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永靖县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五号锅炉房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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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永靖县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五号锅炉房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对永靖县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五号锅炉房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 (略) (略) 五号锅炉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3-10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0930-*(传真)

邮箱:*@*63.com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

永靖分局)

邮编:*

附件:关于对永靖县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五号锅炉房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pdf

(略) (略) 五号锅炉房项目拟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

(略) (略) 五号锅炉房项目

拟批准公示日期:

2023-3-10

建设地点:

(略) 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刘家峡水电第七小区南侧

建设单位:

(略) (略)

编制单位:

甘肃奥蓝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5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锅炉间,辅助工程包括设备库房、泵房、宿舍、操作间等。配套供排水、消防、供电等公用工程,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体废物处理环保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现状已建成,经现场调查,无遗留施工期环境问题,项目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

运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1、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1正常工况废气污染物排放信息

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2018)9.1源强核算过程中,工作程序、源强识别、核算方法及参数选取应符合要求;9.2如存在其他有效的源强核算方法,也可以用于核算污染源源强。本项目现状已建成投入使用,监测数据完整。因此本项目锅炉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颗粒物采用实测法进行源强核算。

项目锅炉房建设两台3t/h(一用一备)用于片区冬季供暖。年工作时间为3600h。

2022年11月18日永 (略) 委托甘 (略) 对在用3t/h燃气锅炉进行检测,监测结果见表4-1。

表4-1 锅炉废气排放情况表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标准限值

检出限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平均值

2022.11.18

标杆废气流量(m3/h)

1924

1791

1882

1866

---

/

SO2

折算浓度(mg/m3

ND

ND

ND

ND

50

3

NOx

折算浓度(mg/m3

56

53

54

54

200

3

颗粒物

折算浓度(mg/m3

12.1

14.4

14.2

13.5

20

1

烟气合度

1

≤1

/

注:“ND”表示未检出。

根据监测结果核算,本项目污染物产排放情况见表4-2,废气排放基本情况见表4-3。

表4-2锅炉废气污染物源强核算一览表

项目

单位

数量

治理措施

收集效率%

处理效率

是否为可行技术

污染源及排放口编号

1

颗粒物

产生及排放速率

Kg/h

0.0252

低氮燃烧

100

/

锅炉烟气(DA001)

2

产生及排放浓度

mg/m3

13.5

3

排放量

t/a

0.091

4

二氧化硫

产生及排放速率

Kg/h

0.0028

100

/

5

产生及排放浓度

mg/m3

1.5

6

排放量

t/a

0.01

7

氮氧化物

产生及排放速率

Kg/h

0.101

100

/

8

产生及排放浓度

mg/m3

54

9

排放量

t/a

0.364

注: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若样品浓度低于监测方法检出限时,则该监测数据应标明未检出,并以1/2低检出限报出,同时用该数值参加统计计算。本项目二氧化硫浓度按检出限的一半进行核算。

表4-3 废气排口情况一览表

名称

锅炉烟气(DA001)

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

X

103.*

Y

35.*

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

1650

排气筒高度/m

15

排气筒出口内径/m

0.5

流速

6.2m/s

烟气温度/℃

35.6

年排放小时数/h

3600

排放工况

正常

根据现状监测数据核算,排放口各因子排放浓度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排放浓度限值。本项目应设定环保专员定期对厂内废气处理设施及废气产生点进行维护。记录等,确保废气环保设备能良好的运行,确保废气达到相关标准要求。根据现场调查,本锅炉房周边200m最高建筑物为10m,本项目设置15m高烟囱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要求。

1.2非正常工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非正常排放是指生产过程中开停车(工、炉)。设备检修。工艺设备运转异常等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排放,以及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效率等情况下的排放。本次环评考虑建设锅炉开、停机时天然气不完全燃烧产生的废气排放至大气环境中。开停机至恢复正常运转时间约30分钟。处理装置失效(失效时间按30min计)的情况分析。

表4-4 项目生产设施开停炉机(机)等非正常情况

污染源

频次

污染物

排放浓度

(mg/m3

持续时间

(min)

排放量

(t/a)

