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东山西单元(0577-RA-BH-09)05-48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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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东山西单元(0577-RA-BH-09)05-48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瑞安市东山西单元(0577-RA-BH-09)05-48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项目概况

地块位置和四至范围

(略) 东山西单元(0577-RA-BH-09)05-48地块位于群鹰公寓和华悦大厦以东,毓蒙路以南,兴源南路以西,宏远路以北,占地面积为24325.95m2(36.49亩)。

地块历史沿革

地块历史是农田,1998年-2012年,在地块西北侧建成了温州昌泰电力电缆厂,因企业自身原因,只建设了主体结构,并未实际投入生产,中途一直处于空置, (略) (略) 购买。2000年-2021年,在地块西南侧 (略) (略) ,企业从事食品冷藏服务,未从事工业生产活动。20 (略) (略) 继承温州 (略) 土地使用权,自身未从事生产活动,仅出租给 (略) (略) (略) 作为电线电缆等电力物资仓库。 (略) 仓库自身未使用,一 (略) (略) 废旧材料仓库使用。2004年-2021年,东南侧 (略) 和沿街餐饮店。 (略) 和沿街餐饮店地面构筑物正在拆除外,其余构筑物已全部拆除,目前地块作为水产城临时停车场使用。

(三)地块规划情况

《 (略) 东山西单元(0577-RA-BH-09)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本地块规划作为二类居住用地。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评价。

(二)调查监测分析工作主要内容

(1)土壤样品检测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初步调查阶段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数不少于6个的要求,该项目共布设8个土壤点位,地块内共布设7个土壤点位,地块占地面积24325.95m2,采集0~0.5m表层土壤样品,0.5~6m土壤采样间隔不超过2m,且不同性质土层至少采集1个土壤样品,共送检36个土壤样品(地块内28个,地块外4个,4个现场平行样),满足采样间隔不超过2m的要求。地块内共布设5个地下水点位,地块外1个地下水对照点,共采集6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现场平行样、含1个地下水对照点样品)

土壤检测结果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表明,除pH值外,地块内共检出铜、镍、锌、铅、镉、砷、汞和石油烃(C10-C40)8项指标,各指标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检测结果

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表明,除pH、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外,共检出总硬度、溶解性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氯化物、氟化物、硫酸盐、镍、铁、锰、钠、砷、铅、汞、硝酸盐、镉、铝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18项指标,其中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中V类标准,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满足《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检出指标检出浓度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标准。本地块内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也不开发利用,无暴露途径,因此,对人体健康风险影响较小

(三)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无需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等系列工作。

(四)地块责任人信息

委托单位: (略) 瑞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毓蒙路1688号

联系人:厉纪妙

电话:*

(五)第三方委托调查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浙江 (略)

通讯地址: (略) 安阳街道228号

联系人:黄万乐

联系电话:*

,山西, (略) ,0577-

瑞安市东山西单元(0577-RA-BH-09)05-48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一)项目概况

地块位置和四至范围

(略) 东山西单元(0577-RA-BH-09)05-48地块位于群鹰公寓和华悦大厦以东,毓蒙路以南,兴源南路以西,宏远路以北,占地面积为24325.95m2(36.49亩)。

地块历史沿革

地块历史是农田,1998年-2012年,在地块西北侧建成了温州昌泰电力电缆厂,因企业自身原因,只建设了主体结构,并未实际投入生产,中途一直处于空置, (略) (略) 购买。2000年-2021年,在地块西南侧 (略) (略) ,企业从事食品冷藏服务,未从事工业生产活动。20 (略) (略) 继承温州 (略) 土地使用权,自身未从事生产活动,仅出租给 (略) (略) (略) 作为电线电缆等电力物资仓库。 (略) 仓库自身未使用,一 (略) (略) 废旧材料仓库使用。2004年-2021年,东南侧 (略) 和沿街餐饮店。 (略) 和沿街餐饮店地面构筑物正在拆除外,其余构筑物已全部拆除,目前地块作为水产城临时停车场使用。

(三)地块规划情况

《 (略) 东山西单元(0577-RA-BH-09)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本地块规划作为二类居住用地。参照《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评价。

(二)调查监测分析工作主要内容

(1)土壤样品检测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初步调查阶段地块面积>5000M2,土壤采样点数不少于6个的要求,该项目共布设8个土壤点位,地块内共布设7个土壤点位,地块占地面积24325.95m2,采集0~0.5m表层土壤样品,0.5~6m土壤采样间隔不超过2m,且不同性质土层至少采集1个土壤样品,共送检36个土壤样品(地块内28个,地块外4个,4个现场平行样),满足采样间隔不超过2m的要求。地块内共布设5个地下水点位,地块外1个地下水对照点,共采集6个地下水样品(含1个现场平行样、含1个地下水对照点样品)

土壤检测结果

土壤样品检测结果表明,除pH值外,地块内共检出铜、镍、锌、铅、镉、砷、汞和石油烃(C10-C40)8项指标,各指标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下水检测结果

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表明,除pH、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外,共检出总硬度、溶解性固体、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氯化物、氟化物、硫酸盐、镍、铁、锰、钠、砷、铅、汞、硝酸盐、镉、铝和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18项指标,其中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中V类标准,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满足《 (略) 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检出指标检出浓度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IV类标准。本地块内地下水不作为饮用水源,也不开发利用,无暴露途径,因此,对人体健康风险影响较小

(三)调查结论

综上所述,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检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要求,无需进行下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等系列工作。

(四)地块责任人信息

委托单位: (略) 瑞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略) 毓蒙路1688号

联系人:厉纪妙

电话:*

(五)第三方委托调查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浙江 (略)

通讯地址: (略) 安阳街道228号

联系人:黄万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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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略) ,0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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