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关于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0日我局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10日(7日)。
联系人: (略) 金坛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
联系地址: (略) 金坛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9-*、*
邮箱:*@*63.com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泽润 (略) 扩建年产2500万套太阳能光伏接线盒项目(二次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常金环审〔2023〕20号 | 2023.3.6 |
2 | 市生态环境 (略) (略) 液氩储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常金环审〔2023〕22号 | 2023.3.10 |
3 | 市生态环境 (略) (略) 新建年产500万册书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常金环审〔2023〕23号 | 2023.3.10 |
4 |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 (略) 年产3000吨汽车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常金环审〔2023〕24号 | 2023.3.10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屇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常金环审〔2023〕20号.pdf常金环审〔2023〕22号.pdf常金环审〔2023〕23号.pdf常金环审〔2023〕24号.pdf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0日我局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10日(7日)。
联系人: (略) 金坛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
联系地址: (略) 金坛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19-*、*
邮箱:*@*63.com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苏泽润 (略) 扩建年产2500万套太阳能光伏接线盒项目(二次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常金环审〔2023〕20号 | 2023.3.6 |
2 | 市生态环境 (略) (略) 液氩储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常金环审〔2023〕22号 | 2023.3.10 |
3 | 市生态环境 (略) (略) 新建年产500万册书刊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常金环审〔2023〕23号 | 2023.3.10 |
4 | 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 (略) 年产3000吨汽车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常金环审〔2023〕24号 | 2023.3.10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屇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常金环审〔2023〕20号.pdf常金环审〔2023〕22号.pdf常金环审〔2023〕23号.pdf常金环审〔2023〕24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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