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3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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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3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3年3月13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1

金属制品加工项目

(略) 涟水县成集镇工业集中区

江苏金开 (略)

项目总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购置车床 2台、摇臂钻2台、激光切割机1台、桥式起重机4台、气保焊机 8台、磨光机4台、喷漆房1间、烘干房1间等设备,以钢板、圆钢、铸铁件、陶瓷衬板、焊丝、零配件、水性漆、切削液、润滑油等为原料,可形成年加工槽下称量斗130套、探尺20台、料车90台、绳轮20台和溜槽10台的生产能力。

淮安新 (略)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交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和打磨粉尘、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焊接烟尘。切割和打磨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废气、烘干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在厂界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产生废气为非*烷总烃和颗粒物,其中生产过程中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排放标准和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表3中排放标准和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无组织焊接烟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3、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车床、摇臂钻、激光切割机、桥式起重机、气保焊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厂区合理布局,采用减振基座,增强建筑隔声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废包装袋、切割边角料、收集粉尘、焊接废渣等。外 (略) 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的收集和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为漆渣、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喷枪清洗水,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以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和废劳保用品属于生活固废,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所有固废零排放。

2

特种玻璃加工改扩建项目

(略) 涟水县红窑镇工业集中区

淮安 (略)

项目总占地面积14666.7平方米。购置自动切割机4台、玻璃直线磨边机淘汰6台,利用现有2台、玻璃双边磨边机4台、玻璃四边磨边机3台、清洗机6台、玻璃钻孔机1台、中空生产线1条、夹胶生产线1条等设备,以玻璃原片、PVB胶片、*基胶、硅酮胶、铝条等为原料,可形成项目改扩建完成后可形成年加工24万m2钢化玻璃、84万m2中空玻璃及12万m2夹胶玻璃的生产能力。

淮安新 (略)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改扩建项目磨边废水、钻孔废水和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红窑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红窑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盐河。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涂胶、封胶、夹胶工序收集的总非*烷和油烟。涂胶、封胶、夹胶工序收集的总非*烷总合并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经油烟专用烟道排放。改扩建项目产生的VOCs(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排放标准和排放限值,厂区内和厂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分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食堂设2个灶头,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3、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钢化炉、自动切割机、磨边机、清洗机、玻璃钻孔机、中空生产线、夹胶生产线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厂区合理布局,采用减振基座,增强建筑隔声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铝边角料、玻璃边角料、玻璃粉末、不合格品、一般包装材料等。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的收集和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为废硅酮胶包装材料、废活性炭,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以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和废劳保用品属于生活固废,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所有固废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3年3月13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1

金属制品加工项目

(略) 涟水县成集镇工业集中区

江苏金开 (略)

项目总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购置车床 2台、摇臂钻2台、激光切割机1台、桥式起重机4台、气保焊机 8台、磨光机4台、喷漆房1间、烘干房1间等设备,以钢板、圆钢、铸铁件、陶瓷衬板、焊丝、零配件、水性漆、切削液、润滑油等为原料,可形成年加工槽下称量斗130套、探尺20台、料车90台、绳轮20台和溜槽10台的生产能力。

淮安新 (略)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交由周边农户定期清掏用于肥田。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切割和打磨粉尘、喷漆废气、烘干废气、焊接烟尘。切割和打磨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废气、烘干废气采用密闭负压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在厂界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产生废气为非*烷总烃和颗粒物,其中生产过程中有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排放标准和排放限值,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表3中排放标准和排放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挥发性有机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无组织焊接烟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

3、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车床、摇臂钻、激光切割机、桥式起重机、气保焊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厂区合理布局,采用减振基座,增强建筑隔声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废包装袋、切割边角料、收集粉尘、焊接废渣等。外 (略) 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的收集和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为漆渣、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喷枪清洗水,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以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和废劳保用品属于生活固废,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所有固废零排放。

2

特种玻璃加工改扩建项目

(略) 涟水县红窑镇工业集中区

淮安 (略)

项目总占地面积14666.7平方米。购置自动切割机4台、玻璃直线磨边机淘汰6台,利用现有2台、玻璃双边磨边机4台、玻璃四边磨边机3台、清洗机6台、玻璃钻孔机1台、中空生产线1条、夹胶生产线1条等设备,以玻璃原片、PVB胶片、*基胶、硅酮胶、铝条等为原料,可形成项目改扩建完成后可形成年加工24万m2钢化玻璃、84万m2中空玻璃及12万m2夹胶玻璃的生产能力。

淮安新 (略)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改扩建项目磨边废水、钻孔废水和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无生产废水外排,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红窑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红窑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盐河。

2、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涂胶、封胶、夹胶工序收集的总非*烷和油烟。涂胶、封胶、夹胶工序收集的总非*烷总合并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经油烟专用烟道排放。改扩建项目产生的VOCs(非*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排放标准和排放限值,厂区内和厂界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分 (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标准;食堂设2个灶头,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3、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钢化炉、自动切割机、磨边机、清洗机、玻璃钻孔机、中空生产线、夹胶生产线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厂区合理布局,采用减振基座,增强建筑隔声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铝边角料、玻璃边角料、玻璃粉末、不合格品、一般包装材料等。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的收集和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为废硅酮胶包装材料、废活性炭,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清单以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和废劳保用品属于生活固废,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所有固废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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