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税务局收费项目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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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光县税务局收费项目信息公示

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政府性基金)
项目名称征收范围征收对象收费主体征收标准计费单位征收方式减免政策政策依据监督电话
教育费附加 (略) 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东光县税务局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费率为3%缴费人自行申报缴纳,使用金税三期一、1.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日起执行。2.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3.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口径: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当季累计不含税开票金额(下同)不足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免征 (略) 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简称城建税和两附加费)。二、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当季累计开票金额大于30万元的,增值税正常征收,城建税和两附加费减半征收。三、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季累计开票金额不足30万元的,增值税正常征收,城建税减半征收,两附加费免征。四、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季累计开票金额大于30万元的,增值税正常征收,城建税和两附加费减半征收。四、自然人政策优惠口径:自然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单次开票金额不足500元的,免征增值税,免征城建税和两附加费。五、自然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单次开票金额大于500元、当季累计不含税开票金额不足30万元的,增值税正常征收,城建税减半征收,两附加费免征。六、自然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单次开票金额大于500元、当季累计不含税开票金额大于30万元的,增值税正常征收,城建税和两附加费减半征收。七、自然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季累计开票金额不足30万元的,增值税正常征收,城建税减半征收,两附加费免征。 八、自然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季累计开票金额大于30万元的,增值税正常征收,城建税和两附加费减半征收。以上口径中累计金额指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合计不含税金额,含不动产出租和出售业务的金额。4.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5.对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要切实落实现行建设、买卖、经营等环节优惠政策,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6.对棚户区改造项目,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教育法》,国发〔1986〕50号( (略) 令第60号修改发布),国发明电〔1994〕2号、23号,财综〔2007〕53号,国发〔2010〕35号,财税〔2010〕103号,财税〔2016〕12号,财税〔2019〕13号,财税〔2019〕21号,财税〔2019〕22号,财税〔2019〕46号0317-*
地方教育附加 (略) 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东光县税务局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费率为2%缴费人自行申报缴纳,使用金税三期《教育法》,财综〔2001〕58号,财综函〔2003〕2号、9号、10号、12号、13号、14号、15号、16号、18号,财综〔2004〕73号,财综函〔2005〕33号,财综〔2006〕2号、61号,财综函〔2006〕9号,财综函〔2007〕45号,财综〔2007〕53号,财综函〔2008〕7号,财综函〔2010〕2号、3号、7号、8号、11号、71号、72号、73号、75号、76号、78号、79号、80号,财综〔2010〕98号,财综函〔2011〕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12号、13号、15号、16号、17号、57号,财税〔2016〕12号,财税〔2018〕70号,财税〔2019〕13号,财税〔2019〕21号,财税〔2019〕22号,财税〔2019〕46号0317-*
文化事业建设费? (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东光县税务局娱乐业计费销售额为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广告服务计费销售额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 (略) 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征收率为3%缴费人自行申报缴纳,使用金税三期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营业税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通知》(财综〔2013〕102号)对从事娱乐业的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单位和个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除上述规定以外的营业税纳税人,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字〔1997〕95号)的规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规定:“自**日起至**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规定:“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自**日起至**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四、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规定:五、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四、冀财税*号规定:按照文化事业建设费应纳费额的50%减征,执行时间**日至**日。
国发〔1996〕37号,国办发〔2006〕43号,财综〔2007〕3号,财综〔2013〕102号,财文字〔1997〕243号,财预字〔1996〕469号,财税〔2016〕25号,财税〔2016〕60号,财税〔2019〕46号,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5号0317-*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略) 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东光县税务局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略) 、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规定的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残联审核,税务征收,财政监督,缴费人自行申报缴纳,使用金税三期一、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一)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二)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现就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自**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其中,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2019年第98号公告)(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二)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三)自**日起至**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 (略) 、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四)自**日起至**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条例》,财税〔2015〕72号,财综〔2001〕16号,财税〔2017〕18号,财税〔2018〕39号,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0317-*
垃圾处理费 (略) (略) 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东光县税务局(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收费标准:2~3元/户
(二)非居民生活垃处理收费收费标准:单位、学校等(按人取):0.2~2元/人·月;按经营面积收取:0.15~0.4元/平方米·月;宾馆、医院等:1~5元/床·月, (略) 按床位50%,4~16元/床·月收取;农贸、 (略) 场:5~15元/摊·月。运营车辆: (略) 按车固定收取,出租车、公交车1元/车/月,客运车辆2元/车·月;
(略) 按车型收取,客车6座以下2元/车·月,7-20座3元/车·月,20座以上4元/车·月。
元/户;元/人;元/每平米/元/每床;元/每车*月;元/每摊位住建部门审核,税务征收,财政监督,缴费人自行申报缴纳,使用金税三期 冀价格〔2002〕872号、冀价政调〔2018〕42;冀价格〔2002〕872号、冀价政调〔2018〕42号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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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非税收入项目(政府性基金)
项目名称征收范围征收对象收费主体征收标准计费单位征收方式减免政策政策依据监督电话
