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拟审批公示]关于邹城市煤源祥商贸有限公司煤矸石、煤炭储运加工项目、山东呱呱鸭制品有限责任公司1200万只/年肉鸭屠宰技改项目、山东公用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邹城公用水务有限公司邹城市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特许经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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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拟审批公示]关于邹城市煤源祥商贸有限公司煤矸石、煤炭储运加工项目、山东呱呱鸭制品有限责任公司1200万只/年肉鸭屠宰技改项目、山东公用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邹城公用水务有限公司邹城市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特许经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拟审批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略) (略) 煤矸石、煤炭储运加工项目、山东呱 (略) 1200万只/年肉鸭屠宰技改项目、山东公用 (略) (略) (略) 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特许经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 (略) 太平东路26 (略) 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东区项目建设综合受理区(*)

序号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煤矸石、煤炭储运加工项目

山东公用 (略)

(略) (略) 煤矸石、煤炭储运加工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略) 太平镇鲍太路北首369号。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210-*-04-01-*。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现有密闭车间,以外购精煤、块煤、混煤、煤矸石为主要原料,经投料、筛分破碎等工序,年储运、加工精煤10万吨、块煤10万吨、混煤10万吨、煤矸石10万吨。

一、严格落实《 (略) 煤电企业堆场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要求,设置洗车台、PM10在线监测、设置视频监控等设施,同时采取运输车辆覆盖、厂区地面硬化、及时洒水抑尘等措施,加强车辆绿色运输管理;原料、产品存放于封闭车间内,降低装卸高度,并设置喷淋装置抑尘,采用封闭式传输带进行物料输送,加强物料运输、储存、装卸、输送及加工等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治理。项目投料口、筛分、破碎呼吸口设置集气罩+软帘进行收尘,收集后的粉尘经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项目外排废气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要求,同时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作农肥;初期雨水池、洗车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喷雾降尘用水、厂区道路洒水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内进行贮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及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五、落实环境管理及监测要求。排气筒规范设置采样监测孔,安装采样监测平台;建立完善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监测管理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上级预案有效衔接,配备必要的防护及应急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

七、加强涉环保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涉环保设施的安全“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对涉环保设施相关岗位人员

开展专项安全培训,认真落实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吊装、动火、高处等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加强有限空间、检修维修作业安全管理,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实施现场安全监护和科学施救。


2

山东呱 (略) 1200万只/年肉鸭屠宰技改项目

济宁 (略)

山东呱 (略) 1200万只/年肉鸭屠宰技改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略) 北宿镇工业园区禾丰路369号(现有厂区内)。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303-*-07-02-* 本次技改项目拟在现有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技改后现有项目的屠宰量、生产工艺、产品产量等均不发生变化。新上螺旋预冷机、鸭头预冷机、鸭头搅拌机、鸭肫搅拌机、副产清洗水池等设备,增加胴体、鸭头、鸭脖、鸭肫等预冷、搅拌清洗工序,冷水依托现有制冷机组,废水处理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

一、本技改项目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池体已加盖密封采取微负压集气,恶臭气体经现有碱喷淋塔+UV光解氧化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外排废气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建企业二级标准和表2标准。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山东 (略) 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不直接外排。项目外排废水应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及山东 (略) 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同时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污泥作为有机复合肥外售。一般固废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评阶段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五、落实环境管理及监测要求。排气筒规范设置采样监测孔,安装采样监测平台,同时按规定建设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建立完善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监测管理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上级预案有效衔接,配备必要的防护及应急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

七、加强涉环保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涉环保设施的安全“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对涉环保设施相关岗位人员开展专项安全培训,认真落实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吊装、动火、高处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加强有限空间、检修维修作业安全管理,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实施现场安全监护和科学施救。

3

(略) (略) 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特许经营项目

山东公用 (略)

(略) (略) 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特许经营项目,总投资12110.14万元, (略) 城前镇、田黄镇、峄山镇、看庄镇。项目 (略) 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205-*-04-01-*。项目为新建项目,拟在城前镇、田黄镇、峄山镇、看庄镇各新建1座生活污水处理站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设计规模分别为:2500m3/d、1000m3/d、1000m3/d、1000m3/d,污水管网均采用双壁波纹管,长度分别为10.6km、6km、5km、5km,总用地面积21724m2。

一、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坚持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采取有效的防噪措施,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按照《 (略)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要求,设置施工围挡、定期洒水抑尘等,减轻扬尘污染;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周边城镇已有的公厕,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周边水系;生活垃圾依托项目区 (略) 生活垃圾清运体系、土石方完全回填、弃渣统一清运,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置;施工场地应注意土方的合理堆置,减少水土流失。

二、各镇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均采用:格栅+调节池+AAO生化池+二沉池+絮凝沉淀池+砂滤罐+消毒工艺。污水处理、污泥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分别经生物滤塔一体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城前镇DA001、田黄镇DA002、峄山镇DA003、看庄镇DA004)。项目外排废气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的表 4 标准。

三、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本项目收集的废水经处理后,通过泵站提至附近沟渠,排入地表水体。项目外排废水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同时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四、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本项目生活垃圾、沉砂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污泥、栅渣定期由 (略) 外运至邹城 (略) 焚烧处理;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内进行贮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废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评阶段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六、落实环境管理及监测要求。按规定建设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建立完善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监测管理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略) (略) 煤矸石、煤炭储运加工项目、山东呱 (略) 1200万只/年肉鸭屠宰技改项目、山东公用 (略) (略) (略) 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特许经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