措施

非正常工况

DA001

2次/年

颗粒物

20

30

0.*

等待设施完全运行后,再进行生产

二氧化硫

3

0.*

氮氧化物

108

0.*

1.3项目废气自行监测要求

项目生产运营过程应保证环保设施的长期正常运转,当地环保部门应对厂区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施监控,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相关要求制定本项目废气监测计划,具体监控计划见表4-5。

表4-5 环境监测计划

分类

监测对象

采样点

监测指标

采样频次

排放标准

锅炉烟气

有组织废气

排气筒(DA001)

颗粒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毒

1次/年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氮氧化物

1次/月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软化水制备废水以及锅炉排污水。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1.6m3/a。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下水管网至永靖县污水处理厂。化粪池主要为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基本对污染物无处理效率。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清理详见表4-6。

表4-6 项目废水污染物产生量及排放量一览表

污染源

污染物

进水

治理措施

去除

效率(%)

排放

是否为可行技术

浓度(mg/L)

产生量(t/a)

浓度(mg/L)

排放量(t/a)

生活污水

废水

21.6

化粪池预处理

--

21.6

COD

400

0.00864

--

400

21.6

BOD5

300

0.00648

--

300

0.00864

SS

250

0.0054

--

250

0.00648

NH3-N

30

0.00065

--

30

0.0054

(2)软化水制备废水和锅炉排污水

通过查阅《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工业锅炉(热力供应)行业系数手册》,燃气锅炉(炉外水处理)工业废水(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产污系数为13.56t/万m3原料,本项目年使用天然气23万m3,则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产生量为311.88m3/a(2.08m3/d),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化学需氧量、悬浮物。2022年11月18日永 (略) 委托甘 (略) 对生产废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见表4-7。

表4-7 生产废水现状监测数据一览表

检测项目

采样日期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mg/L

pH

2022.11.18

7.7

6.5-9.5

氨氮

0.89

25

化学需氧量

12

300

悬浮物

32

250

溶解性总固体

233

2000

根据现状监测数据以及废水产生量进行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核算结果见表4-8。

表4-8 生产废水现状监测数据一览表

检测项目

排放浓度mg/L

排放量t/a

废水量(m3/a)

/

311.88

pH(无量纲)

7.7

/

氨氮

0.89

0.00028

化学需氧量

12

0.0037

悬浮物

32

0.01

废水处理依托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设置防渗化粪池一座对项目区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化粪池有效容积10m3,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21.6m3/a,化粪池可以容纳2~3个月的污水产生量, (略) 政下水管网排放至永靖县污水处理厂处置。软化水制备废水与锅炉排污水主要为高盐度废水,无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属于清净下水, (略) 政下水管网,最终进入永靖县污水处理厂。

永靖县污水处理厂位于永靖县太极镇大川村五社,收集范围为永靖县城整个居住片区以及部分小企业污水(如食品加工等小企业)。污水厂占地面积55.7亩(含远期),近期(2020年)规模2.0万m3/d,远期(2030年)规模4.0万m3/d。设计进水水质要求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目前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为1.3万m3,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1.6m3/a,生产废水排放量为759.36m3/a,根据现有处理规模,本项目进入污水处理厂水量占比极小,同时能够满足进水要求。污水厂采用二级生物处理除磷脱氮工艺采用A2C氧化沟工艺,深度处理单元推荐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最后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出厂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黄河。因此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表4-9 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

排放口基本情况

主要污染物

排放标准(mg/L)

治理工艺

去除率%

是否为可行技术

排放方式

排放规律

排放去向

名称

编号

坐标(°)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排放口

DW001

E103.*N35.*

CODcr

400

化粪池预处理

(生物厌氧)

/

间接

间断

永靖县污水处理厂

BOD5

300

/

SS

250

/

NH3-N

30

/

COD

400

/

生产废水

软化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排污口

DW002

E103.*N35.*

COD

300

/

/

间接

间断

氨氮

25

/

/

悬浮物

250

/

/

(3)项目废水自行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相关要求制定本项目废水监测计划,具体监控计划见表4-10。

表4-10 环境监测计划

分类

监测对象

采样点

监测指标

采样频次

排放标准

废水

软化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

软化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排放口(DW002)

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流量

1次/年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锅炉、水泵运行噪声。根据《工业锅炉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178-2021),设备噪声源强在 80~90dB(A)之间。项目设备噪声源强及治理措施见下表。

