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发改投资〔2023〕14号关于宁明县城南新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23-03-1010:22
宁发改投资〔2023〕14号关于宁明县城南新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2023-03-1010:22
宁发改投资〔2023〕14号
关于宁明县城南新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给予宁明县城南新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宁住建报〔2023〕57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等材料收悉。根据广西泰宏 (略) 编制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重庆同丰 (略) 广西分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及专家的评审意见,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加快宁明县城镇体系建设,完善区域路网结构,同意建设宁明县城南新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二期)。
二、项目代码:2209-*-04-01-*。
三、项目拟建设地址:宁明县城南新区。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包含明七三路延长线、明七四支路延长线、宁九路三条道路,以及回迁房地块场地平整:
1.明七三路延长线为明七三路延长线路线基本呈西-东走向,设计起点接新宁路车行道边缘,起点桩号为AK0+013,路线往东方向延伸,设计终点接宁九路交叉口边缘(不包含交叉口)终点桩号为AK0+208,设计总长195米,道路红线宽为25m。
2.明七四支路延长线,路线基本呈西-东走向,设计起点与新宁路相交(包含交叉口改造),起点桩号为BK0+000,路线往东方向延伸,终点接宁九路,终点桩号为BK0+260.253,路线设计总长260.253m,规划道路红线宽为25m (本次按11m红线设计)。
3.宁九路起点接明七四支路延长线,起点桩号为BK0+260.253,路线往北方向延伸,于桩号BK0+403.439与明七三路相交(包含交叉口),设计终点接现状村道,终点桩号为BK0+550.936,设计总长290.683米,BK0+260.253~BK0+388段按规划红线宽度为20m实施,BK0+388~BK0+550.936段按红线宽度为11.8m实施设计。
4.回迁房地块场地平整面积为9.7亩。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场地平整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及电讯管沟工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122.01万元,其中总建安费2289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601.75万元,预备费231.26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六、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总体规划和工程建设方案。
七、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请照建设节能与环境保护的要求,优化设计把环境和生态平衡,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八、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宁明县城南新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二期)招标核准意见表
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宁明县城南新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二期)招标核准意见表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招标估 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22.89 | |||||||
设计 | √ | 94.41 | |||||||
建筑安 装工程 | √ | √ | √ | 2289 | |||||
监理 | √ | 53.71 | |||||||
设备购置 | √ | 0 | |||||||
其他 | √ | 662 | |||||||
情况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设备购置费、设计均满足招标条件,必须采用公开招标;勘察、监理、造价咨询服务不采用招标方式。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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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
宁发改投资〔2023〕14号
关于宁明县城南新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宁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给予宁明县城南新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宁住建报〔2023〕57号)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等材料收悉。根据广西泰宏 (略) 编制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重庆同丰 (略) 广西分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及专家的评审意见,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加快宁明县城镇体系建设,完善区域路网结构,同意建设宁明县城南新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二期)。
二、项目代码:2209-*-04-01-*。
三、项目拟建设地址:宁明县城南新区。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包含明七三路延长线、明七四支路延长线、宁九路三条道路,以及回迁房地块场地平整:
1.明七三路延长线为明七三路延长线路线基本呈西-东走向,设计起点接新宁路车行道边缘,起点桩号为AK0+013,路线往东方向延伸,设计终点接宁九路交叉口边缘(不包含交叉口)终点桩号为AK0+208,设计总长195米,道路红线宽为25m。
2.明七四支路延长线,路线基本呈西-东走向,设计起点与新宁路相交(包含交叉口改造),起点桩号为BK0+000,路线往东方向延伸,终点接宁九路,终点桩号为BK0+260.253,路线设计总长260.253m,规划道路红线宽为25m (本次按11m红线设计)。
3.宁九路起点接明七四支路延长线,起点桩号为BK0+260.253,路线往北方向延伸,于桩号BK0+403.439与明七三路相交(包含交叉口),设计终点接现状村道,终点桩号为BK0+550.936,设计总长290.683米,BK0+260.253~BK0+388段按规划红线宽度为20m实施,BK0+388~BK0+550.936段按红线宽度为11.8m实施设计。
4.回迁房地块场地平整面积为9.7亩。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场地平整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及电讯管沟工程。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122.01万元,其中总建安费2289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601.75万元,预备费231.26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六、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总体规划和工程建设方案。
七、原则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请照建设节能与环境保护的要求,优化设计把环境和生态平衡,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
八、严格按照附件核准的方案开展招标工作。
请据此批复开展下阶段工作。
附件:宁明县城南新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二期)招标核准意见表
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3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宁明县城南新区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二期)招标核准意见表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招标估 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22.89 | |||||||
设计 | √ | 94.41 | |||||||
建筑安 装工程 | √ | √ | √ | 2289 | |||||
监理 | √ | 53.71 | |||||||
设备购置 | √ | 0 | |||||||
其他 | √ | 662 | |||||||
情况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设备购置费、设计均满足招标条件,必须采用公开招标;勘察、监理、造价咨询服务不采用招标方式。 |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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