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3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关于2023年3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中派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中派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 | ||
建设地点: | 肥西县上派镇中派村,凌霄路以南,宿松路以西 | ||
建设单位: | 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鑫 (略) | ||
项目概况: | 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在现状中派污水处理厂东北侧进行改扩建,新增用地面积12734.78m2,总投资10655.7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5万m3/d二级处理和深度处理工程,包括组合式生化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配电房、除臭装置。利旧改造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鼓风机房、加药间、污泥脱水机房。扩建工程污水处理采用预处理+改良AAO生化池+混凝沉淀+反硝化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表2中城镇污水处理厂Ⅰ限值要求,该标准中未规定的其他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本项目在建设期间,各项施工活动不可避免地将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破坏和产生影响,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影响是短暂的,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可以将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运营期:(1)大气环境: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散发出来的恶臭气体,产生的恶臭污染物以NH3、H2S为主,依托的进水格栅井、污泥脱水机房等构筑物产生的恶臭气体依托二期废气处理措施,加盖密闭集中收集后经1套生物滤池处理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本项目拟对新建的组合式生化池的厌氧池、缺氧池、污泥泵房进行加盖密闭,产生的恶臭气体集中收集,经1套生物滤池处理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2)地表水环境:项目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运营期厂区职工生活污水等纳入本污水处理厂处理。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和维护,确保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环保要求规范设置污水处理厂总排口和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理厂进水和出水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装置, (略) 生态环境局监控中心联网。废水排放执行《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表2中城镇污水处理厂Ⅰ限值要求,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 (3)声环境:本项目在优先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再经厂区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格栅渣及沉砂、水处理污泥、药剂包装袋、检测废液、废试剂瓶以及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含油纱布、手套。污水处理产生的格栅渣、沉砂连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产生的污泥经浓缩脱水处理后送中节能(肥西) (略) 肥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产生的絮凝剂、助凝剂废包装材料按要求集中收集,资源化再利用;实验室检测废液、废试剂瓶、废润滑油及含油纱布、手套等危险废物,应设置规范化危废暂存场所妥善收集存放,及时转送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中派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 中派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 | ||
建设地点: | 肥西县上派镇中派村,凌霄路以南,宿松路以西 | ||
建设单位: | 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鑫 (略) | ||
项目概况: | 肥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在现状中派污水处理厂东北侧进行改扩建,新增用地面积12734.78m2,总投资10655.7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5万m3/d二级处理和深度处理工程,包括组合式生化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配电房、除臭装置。利旧改造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鼓风机房、加药间、污泥脱水机房。扩建工程污水处理采用预处理+改良AAO生化池+混凝沉淀+反硝化滤池+次氯酸钠消毒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表2中城镇污水处理厂Ⅰ限值要求,该标准中未规定的其他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本项目在建设期间,各项施工活动不可避免地将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破坏和产生影响,主要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影响是短暂的,在采取相应措施后,可以将施工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运营期:(1)大气环境: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过程中散发出来的恶臭气体,产生的恶臭污染物以NH3、H2S为主,依托的进水格栅井、污泥脱水机房等构筑物产生的恶臭气体依托二期废气处理措施,加盖密闭集中收集后经1套生物滤池处理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本项目拟对新建的组合式生化池的厌氧池、缺氧池、污泥泵房进行加盖密闭,产生的恶臭气体集中收集,经1套生物滤池处理装置净化处理后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2)地表水环境:项目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运营期厂区职工生活污水等纳入本污水处理厂处理。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和维护,确保处理厂正常稳定运行,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按环保要求规范设置污水处理厂总排口和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理厂进水和出水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装置, (略) 生态环境局监控中心联网。废水排放执行《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34/2710-2016)表2中城镇污水处理厂Ⅰ限值要求,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 (3)声环境:本项目在优先选用低噪声的生产设备,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振,再经厂区建筑物的隔声、距离的衰减后,厂界噪声排放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格栅渣及沉砂、水处理污泥、药剂包装袋、检测废液、废试剂瓶以及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含油纱布、手套。污水处理产生的格栅渣、沉砂连同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产生的污泥经浓缩脱水处理后送中节能(肥西) (略) 肥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产生的絮凝剂、助凝剂废包装材料按要求集中收集,资源化再利用;实验室检测废液、废试剂瓶、废润滑油及含油纱布、手套等危险废物,应设置规范化危废暂存场所妥善收集存放,及时转送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联系电话: | 0551-* |
传真: | 0551-* | 通讯地址: | 肥西县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