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关于对广州中医药大学药科楼C2栋1-2层动物实验中心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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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番禺分局关于对广州中医药大学药科楼C2栋1-2层动物实验中心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药科楼C2栋1-2层动物实验中心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3月 10日至 2023年03月1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桥街德胜路39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中医药大学药科楼C2栋1-2层动物实验中心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番禺区

建设单位

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 (略) )

项目概况

广州中医药大学药科楼C2栋1-2层动物实验中心改造项 (略) 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申报内容为在原有项目的基础上增加建筑面积、调整生产布局、增加设备、扩大规模。改扩建后,该实验中心总体项目年从事验证性实验1105项、观察性实验12项;占地面积2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26平方米,使用1栋5层建筑物的第一、二层进行建设;主要设备有脉动真空灭菌器5台、紫外分光光度计2台、医用冷藏冷冻箱3台等以及其他实验仪器一批;员工26名,内部不安排食宿。

环评机构

广州蓝碧环境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改扩建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饲养器具清洗消毒废水、饲养环境清洁废水、实验器材清洗废水、实验服清洗废水、定期更换的喷淋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 (略) 政集污管网,送沥滘净水厂集中处理。该改扩建项目不新增污水排放口。改扩建后,该实验中心总体项目设置废水总排放口1个。
(二)改扩建项目应严格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的各项控制要求。手术室、准备间、微生物检测室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至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其他区域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经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一体扰流喷淋除臭设备”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该改扩建项目新增废气排放口5个。改扩建后,该实验中心总体项目设置废气排放口6个。
加强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监控,确保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废气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监测超标时应加强对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收集和净化处理。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生产车间,高噪声源应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定期检修设备。
(四)废紫外灯管、废原料瓶、废实验用品、动物尸体、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的须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的专用贮存场所存放并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广州中医药大学药科楼C2栋1-2层动物实验中心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03月 10日至 2023年03月1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略) 桥街德胜路39号,邮编:*

  联系电话:020-*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州中医药大学药科楼C2栋1-2层动物实验中心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番禺区

建设单位

广州中医药大学(广州 (略) )

项目概况

广州中医药大学药科楼C2栋1-2层动物实验中心改造项 (略) 番禺区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申报内容为在原有项目的基础上增加建筑面积、调整生产布局、增加设备、扩大规模。改扩建后,该实验中心总体项目年从事验证性实验1105项、观察性实验12项;占地面积22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226平方米,使用1栋5层建筑物的第一、二层进行建设;主要设备有脉动真空灭菌器5台、紫外分光光度计2台、医用冷藏冷冻箱3台等以及其他实验仪器一批;员工26名,内部不安排食宿。

环评机构

广州蓝碧环境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改扩建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饲养器具清洗消毒废水、饲养环境清洁废水、实验器材清洗废水、实验服清洗废水、定期更换的喷淋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纯水制备产生的浓 (略) 政集污管网,送沥滘净水厂集中处理。该改扩建项目不新增污水排放口。改扩建后,该实验中心总体项目设置废水总排放口1个。
(二)改扩建项目应严格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的各项控制要求。手术室、准备间、微生物检测室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至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其他区域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经收集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一体扰流喷淋除臭设备”处理后引至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该改扩建项目新增废气排放口5个。改扩建后,该实验中心总体项目设置废气排放口6个。
加强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监控,确保车间边界无组织排放监控点的废气达到相应标准限值的要求,监测超标时应加强对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收集和净化处理。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生产车间,高噪声源应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定期检修设备。
(四)废紫外灯管、废原料瓶、废实验用品、动物尸体、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废物的须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的专用贮存场所存放并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机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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