电子信箱:*@*ttp://**

通讯地址: (略) 太平东路26 (略) 为民服务中心二楼东区项目建设综合受理区(*)

序号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煤矸石、煤炭储运加工项目

山东公用 (略)

(略) (略) 煤矸石、煤炭储运加工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略) 太平镇鲍太路北首369号。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210-*-04-01-*。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现有密闭车间,以外购精煤、块煤、混煤、煤矸石为主要原料,经投料、筛分破碎等工序,年储运、加工精煤10万吨、块煤10万吨、混煤10万吨、煤矸石10万吨。

一、严格落实《 (略) 煤电企业堆场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要求,设置洗车台、PM10在线监测、设置视频监控等设施,同时采取运输车辆覆盖、厂区地面硬化、及时洒水抑尘等措施,加强车辆绿色运输管理;原料、产品存放于封闭车间内,降低装卸高度,并设置喷淋装置抑尘,采用封闭式传输带进行物料输送,加强物料运输、储存、装卸、输送及加工等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排放粉尘治理。项目投料口、筛分、破碎呼吸口设置集气罩+软帘进行收尘,收集后的粉尘经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1排放。项目外排废气应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5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要求,同时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作农肥;初期雨水池、洗车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喷雾降尘用水、厂区道路洒水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布袋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机油桶等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内进行贮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及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一经确认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五、落实环境管理及监测要求。排气筒规范设置采样监测孔,安装采样监测平台;建立完善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监测管理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上级预案有效衔接,配备必要的防护及应急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

七、加强涉环保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涉环保设施的安全“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对涉环保设施相关岗位人员

开展专项安全培训,认真落实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吊装、动火、高处等

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加强有限空间、检修维修作业安全管理,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实施现场安全监护和科学施救。


2

山东呱 (略) 1200万只/年肉鸭屠宰技改项目

济宁 (略)

山东呱 (略) 1200万只/年肉鸭屠宰技改项目总投资500万元, (略) 北宿镇工业园区禾丰路369号(现有厂区内)。已取得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303-*-07-02-* 本次技改项目拟在现有项目的基础上进行技术改造,技改后现有项目的屠宰量、生产工艺、产品产量等均不发生变化。新上螺旋预冷机、鸭头预冷机、鸭头搅拌机、鸭肫搅拌机、副产清洗水池等设备,增加胴体、鸭头、鸭脖、鸭肫等预冷、搅拌清洗工序,冷水依托现有制冷机组,废水处理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

一、本技改项目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池体已加盖密封采取微负压集气,恶臭气体经现有碱喷淋塔+UV光解氧化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外排废气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新建企业二级标准和表2标准。

二、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山东 (略) 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不直接外排。项目外排废水应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及山东 (略) 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同时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三、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四、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污泥作为有机复合肥外售。一般固废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评阶段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五、落实环境管理及监测要求。排气筒规范设置采样监测孔,安装采样监测平台,同时按规定建设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建立完善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监测管理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六、加强环境风险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与上级预案有效衔接,配备必要的防护及应急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强化环境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机制,及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

七、加强涉环保设施的安全生产管理。严格落实涉环保设施的安全“三同时”的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正规设计;对涉环保设施相关岗位人员开展专项安全培训,认真落实相关技术标准规范,严格执行吊装、动火、高处等危险作业审批制度,加强有限空间、检修维修作业安全管理,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实施现场安全监护和科学施救。

3

(略) (略) 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特许经营项目

山东公用 (略)

(略) (略) 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特许经营项目,总投资12110.14万元, (略) 城前镇、田黄镇、峄山镇、看庄镇。项目 (略) 建设项目备案证明:2205-*-04-01-*。项目为新建项目,拟在城前镇、田黄镇、峄山镇、看庄镇各新建1座生活污水处理站及配套污水收集管网,设计规模分别为:2500m3/d、1000m3/d、1000m3/d、1000m3/d,污水管网均采用双壁波纹管,长度分别为10.6km、6km、5km、5km,总用地面积21724m2。

一、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坚持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采取有效的防噪措施,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按照《 (略)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导则》要求,设置施工围挡、定期洒水抑尘等,减轻扬尘污染;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周边城镇已有的公厕,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周边水系;生活垃圾依托项目区 (略) 生活垃圾清运体系、土石方完全回填、弃渣统一清运,固体废弃物妥善处置;施工场地应注意土方的合理堆置,减少水土流失。

二、各镇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均采用:格栅+调节池+AAO生化池+二沉池+絮凝沉淀池+砂滤罐+消毒工艺。污水处理、污泥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分别经生物滤塔一体设备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城前镇DA001、田黄镇DA002、峄山镇DA003、看庄镇DA004)。项目外排废气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的表 4 标准。

三、项目区应采取“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措施。本项目收集的废水经处理后,通过泵站提至附近沟渠,排入地表水体。项目外排废水应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同时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四、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应采取隔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

五、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和妥善处置。本项目生活垃圾、沉砂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污泥、栅渣定期由 (略) 外运至邹城 (略) 焚烧处理;废机油、废润滑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在危废暂存间内进行贮存,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固废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评阶段未识别的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79-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六、落实环境管理及监测要求。按规定建设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建立完善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监测管理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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