表4-11 主要噪声源一览表单位:dB(A)

噪声源

噪声设备

设备数量

声级/dB(A)

治理措施

治理后单台声级[dB(A)]

生产设备

锅炉

2

80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

65

水泵

2

80

65

引风机

2

90

70

2022年11月18日永 (略) 委托甘 (略) 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4-12 噪声现状监测结果一览表

监测点

监测结果

昼间

夜间

厂界东侧N1

53.4

40.3

厂界南侧N2

52.1

41.4

厂界西侧N3

51.2

39.8

厂界北侧N4

51.2

39.6

从监测结果看,在现状基础隔声、减振降噪措施下,本项目运行期噪声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未对周边环境噪声影响。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 -2018),相关要求制定本项目噪声监测计划,具体监控计划见表4-13。

表4-13 环境监测计划

分类

监测对象

采样点

监测指标

采样频次

排放标准

噪声

厂界四周

等效A声级

次/季度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离子交换树脂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其中软水制备设备中离子交换树脂充装量为50kg/次,更换频次约为2~3年/次,本次按2年计算。则产生量为0.05t/2a,更换后由树脂供应商回收处置。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则产生量为0.225t/a,厂区内设置垃圾箱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4-14。

表4-14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表

产生环节

名称

属性

有毒有害物资名称

废物代码

物理形状

环境危险特性

产生量(t/a)

贮存方式

利用处置方式和去向

利用或处置量(t/a)

最大储存量(t/a)

最长储存周期

转运周期

环境管理要求

水处理

废离子交换树脂

一般工业固废

900-999-99

固态

0.05t/2a

不贮存

供应商回收处置

0.05t/2a

/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生活区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

900-999-99

固态

/

0.225

垃圾箱、垃圾桶

环卫部门处理

0.225

/

/

/

/

环境管理要求

1、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2、排污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工业固体废物采用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废。

3、排污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应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等。

4、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不得进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及填埋场;不相容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设置不同的分区进行贮存和填埋作业;贮存场、填埋场应设置清晰、完整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标志牌等。

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会对地下水、土壤产生污染影响。因此不进行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6、环境风险评价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性事故造成的重大环境污染的事件,其特点是危害大、影响范围广、发生概率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针对所造成的人身安全、环境影响及其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要求,通过查阅《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B,本项目涉及环境风险物质以及易燃易爆物质主要为天然气。天然气主要由供气管网供给,不在厂区内进行贮存。

主要环境风险事件是天然气泄漏以及火灾爆炸等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以及伴生/次生消防废水泄漏等次生环境事件。主要危险源分布情况及影响途径见下表。

表4-15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内容表

建设项目名称

(略) (略) 5#锅炉房项目

建设地点

永靖县刘家峡水电第七小区南侧

地理坐标

经度

103.*

纬度

35.*

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

危险物质为天然气,主要分布于天然气管道中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等)

环境影响途径:天然气泄漏以及火灾爆炸等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危害周边大气环境;以及伴生/次生消防废水泄漏等次生环境事件,危害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

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①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培训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②定期检查和维修设备,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事故发生率降至最低;同时天然气管道和锅炉房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须配有规定数量的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灭火毯及灭火沙等,建设单位须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与更换,确保其达到完好状态。

③建立一套完整的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理事故的队*,一旦发生意外,迅速解决问题和处理事故现场,使环境损失、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降至最小。

④微小泄露和预警事故的工艺处理措施:发生此类事故,要及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事故较小对生产无影响,采取减少污染物的泄漏量,同时禁止无关人员接近事故现场。

⑤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风险的意识,规范职工操作。对易发生泄露的部位实行定期的巡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尽快解决。

⑥建设单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修订,定期检查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定期进行风险救援训练,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填表说明

/

公众参与情况: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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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3年3月10日

关于对永靖县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五号锅炉房项目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 (略) (略) 五号锅炉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3-10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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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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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 五号锅炉房项目拟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

(略) (略) 五号锅炉房项目

拟批准公示日期:

2023-3-10

建设地点:

(略) 临夏回族自治州永靖县刘家峡水电第七小区南侧

建设单位:

(略) (略)

