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第二十项整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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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第二十项整改公示)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

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当地对赤水河流域的整体性保护和生态恢复考虑不足,部分支流上清理退出了小水电,又保留一些拦水坝,将河水拦下引走为附近鱼塘供水,有的甚至直接将河道阻断,形成库区养鱼,影响河流的整体性保护和水生生态环境的原真性。整改任务第二十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0日至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 (略) 水利厅提出。联系电话:0851-*;地址: (略) 南明区西湖巷34号。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略) 水利厅

2023年3月10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项整改

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二十项整改任务:当地对赤水河流域的整体性保护和生态恢复考虑不足,部分支流上清理退出了小水电,又保留一些拦水坝,将河水拦下引走为附近鱼塘供水,有的甚至直接将河道阻断,形成库区养鱼,影响河流的整体性保护和水生生态环境的原真性。

整改责任单位

省水利厅, (略) 、 (略) 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

清理赤水河支流拦水坝。

整改措施

1.对赤水河支流上用于养鱼或引水用于鱼塘的拦水坝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治方案(2022年6月30日前;验收单位:省水利厅)。

2.对排查的问题进行分类整治,不能保证生态流量的拦水坝予以拆除;对保留的拦水坝要加强监管,保障下游生态流量。对拆除拦水坝涉及养鱼等民生工程,采取其他取水方式保障养鱼条件(2022年12月31日前;验收单位: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

3.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规筑坝阻断河流行为。把违规筑坝取水监管情况纳入河长制考核内容,压实各级河长责任(长期坚持;验收单位:省水利厅)。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做好清理赤水河支流拦水坝 相关工作的函》,督 (略) 、 (略) ,有力有序推进问题整改。 (略) 、 (略) 开展了赤水河支流用于养鱼拦水坝的排查工作,共排查出23座拦水坝用于养鱼(毕节1座、遵义22座),建立了问题台账,于2022年6月30日前制定了整治方案。

2. (略) 、 (略) 分别于2022年6月30日、7月22日印发了《赤水河流域拦水坝用于养鱼清理整治方案》,23座拦水坝中13座列为拆除类、10座列为整改类(整改过程中全部调整为拆除类)。这23座拦水坝中有10座拆除后需采取其他取水方式保障养鱼条件。目前,23座拦水坝已基本完成整改工作。

3.省水利厅于2022年3月,印发《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2年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略) 、 (略) 开展了相关巡查工作, (略) 综合行政执 (略) 雯若活水鱼养殖场非法取水行为进行了处罚(处罚人民币2万元)。2022年10月,省水利厅、省河湖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了《202 (略) 水资源管理、河湖长制等重点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把违规筑坝取水监管情况纳入河长制考核内容,压实各级河长责任,考核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略) 、 (略) 在边查边改的基础上,新增排查出9座拦水坝用于养鱼,其中毕节1座列为整改类、遵义8座全部列为拆除类。这9座拦水坝中有2座拆除后需采取其他取水方式保障养鱼条件。目前,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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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

公示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当地对赤水河流域的整体性保护和生态恢复考虑不足,部分支流上清理退出了小水电,又保留一些拦水坝,将河水拦下引走为附近鱼塘供水,有的甚至直接将河道阻断,形成库区养鱼,影响河流的整体性保护和水生生态环境的原真性。整改任务第二十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 (略)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0日至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 (略) 水利厅提出。联系电话:0851-*;地址: (略) 南明区西湖巷34号。


附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略) 水利厅

2023年3月10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项整改

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 (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第二十项整改任务:当地对赤水河流域的整体性保护和生态恢复考虑不足,部分支流上清理退出了小水电,又保留一些拦水坝,将河水拦下引走为附近鱼塘供水,有的甚至直接将河道阻断,形成库区养鱼,影响河流的整体性保护和水生生态环境的原真性。

整改责任单位

省水利厅, (略) 、 (略) 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

清理赤水河支流拦水坝。

整改措施

1.对赤水河支流上用于养鱼或引水用于鱼塘的拦水坝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治方案(2022年6月30日前;验收单位:省水利厅)。

2.对排查的问题进行分类整治,不能保证生态流量的拦水坝予以拆除;对保留的拦水坝要加强监管,保障下游生态流量。对拆除拦水坝涉及养鱼等民生工程,采取其他取水方式保障养鱼条件(2022年12月31日前;验收单位: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

3.加大巡查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规筑坝阻断河流行为。把违规筑坝取水监管情况纳入河长制考核内容,压实各级河长责任(长期坚持;验收单位:省水利厅)。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省水利厅印发《关于做好清理赤水河支流拦水坝 相关工作的函》,督 (略) 、 (略) ,有力有序推进问题整改。 (略) 、 (略) 开展了赤水河支流用于养鱼拦水坝的排查工作,共排查出23座拦水坝用于养鱼(毕节1座、遵义22座),建立了问题台账,于2022年6月30日前制定了整治方案。

2. (略) 、 (略) 分别于2022年6月30日、7月22日印发了《赤水河流域拦水坝用于养鱼清理整治方案》,23座拦水坝中13座列为拆除类、10座列为整改类(整改过程中全部调整为拆除类)。这23座拦水坝中有10座拆除后需采取其他取水方式保障养鱼条件。目前,23座拦水坝已基本完成整改工作。

3.省水利厅于2022年3月,印发《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22年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 (略) 、 (略) 开展了相关巡查工作, (略) 综合行政执 (略) 雯若活水鱼养殖场非法取水行为进行了处罚(处罚人民币2万元)。2022年10月,省水利厅、省河湖长制办公室联合印发了《202 (略) 水资源管理、河湖长制等重点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把违规筑坝取水监管情况纳入河长制考核内容,压实各级河长责任,考核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略) 、 (略) 在边查边改的基础上,新增排查出9座拦水坝用于养鱼,其中毕节1座列为整改类、遵义8座全部列为拆除类。这9座拦水坝中有2座拆除后需采取其他取水方式保障养鱼条件。目前,整改工作已基本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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