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登封市大冶镇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及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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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于登封市大冶镇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及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的公告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3年03月1 (略) 大冶镇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及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大冶镇人民政府

(略) 大冶镇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及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

(略) 大冶镇弋湾村东南部、大平矿区路桥西

郑州 (略)

项 (略) 大冶镇弋湾村东南部、大平矿区路桥西,拟投资5200.12万元建设该项目,占地面积8346.99m2。 (略) 大冶镇政府拟投资5200.12万元, (略) 大冶镇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及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本项目在原厂址上进行污水提质扩容,将污水处理规模由5000m3/d 扩容至10000m3/d,同时提升污水处理工艺将排放标准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标准提升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准Ⅳ类标准(TN除外)。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厂工艺:格栅及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缺氧池+MBBR池+MBR膜池+臭氧接触氧化池+接触消毒池。处理后尾水排入洧水河。

运营期:

1、废气:有组织恶臭气体:将格栅、调节池、贮泥池进行加盖封闭处理,污泥脱水机房全封闭并在污泥脱水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通过风机将各构筑物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管道收集后,废气进入“生物滤池”除臭设施进行除臭处理,然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硫化氢0.33kg/h、氨4.9kg/h)。

无组织恶臭气体:加强日常工艺运营管理、四周厂界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4二级标准。

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1套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通过房顶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食堂要求。

2、废水:职工生活污水进厂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水采用“格栅及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缺氧池+MBBR池+MBR膜池+臭氧接触氧化池+接触消毒池”工艺处理后尾水排入洧水河。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设置隔声罩、安装在设备间内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泥脱水后,一部 (略) (略) 焚烧处置,一部分外运砖厂制砖;栅渣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物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于2023年03月1 (略) 大冶镇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及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审批。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大冶镇人民政府

(略) 大冶镇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及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

(略) 大冶镇弋湾村东南部、大平矿区路桥西

郑州 (略)

项 (略) 大冶镇弋湾村东南部、大平矿区路桥西,拟投资5200.12万元建设该项目,占地面积8346.99m2。 (略) 大冶镇政府拟投资5200.12万元, (略) 大冶镇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及污水处理厂扩容工程。本项目在原厂址上进行污水提质扩容,将污水处理规模由5000m3/d 扩容至10000m3/d,同时提升污水处理工艺将排放标准由《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标准提升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准Ⅳ类标准(TN除外)。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厂工艺:格栅及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缺氧池+MBBR池+MBR膜池+臭氧接触氧化池+接触消毒池。处理后尾水排入洧水河。

运营期:

1、废气:有组织恶臭气体:将格栅、调节池、贮泥池进行加盖封闭处理,污泥脱水机房全封闭并在污泥脱水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通过风机将各构筑物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管道收集后,废气进入“生物滤池”除臭设施进行除臭处理,然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硫化氢0.33kg/h、氨4.9kg/h)。

无组织恶臭气体:加强日常工艺运营管理、四周厂界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厂界无组织废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表4二级标准。

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1套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通过房顶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食堂要求。

2、废水:职工生活污水进厂内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水采用“格栅及调节池+厌氧池+缺氧池+缺氧池+MBBR池+MBR膜池+臭氧接触氧化池+接触消毒池”工艺处理后尾水排入洧水河。

3、噪声:本项目噪声主要为水泵、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设置隔声罩、安装在设备间内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污泥脱水后,一部 (略) (略) 焚烧处置,一部分外运砖厂制砖;栅渣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物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后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告知。

电话:0371-*

通讯地址: (略) 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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