编制单位:

甘肃奥蓝 (略)

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5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4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锅炉间,辅助工程包括设备库房、泵房、宿舍、操作间等。配套供排水、消防、供电等公用工程,废气、废水、噪声以及固体废物处理环保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现状已建成,经现场调查,无遗留施工期环境问题,项目不存在施工期环境影响。

运营期间污染分析及防治措施

1、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1正常工况废气污染物排放信息

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2018)9.1源强核算过程中,工作程序、源强识别、核算方法及参数选取应符合要求;9.2如存在其他有效的源强核算方法,也可以用于核算污染源源强。本项目现状已建成投入使用,监测数据完整。因此本项目锅炉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颗粒物采用实测法进行源强核算。

项目锅炉房建设两台3t/h(一用一备)用于片区冬季供暖。年工作时间为3600h。

2022年11月18日永 (略) 委托甘 (略) 对在用3t/h燃气锅炉进行检测,监测结果见表4-1。

表4-1 锅炉废气排放情况表

监测日期

监测项目

监测结果

标准限值

检出限

第一次

第二次

第三次

平均值

2022.11.18

标杆废气流量(m3/h)

1924

1791

1882

1866

---

/

SO2

折算浓度(mg/m3

ND

ND

ND

ND

50

3

NOx

折算浓度(mg/m3

56

53

54

54

200

3

颗粒物

折算浓度(mg/m3

12.1

14.4

14.2

13.5

20

1

烟气合度

1

≤1

/

注:“ND”表示未检出。

根据监测结果核算,本项目污染物产排放情况见表4-2,废气排放基本情况见表4-3。

表4-2锅炉废气污染物源强核算一览表

项目

单位

数量

治理措施

收集效率%

处理效率

是否为可行技术

污染源及排放口编号

1

颗粒物

产生及排放速率

Kg/h

0.0252

低氮燃烧

100

/

锅炉烟气(DA001)

2

产生及排放浓度

mg/m3

13.5

3

排放量

t/a

0.091

4

二氧化硫

产生及排放速率

Kg/h

0.0028

100

/

5

产生及排放浓度

mg/m3

1.5

6

排放量

t/a

0.01

7

氮氧化物

产生及排放速率

Kg/h

0.101

100

/

8

产生及排放浓度

mg/m3

54

9

排放量

t/a

0.364

注:根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规范(试行)》若样品浓度低于监测方法检出限时,则该监测数据应标明未检出,并以1/2低检出限报出,同时用该数值参加统计计算。本项目二氧化硫浓度按检出限的一半进行核算。

表4-3 废气排口情况一览表

名称

锅炉烟气(DA001)

排气筒底部中心坐标(°)

X

103.*

Y

35.*

排气筒底部海拔高度/m

1650

排气筒高度/m

15

排气筒出口内径/m

0.5

流速

6.2m/s

烟气温度/℃

35.6

年排放小时数/h

3600

排放工况

正常

根据现状监测数据核算,排放口各因子排放浓度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排放浓度限值。本项目应设定环保专员定期对厂内废气处理设施及废气产生点进行维护。记录等,确保废气环保设备能良好的运行,确保废气达到相关标准要求。根据现场调查,本锅炉房周边200m最高建筑物为10m,本项目设置15m高烟囱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要求。

1.2非正常工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非正常排放是指生产过程中开停车(工、炉)。设备检修。工艺设备运转异常等非正常工况下的污染物排放,以及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达不到应有效率等情况下的排放。本次环评考虑建设锅炉开、停机时天然气不完全燃烧产生的废气排放至大气环境中。开停机至恢复正常运转时间约30分钟。处理装置失效(失效时间按30min计)的情况分析。

表4-4 项目生产设施开停炉机(机)等非正常情况

污染源

频次

污染物

排放浓度

(mg/m3

持续时间

(min)

排放量

(t/a)

措施

非正常工况

DA001

2次/年

颗粒物

20

30

0.*

等待设施完全运行后,再进行生产

二氧化硫

3

0.*

氮氧化物

108

0.*

1.3项目废气自行监测要求

项目生产运营过程应保证环保设施的长期正常运转,当地环保部门应对厂区的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施监控,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相关要求制定本项目废气监测计划,具体监控计划见表4-5。

