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遴选三亚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编制项目承接单位的公告
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遴选三亚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编制项目承接单位的公告
(略) 生态环境局
关 (略) 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编制项目承接单位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总书记考察海南重 (略) 、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聚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制度集成创新,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奋力打造生态文明标杆,为 (略) 美丽海湾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我局现决定公开遴选一家机 (略) 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编制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编制项目
二、项目资金
10万元(人民币)以内,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租车费、租船费、交通费、拍摄设备租赁费、监测费、依法应当缴纳的所有税费等。承接单位项目工作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项目需求
(一)编制承接单位应充分调研三亚的海洋环境现状,特别是*源污染物排放管理情况。
(二)编制承接单位应充分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 (略) 海洋环境保护规定(修正案)》等情况并熟悉立法程序。
(三)编制承接单位应根据三亚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明确政府部门、人大、企业、社会等责任和义务。
(四)所编条例应包含但不限于:分别从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海洋生态保护、海岸带保护、海洋污染损害防治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海洋环境保护做出了明确规定。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承接单位需明晰海洋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项目组需配备三名或以上人员,项目组人员应具备法律方面的执业证、资格证等有关资质。
(二)项目承接单位应在海南具有固定办公场所。
(三)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四)报名单位应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报名资格作废。
五、资料提交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信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提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证据。
(四)提供全部团队成员的个人简介及资格证材料。
(五)提供近两年单位处理涉海方面的立法项目或处理涉海方面的法律事务的业绩表及合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参与项目遴选的单位应填写项目申请书,申请书需要明确编制思路、项目重点分析、计划安排、保障措施、参与人员职称、服务报价明细及报价依据等内容。申请书请正反面打印,并加盖骑缝章。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完成时间:2023年12月15日前。
(二)公告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3月16日
(三)报名方式: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纸质材料(三份)密封盖章 (略) 吉阳区新月 (略) 生态环境局一楼海洋环境管理科(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电话说明),*@*63.com。咨询电话:0898-*。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下午18:00,逾期不予受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本项目根据评分综合得分确定承接单位。评分项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单位资质、技术团队、相关业绩、技术服务方案、报价等。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9日
(略) 生态环境局
关 (略) 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编制项目承接单位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总书记考察海南重 (略) 、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聚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制度集成创新,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奋力打造生态文明标杆,为 (略) 美丽海湾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我局现决定公开遴选一家机 (略) 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编制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略) 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编制项目
二、项目资金
10万元(人民币)以内,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租车费、租船费、交通费、拍摄设备租赁费、监测费、依法应当缴纳的所有税费等。承接单位项目工作过程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三、项目需求
(一)编制承接单位应充分调研三亚的海洋环境现状,特别是*源污染物排放管理情况。
(二)编制承接单位应充分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 (略) 海洋环境保护规定(修正案)》等情况并熟悉立法程序。
(三)编制承接单位应根据三亚政府部门三定规定,明确政府部门、人大、企业、社会等责任和义务。
(四)所编条例应包含但不限于:分别从海洋环境监督管理、海洋生态保护、海岸带保护、海洋污染损害防治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海洋环境保护做出了明确规定。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承接单位需明晰海洋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项目组需配备三名或以上人员,项目组人员应具备法律方面的执业证、资格证等有关资质。
(二)项目承接单位应在海南具有固定办公场所。
(三)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四)报名单位应如实填写《项目申请书》,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的报名资格作废。
五、资料提交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或信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提交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查询证据。
(四)提供全部团队成员的个人简介及资格证材料。
(五)提供近两年单位处理涉海方面的立法项目或处理涉海方面的法律事务的业绩表及合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参与项目遴选的单位应填写项目申请书,申请书需要明确编制思路、项目重点分析、计划安排、保障措施、参与人员职称、服务报价明细及报价依据等内容。申请书请正反面打印,并加盖骑缝章。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完成时间:2023年12月15日前。
(二)公告时间:2023年3月10日至3月16日
(三)报名方式:请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将报名纸质材料(三份)密封盖章 (略) 吉阳区新月 (略) 生态环境局一楼海洋环境管理科(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报名材料并电话说明),*@*63.com。咨询电话:0898-*。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下午18:00,逾期不予受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本项目根据评分综合得分确定承接单位。评分项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单位资质、技术团队、相关业绩、技术服务方案、报价等。
(略) 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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