教育费附加 (略) 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东光县税务局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费率为3%缴费人自行申报缴纳,使用金税三期一、1.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日起执行。2.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3.小规模纳税人优惠口径: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当季累计不含税开票金额(下同)不足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免征 (略) 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以下简称城建税和两附加费)。二、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当季累计开票金额大于30万元的,增值税正常征收,城建税和两附加费减半征收。三、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季累计开票金额不足30万元的,增值税正常征收,城建税减半征收,两附加费免征。四、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季累计开票金额大于30万元的,增值税正常征收,城建税和两附加费减半征收。四、自然人政策优惠口径:自然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单次开票金额不足500元的,免征增值税,免征城建税和两附加费。五、自然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单次开票金额大于500元、当季累计不含税开票金额不足30万元的,增值税正常征收,城建税减半征收,两附加费免征。六、自然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单次开票金额大于500元、当季累计不含税开票金额大于30万元的,增值税正常征收,城建税和两附加费减半征收。七、自然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季累计开票金额不足30万元的,增值税正常征收,城建税减半征收,两附加费免征。 八、自然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季累计开票金额大于30万元的,增值税正常征收,城建税和两附加费减半征收。以上口径中累计金额指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合计不含税金额,含不动产出租和出售业务的金额。4.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征)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5.对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要切实落实现行建设、买卖、经营等环节优惠政策,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6.对棚户区改造项目, (略) 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教育法》,国发〔1986〕50号( (略) 令第60号修改发布),国发明电〔1994〕2号、23号,财综〔2007〕53号,国发〔2010〕35号,财税〔2010〕103号,财税〔2016〕12号,财税〔2019〕13号,财税〔2019〕21号,财税〔2019〕22号,财税〔2019〕46号0317-*
地方教育附加 (略) 凡缴纳消费税、增值税的单位和个人东光县税务局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费率为2%缴费人自行申报缴纳,使用金税三期《教育法》,财综〔2001〕58号,财综函〔2003〕2号、9号、10号、12号、13号、14号、15号、16号、18号,财综〔2004〕73号,财综函〔2005〕33号,财综〔2006〕2号、61号,财综函〔2006〕9号,财综函〔2007〕45号,财综〔2007〕53号,财综函〔2008〕7号,财综函〔2010〕2号、3号、7号、8号、11号、71号、72号、73号、75号、76号、78号、79号、80号,财综〔2010〕98号,财综函〔2011〕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9号、10号、11号、12号、13号、15号、16号、17号、57号,财税〔2016〕12号,财税〔2018〕70号,财税〔2019〕13号,财税〔2019〕21号,财税〔2019〕22号,财税〔2019〕46号0317-*
文化事业建设费? (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东光县税务局娱乐业计费销售额为提供娱乐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广告服务计费销售额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 (略) 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征收率为3%缴费人自行申报缴纳,使用金税三期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营业税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的通知》(财综〔2013〕102号)对从事娱乐业的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单位和个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除上述规定以外的营业税纳税人,仍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字〔1997〕95号)的规定征收文化事业建设费。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规定:“自**日起至**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规定:“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自**日起至**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四、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规定:五、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四、冀财税*号规定:按照文化事业建设费应纳费额的50%减征,执行时间**日至**日。
国发〔1996〕37号,国办发〔2006〕43号,财综〔2007〕3号,财综〔2013〕102号,财文字〔1997〕243号,财预字〔1996〕469号,财税〔2016〕25号,财税〔2016〕60号,财税〔2019〕46号,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5号0317-*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略) 未按规定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东光县税务局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略) 、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规定的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残联审核,税务征收,财政监督,缴费人自行申报缴纳,使用金税三期一、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一)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二)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现就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征收标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自**日起,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由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降低至2倍。其中,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2019年第98号公告)(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2倍执行。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按照所在地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二)用人单位依法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由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通过签订协议的方式协商一致后,将残疾人数计入其中一方的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三)自**日起至**日,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减缴政策。其中: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 (略) 、自治区、 (略) 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四)自**日起至**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条例》,财税〔2015〕72号,财综〔2001〕16号,财税〔2017〕18号,财税〔2018〕39号,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0317-*
垃圾处理费 (略) (略) 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东光县税务局(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收费标准:2~3元/户
(二)非居民生活垃处理收费收费标准:单位、学校等(按人取):0.2~2元/人·月;按经营面积收取:0.15~0.4元/平方米·月;宾馆、医院等:1~5元/床·月, (略) 按床位50%,4~16元/床·月收取;农贸、 (略) 场:5~15元/摊·月。运营车辆: (略) 按车固定收取,出租车、公交车1元/车/月,客运车辆2元/车·月;
(略) 按车型收取,客车6座以下2元/车·月,7-20座3元/车·月,20座以上4元/车·月。
元/户;元/人;元/每平米/元/每床;元/每车*月;元/每摊位住建部门审核,税务征收,财政监督,缴费人自行申报缴纳,使用金税三期 冀价格〔2002〕872号、冀价政调〔2018〕42;冀价格〔2002〕872号、冀价政调〔2018〕42号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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