表4-5 环境监测计划

分类

监测对象

采样点

监测指标

采样频次

排放标准

锅炉烟气

有组织废气

排气筒(DA001)

颗粒物、二氧化硫、林格曼黑毒

1次/年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氮氧化物

1次/月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软化水制备废水以及锅炉排污水。

(1)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1.6m3/a。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 (略) 政下水管网至永靖县污水处理厂。化粪池主要为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基本对污染物无处理效率。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及排放清理详见表4-6。

表4-6 项目废水污染物产生量及排放量一览表

污染源

污染物

进水

治理措施

去除

效率(%)

排放

是否为可行技术

浓度(mg/L)

产生量(t/a)

浓度(mg/L)

排放量(t/a)

生活污水

废水

21.6

化粪池预处理

--

21.6

COD

400

0.00864

--

400

21.6

BOD5

300

0.00648

--

300

0.00864

SS

250

0.0054

--

250

0.00648

NH3-N

30

0.00065

--

30

0.0054

(2)软化水制备废水和锅炉排污水

通过查阅《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工业锅炉(热力供应)行业系数手册》,燃气锅炉(炉外水处理)工业废水(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产污系数为13.56t/万m3原料,本项目年使用天然气23万m3,则锅炉排污水和软化处理废水产生量为311.88m3/a(2.08m3/d),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化学需氧量、悬浮物。2022年11月18日永 (略) 委托甘 (略) 对生产废水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见表4-7。

表4-7 生产废水现状监测数据一览表

检测项目

采样日期

检测结果

标准限值mg/L

pH

2022.11.18

7.7

6.5-9.5

氨氮

0.89

25

化学需氧量

12

300

悬浮物

32

250

溶解性总固体

233

2000

根据现状监测数据以及废水产生量进行污染物排放量核算,核算结果见表4-8。

表4-8 生产废水现状监测数据一览表

检测项目

排放浓度mg/L

排放量t/a

废水量(m3/a)

/

311.88

pH(无量纲)

7.7

/

氨氮

0.89

0.00028

化学需氧量

12

0.0037

悬浮物

32

0.01

废水处理依托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设置防渗化粪池一座对项目区员工产生的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化粪池有效容积10m3,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21.6m3/a,化粪池可以容纳2~3个月的污水产生量, (略) 政下水管网排放至永靖县污水处理厂处置。软化水制备废水与锅炉排污水主要为高盐度废水,无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属于清净下水, (略) 政下水管网,最终进入永靖县污水处理厂。

永靖县污水处理厂位于永靖县太极镇大川村五社,收集范围为永靖县城整个居住片区以及部分小企业污水(如食品加工等小企业)。污水厂占地面积55.7亩(含远期),近期(2020年)规模2.0万m3/d,远期(2030年)规模4.0万m3/d。设计进水水质要求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目前污水处理厂日处理量为1.3万m3,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1.6m3/a,生产废水排放量为759.36m3/a,根据现有处理规模,本项目进入污水处理厂水量占比极小,同时能够满足进水要求。污水厂采用二级生物处理除磷脱氮工艺采用A2C氧化沟工艺,深度处理单元推荐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最后采用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出厂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黄河。因此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不会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

表4-9 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

排放口基本情况

主要污染物

排放标准(mg/L)

治理工艺

去除率%

是否为可行技术

排放方式

排放规律

排放去向

名称

编号

坐标(°)

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排放口

DW001

E103.*N35.*

CODcr

400

化粪池预处理

(生物厌氧)

/

间接

间断

永靖县污水处理厂

BOD5

300

/

SS

250

/

NH3-N

30

/

COD

400

/

生产废水

软化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排污口

DW002

E103.*N35.*

COD

300

/

/

间接

间断

氨氮

25

/

/

悬浮物

250

/

/

(3)项目废水自行监测要求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 819-2017)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 820-2017),相关要求制定本项目废水监测计划,具体监控计划见表4-10。

表4-10 环境监测计划

分类

监测对象

采样点

监测指标

采样频次

排放标准

废水

软化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

软化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排放口(DW002)

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悬浮物、流量

1次/年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锅炉、水泵运行噪声。根据《工业锅炉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178-2021),设备噪声源强在 80~90dB(A)之间。项目设备噪声源强及治理措施见下表。

