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环保局关于拟对淄博唐菲宅配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整体家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2370300493225733Q/2023-5338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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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环保局关于拟对淄博唐菲宅配家具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整体家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2370300493225733Q/2023-5338337

标题:高新区环保局关于拟对淄博 (略) 年产10万套整体家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33Q/2023-*文号:
发文日期:2023-03-10 08:31:07发布机构:高新区环保局
高新区环保局关于拟对淄博 (略) 年产10万套整体家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10 08: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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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 (略) 年产10万套整体家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博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4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33-*

电子邮箱:*@*ttp://**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10万套整体家具

淄博 (略)

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111号

山东腾辉 (略)

项目位于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111号内,面积13000平方米,投资6395万元,原厂址主要生产设备搬至新厂址继续使用,新增自动化设备,淘汰部分落后设备,项目建成后通过切割、封边、打孔、组装工序,年产10万套整体家具。

1、产生废气的工序要安装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确保各工序产生的废气达标排放。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表1第Ⅱ时段标准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要求和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 (略) 污水管网。

3、要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在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同时,对各噪声源采取隔音、消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

4、要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储存场所,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矿物油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范进行贮存、处置,下角料、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及时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并申请排污许可,待验收合格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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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 (略) 年产10万套整体家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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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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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10万套整体家具

淄博 (略)

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111号

山东腾辉 (略)

项目位于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111号内,面积13000平方米,投资6395万元,原厂址主要生产设备搬至新厂址继续使用,新增自动化设备,淘汰部分落后设备,项目建成后通过切割、封边、打孔、组装工序,年产10万套整体家具。

1、产生废气的工序要安装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确保各工序产生的废气达标排放。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表1第Ⅱ时段标准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要求和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 (略) 污水管网。

3、要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在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同时,对各噪声源采取隔音、消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

4、要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储存场所,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矿物油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范进行贮存、处置,下角料、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及时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并申请排污许可,待验收合格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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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环保局关于拟对淄博 (略) 年产10万套整体家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3-10 08: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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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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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10万套整体家具

淄博 (略)

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111号

山东腾辉 (略)

项目位于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111号内,面积13000平方米,投资6395万元,原厂址主要生产设备搬至新厂址继续使用,新增自动化设备,淘汰部分落后设备,项目建成后通过切割、封边、打孔、组装工序,年产10万套整体家具。

1、产生废气的工序要安装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确保各工序产生的废气达标排放。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表1第Ⅱ时段标准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要求和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 (略) 污水管网。

3、要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在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同时,对各噪声源采取隔音、消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

4、要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储存场所,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矿物油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范进行贮存、处置,下角料、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及时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并申请排污许可,待验收合格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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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淄博 (略) 年产10万套整体家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博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4楼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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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年产10万套整体家具

淄博 (略)

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111号

山东腾辉 (略)

项目位于淄博高新区鲁泰大道111号内,面积13000平方米,投资6395万元,原厂址主要生产设备搬至新厂址继续使用,新增自动化设备,淘汰部分落后设备,项目建成后通过切割、封边、打孔、组装工序,年产10万套整体家具。

1、产生废气的工序要安装废气收集及处理设施,确保各工序产生的废气达标排放。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DB37/2801.3-2017)表1第Ⅱ时段标准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要求和表2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 (略) 污水管网。

3、要加强噪声污染控制,在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的同时,对各噪声源采取隔音、消声、减振、合理布局等措施,确保该项目运营期间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Ⅱ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的要求。

4、要建设符合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储存场所,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矿物油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范进行贮存、处置,下角料、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尘集中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要求及时组织竣工环保验收并申请排污许可,待验收合格并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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