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米高米气动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只气缸、60万只电磁阀,100万只铜接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浙江米高米气动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只气缸、60万只电磁阀,100万只铜接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浙 (略) 年产300万只气缸、60万只电磁阀,100万只铜接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3年3月6日,浙 (略) 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浙 (略) 年产300万只气缸、60万只电磁阀,100万只铜接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浙 (略) 是一家从事气动元件及配件等生产制造的企业,位于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六路301号, (略) (略) 厂房第一层东边车间,第二层东边车间和第三层车间,租赁面积为5200m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拟总投资2000万元,项目运营后,主要采用下料,数控,钻孔,喷砂等工艺,形成年产300万只气缸、60万只电磁阀,100万只铜接头的生产规模。
2021年8月,浙江 (略) 编制了《浙 (略) 年产300万只气缸、60万只电磁阀,100万只铜接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22年9月13 (略) 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承诺书》温环乐开备〔2021〕67号。
企业员工人数为120人,厂区内不设食宿,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年工作时间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申请(许可证编号:*MA2CR1UM2Q001Z),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比0.5%。
(三)验收范围
浙 (略) 年产300万只气缸、60万只电磁阀,100万只铜接头建设项目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本次是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实际建设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处理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总氮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后,纳 (略) 污水处理厂, (略)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喷砂粉尘等。
项目喷砂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后,引至20m高空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抛光废渣、废乳化液和废包装桶等。
项目产生的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和抛光废渣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乳化液和废包装桶已委托温州臻盛 (略) 进行安全处置,企业已建立一间危废仓库,做到防风防雨防晒,地面已硬化,独立密闭,门口上锁并黏贴危废贮存场所标志牌及周知卡。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日工况条件下,生活污水排放口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类检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日工况条件下,项目抛丸粉尘(喷砂粉尘)排气筒中颗粒物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在厂界布设2个废气无组织监测点,厂界污染物总悬浮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302mg/m3;厂界污染物总悬浮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日工况条件下,项目厂界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项目产生的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和抛光废渣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乳化液、废包装桶已委托温州臻盛 (略) 进行安全处置,企业已建立一间危废仓库,做到防风防雨防晒,地面已硬化,独立密闭,门口上锁并黏贴危废贮存场所标志牌及周知卡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化学需氧量、氨氮的实际排放总量均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核定量。
五、验收结论
浙 (略) 年产300万只气缸、60万只电磁阀,100万只铜接头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定期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建议定期组织开展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的日常监控。
(三)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危废暂存场所,规范固废及危险废物处置台账记录,确保固废及危险废物的暂存、转移、处置符合规范要求。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浙 (略)
2023年3月6日
浙 (略) 年产300万只气缸、60万只电磁阀,100万只铜接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2023年3月6日,浙 (略) 组织成立验收组,根据《浙 (略) 年产300万只气缸、60万只电磁阀,100万只铜接头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等的要求,对本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组现场核查了企业生产和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审阅了相关资料,听取了有关单位的汇报,经审议,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内容、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浙 (略) 是一家从事气动元件及配件等生产制造的企业,位于乐清经济开发区纬十六路301号, (略) (略) 厂房第一层东边车间,第二层东边车间和第三层车间,租赁面积为5200m2,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拟总投资2000万元,项目运营后,主要采用下料,数控,钻孔,喷砂等工艺,形成年产300万只气缸、60万只电磁阀,100万只铜接头的生产规模。
2021年8月,浙江 (略) 编制了《浙 (略) 年产300万只气缸、60万只电磁阀,100万只铜接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并于2022年9月13 (略) 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备案承诺书》温环乐开备〔2021〕67号。
企业员工人数为120人,厂区内不设食宿,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年工作时间300天。具体建设内容和过程详见验收监测报告。目前企业已取得排污许可申请(许可证编号:*MA2CR1UM2Q001Z),主体工程工况稳定,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具备进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的条件。
(二)投资情况
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比0.5%。
(三)验收范围
浙 (略) 年产300万只气缸、60万只电磁阀,100万只铜接头建设项目及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本次是整体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实际建设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基本一致,无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处理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总氮处理达《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标准)后,纳 (略) 污水处理厂, (略) 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根据现场调查,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喷砂粉尘等。
项目喷砂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后,引至20m高空排放。
(三)噪声
主要来自设备运行。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消声、隔声、隔振、减振等方式进行降噪,合理布置车间,妥当安排生产时间,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抛光废渣、废乳化液和废包装桶等。
项目产生的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和抛光废渣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乳化液和废包装桶已委托温州臻盛 (略) 进行安全处置,企业已建立一间危废仓库,做到防风防雨防晒,地面已硬化,独立密闭,门口上锁并黏贴危废贮存场所标志牌及周知卡。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和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一)废水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日工况条件下,生活污水排放口中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类检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表1工业企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
(二)废气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日工况条件下,项目抛丸粉尘(喷砂粉尘)排气筒中颗粒物检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在厂界布设2个废气无组织监测点,厂界污染物总悬浮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302mg/m3;厂界污染物总悬浮颗粒物的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测浓度限值要求。
(三)噪声排放达标情况
验收监测期间,监测日工况条件下,项目厂界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置情况
项目产生的金属边角料、金属粉尘和抛光废渣由企业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乳化液、废包装桶已委托温州臻盛 (略) 进行安全处置,企业已建立一间危废仓库,做到防风防雨防晒,地面已硬化,独立密闭,门口上锁并黏贴危废贮存场所标志牌及周知卡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核算
化学需氧量、氨氮的实际排放总量均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核定量。
五、验收结论
浙 (略) 年产300万只气缸、60万只电磁阀,100万只铜接头建设项目环境评价手续齐备,环境保护设施按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审批文件的要求建成,验收监测技术资料基本齐全,验收监测期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保护设施的防治环境污染能力总体上满足主体工程的需要,具备正常运转的条件。验收组同意,本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
六、后续要求
(一)遵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评〔2017〕4号)及有关规定,完善验收报告的相关内容,及时公开并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二)加强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定期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建议定期组织开展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的日常监控。
(三)进一步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危废暂存场所,规范固废及危险废物处置台账记录,确保固废及危险废物的暂存、转移、处置符合规范要求。
七、验收组人员信息
验收组成员信息详见签到单。
验收组成员签名:
浙 (略)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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