表4-11 主要噪声源一览表单位:dB(A)

噪声源

噪声设备

设备数量

声级/dB(A)

治理措施

治理后单台声级[dB(A)]

生产设备

锅炉

2

80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

65

水泵

2

80

65

引风机

2

90

70

2022年11月18日永 (略) 委托甘 (略) 对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4-12 噪声现状监测结果一览表

监测点

监测结果

昼间

夜间

厂界东侧N1

53.4

40.3

厂界南侧N2

52.1

41.4

厂界西侧N3

51.2

39.8

厂界北侧N4

51.2

39.6

从监测结果看,在现状基础隔声、减振降噪措施下,本项目运行期噪声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未对周边环境噪声影响。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942 -2018),相关要求制定本项目噪声监测计划,具体监控计划见表4-13。

表4-13 环境监测计划

分类

监测对象

采样点

监测指标

采样频次

排放标准

噪声

厂界四周

等效A声级

次/季度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离子交换树脂以及员工生活垃圾。

其中软水制备设备中离子交换树脂充装量为50kg/次,更换频次约为2~3年/次,本次按2年计算。则产生量为0.05t/2a,更换后由树脂供应商回收处置。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则产生量为0.225t/a,厂区内设置垃圾箱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4-14。

表4-14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表

产生环节

名称

属性

有毒有害物资名称

废物代码

物理形状

环境危险特性

产生量(t/a)

贮存方式

利用处置方式和去向

利用或处置量(t/a)

最大储存量(t/a)

最长储存周期

转运周期

环境管理要求

水处理

废离子交换树脂

一般工业固废

900-999-99

固态

0.05t/2a

不贮存

供应商回收处置

0.05t/2a

/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生活区

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

900-999-99

固态

/

0.225

垃圾箱、垃圾桶

环卫部门处理

0.225

/

/

/

/

环境管理要求

1、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应符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相关标准及管理文件要求。

2、排污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工业固体废物采用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废。

3、排污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应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等。

4、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不得进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及填埋场;不相容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设置不同的分区进行贮存和填埋作业;贮存场、填埋场应设置清晰、完整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标志牌等。

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会对地下水、土壤产生污染影响。因此不进行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6、环境风险评价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性事故造成的重大环境污染的事件,其特点是危害大、影响范围广、发生概率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一般不包括人为破坏及自然灾害),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泄漏,针对所造成的人身安全、环境影响及其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水平。

参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要求,通过查阅《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B,本项目涉及环境风险物质以及易燃易爆物质主要为天然气。天然气主要由供气管网供给,不在厂区内进行贮存。

主要环境风险事件是天然气泄漏以及火灾爆炸等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以及伴生/次生消防废水泄漏等次生环境事件。主要危险源分布情况及影响途径见下表。

表4-15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内容表

建设项目名称

(略) (略) 5#锅炉房项目

建设地点

永靖县刘家峡水电第七小区南侧

地理坐标

经度

103.*

纬度

35.*

主要危险物质及分布

危险物质为天然气,主要分布于天然气管道中

环境影响途径及危害后果(大气、地表水、地下水等)

环境影响途径:天然气泄漏以及火灾爆炸等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危害周边大气环境;以及伴生/次生消防废水泄漏等次生环境事件,危害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

风险防范措施要求

①建立严格的环境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培训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②定期检查和维修设备,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事故发生率降至最低;同时天然气管道和锅炉房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须配有规定数量的推车式干粉灭火器、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灭火毯及灭火沙等,建设单位须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与更换,确保其达到完好状态。

③建立一套完整的应急预案及应急处理事故的队*,一旦发生意外,迅速解决问题和处理事故现场,使环境损失、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等降至最小。

④微小泄露和预警事故的工艺处理措施:发生此类事故,要及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事故较小对生产无影响,采取减少污染物的泄漏量,同时禁止无关人员接近事故现场。

⑤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风险的意识,规范职工操作。对易发生泄露的部位实行定期的巡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尽快解决。

⑥建设单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及时修订,定期检查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定期进行风险救援训练,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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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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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电话:

0930-*(传真)

邮箱:

*@*63.com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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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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