负压收集;废气通过焙烧废气处理设施(二燃室+急冷+脉冲式布袋除尘器+三级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通过高度≥15m的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废水预处理达标后纳管,由滨海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排放标准后排放。 3、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部门进行综合利用或企业收集后回用;危险废物 (略) 进行安全处置。 4、噪声:日常生产关闭窗户;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21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
联系电话/传真:0576-*
通讯地址:路桥区腾达路1300号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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