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批前公示】关于《临泉县绿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万立方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暨板材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环评批前公示】关于《临泉县绿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60万立方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暨板材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参考专家函审意见,经审查,我局拟对《临泉县 (略) 年产60万立方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暨板材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审批提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63.com
地 址: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2023年3月10日
项目名称:年产60万立方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暨板材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临泉县 (略)
建设地点: (略) 临泉县迎仙镇郑庄行政村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永益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投资总额为11334.9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25800平方米,其中生产厂房16000平方米,原料库房4000平方米,成品仓库4000平方米,办公用房及宿舍1500平方米,其他辅助性用房300平方米,购置电磁给料机、颚式破碎机、斗式提升机、球磨机、脉冲式除尘器、制浆搅拌机、料浆储存搅拌罐、渣浆泵、全自动铝粉配料系统、铝粉搅拌机、浇筑搅拌罐、全自动配料系统、模箱、模箱制动系统、分布式水平切割机、板材切割机、电控系统、天然气锅炉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消防、供配电、绿化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60万立方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拟批复的主要内容):
1.项目水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施工期,厂区要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营运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同其他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废水作为农肥用于周边农田,废水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废水不外排
2.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污染措施各项要求,防止施工扬尘污染。营运期,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水泥筒仓仓顶粉尘、粒石灰罐顶粉尘、粉石灰罐顶粉尘、破碎球磨粉尘、搅拌粉尘和食堂油烟,水泥筒仓仓顶粉尘、粒石灰罐顶粉尘、粉石灰罐顶粉尘、破碎球磨粉尘、搅拌粉尘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车辆运输粉尘、卸料粉尘、堆存粉尘、上料粉尘和包装破碎粉尘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过低氮燃烧器处理后1根8m 高排气筒进行排放。废气排放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以及《20 (略)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氮氧化物不大于50毫克/立方米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1根8m 高排气筒进行排放。废气排放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限值要求。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综合利用。施工期,建筑垃圾作为区域回填土回填,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营运期,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切割边角料、废包装袋、沉淀泥浆集中收集后出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进行回收处置。项目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设置专门的危险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为6m2,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处置及监管等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项目噪声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营运期要选取低噪设备,在厂区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等措施控制噪声,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防止污染物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项目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防渗,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废水收集管线等按环评要求做好防渗处理,防止地下水污染。
三、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规范化设置排污口,项目要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处置,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3年2月16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临泉县发改委以“发改投资【2022】42号”予以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有关规定,参考专家函审意见,经审查,我局拟对《临泉县 (略) 年产60万立方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暨板材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审批提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分局窗口处。
联系电话:0558-*、*
电子邮箱:*@*63.com
地 址:临泉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生态环境分局窗口
2023年3月10日
项目名称:年产60万立方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暨板材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临泉县 (略)
建设地点: (略) 临泉县迎仙镇郑庄行政村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安徽永益 (略)
一、建设项目概况:该项目投资总额为11334.9万元,环保投资40万元。项目总建筑面积25800平方米,其中生产厂房16000平方米,原料库房4000平方米,成品仓库4000平方米,办公用房及宿舍1500平方米,其他辅助性用房300平方米,购置电磁给料机、颚式破碎机、斗式提升机、球磨机、脉冲式除尘器、制浆搅拌机、料浆储存搅拌罐、渣浆泵、全自动铝粉配料系统、铝粉搅拌机、浇筑搅拌罐、全自动配料系统、模箱、模箱制动系统、分布式水平切割机、板材切割机、电控系统、天然气锅炉等生产设备,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消防、供配电、绿化等设施。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产60万立方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拟批复的主要内容):
1.项目水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厂区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施工期,厂区要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营运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同其他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处理后废水作为农肥用于周边农田,废水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废水不外排
2.项目大气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全面落实国家、省关于大气污染措施各项要求,防止施工扬尘污染。营运期,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水泥筒仓仓顶粉尘、粒石灰罐顶粉尘、粉石灰罐顶粉尘、破碎球磨粉尘、搅拌粉尘和食堂油烟,水泥筒仓仓顶粉尘、粒石灰罐顶粉尘、粉石灰罐顶粉尘、破碎球磨粉尘、搅拌粉尘通过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车辆运输粉尘、卸料粉尘、堆存粉尘、上料粉尘和包装破碎粉尘无组织排放。废气排放需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排放限值要求。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过低氮燃烧器处理后1根8m 高排气筒进行排放。废气排放需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标准以及《20 (略)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中氮氧化物不大于50毫克/立方米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1根8m 高排气筒进行排放。废气排放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排放限值要求。
3.项目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处置各类固体废物,加强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与综合利用。施工期,建筑垃圾作为区域回填土回填,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营运期,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切割边角料、废包装袋、沉淀泥浆集中收集后出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进行回收处置。项目危险废物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设置专门的危险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为6m2,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处置及监管等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相关要求,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4.项目噪声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营运期要选取低噪设备,在厂区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等措施控制噪声,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防止污染物污染地表水及地下水环境。项目要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做好防渗,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设施、废水收集管线等按环评要求做好防渗处理,防止地下水污染。
三、强化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规范化设置排污口,项目要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强化相关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应急处置,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营。
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2023年2月16日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了项目受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相关部门意见:临泉县发改委以“发改投资【2022】42号”予以备案。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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