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街道珩厝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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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山街道珩厝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香山街道珩厝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査评估技术指南》(公告 2017 年第 72 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凋査技术导则》(HJ25.1-2019)、《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代建单位厦门 (略) **日委托绿益环保(厦门) (略) 开展香山街道珩厝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香山街道珩厝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地块

(2)用地面积:1412.000m2

(3)建设单位: (略) 翔安区香山街道珩厝社区居委会

(4)委托单位:厦门 (略)

(5)调查报告类型: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6)原土地类型:村集体建设用地

(7)原土地使用权人: (略) 翔安区香山街道珩厝社区居民委员会

(8)现土地权属人: (略) 翔安区香山街道珩厝社区居民委员会

(9)规划土地类型: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

二、调查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项目开展第一阶段初步调查。

三、调查结果

3.1地块污染确认结论

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以及本次现场XRF光谱仪、PID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数据分析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1)项目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矿企业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与转运等情况;项目地块历史上未涉及环境污染事件,危险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堆放、倾倒与填埋等情形;项目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或工业废水灌溉等情形;根据地块及其周边环境概况调查,可判断项目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的情形;现场踏勘时地块未发现存在被污染的迹象;现场踏勘时,地块周边主要是村庄民宅、学校、交通用地等,基本不存在被周边污染源污染的风险。

(2)根据XRF光谱仪及PID挥发性有机物的快速检测数据分析表明,地块土壤中重金属及挥发性有机物指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标准,铬、锌、锰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根据GB 36600-2018中“5.3.2 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风险筛选值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因此,本地块土壤受污染风险可能性小。

综上分析,香山街道珩厝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地块原为珩厝村农田耕地,于20世纪60年代建设为珩厝村卫生所,并于20世纪90年代转为珩厝社区居委会驻地,用地性质为村集体用地。地块内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不涉及规模化养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周边无明显污染源对本地块造成不利影响、地块内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污泥堆肥等情形。因此,基于该地块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结果,地块存在被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周边相邻区域未对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再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开展下一步开发建设。

3.2不确定性分析

1、本次调查地块主要为农用地,经现场踏勘并辅以卫星遥感影像对项目及周边地块历史情况进行了解,结合相关人员访谈和现场快筛情况,可基本确定地块无污染的可能。由于人为及自然等因素的影响,本报告是针对调查阶段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分析。

2、本次调查主要采用第一阶段手段,根据访谈、现场分析结合污染物迁移途径可基本确定地下水不受相邻地块影响污染,未对地块内地下水进行取样分析,可能存在地下水分析不够全面、客观的情况。

3、地块内裸露的可供检测分析的表土有限,检测结果无法代表整个地块土壤,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本次工作程度仅在调查范围及周边区域进行,分析可能存在片面性。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厦门 (略)

联系方式:陈工*

编制单位:绿益环保(厦门) (略)

联系方式:陈工*

, (略) ,翔安区,厦门

香山街道珩厝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査评估技术指南》(公告 2017 年第 72 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凋査技术导则》(HJ25.1-2019)、《 (略) 生态环境局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代建单位厦门 (略) **日委托绿益环保(厦门) (略) 开展香山街道珩厝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香山街道珩厝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地块

(2)用地面积:1412.000m2

(3)建设单位: (略) 翔安区香山街道珩厝社区居委会

(4)委托单位:厦门 (略)

(5)调查报告类型: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6)原土地类型:村集体建设用地

(7)原土地使用权人: (略) 翔安区香山街道珩厝社区居民委员会

(8)现土地权属人: (略) 翔安区香山街道珩厝社区居民委员会

(9)规划土地类型: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机关团体用地

二、调查内容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本项目开展第一阶段初步调查。

三、调查结果

3.1地块污染确认结论

通过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以及本次现场XRF光谱仪、PID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数据分析结果,得出以下结论:

(1)项目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矿企业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存储与转运等情况;项目地块历史上未涉及环境污染事件,危险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堆放、倾倒与填埋等情形;项目地块历史上未涉及工业废水污染或工业废水灌溉等情形;根据地块及其周边环境概况调查,可判断项目地块历史上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地下水)污染的情形;现场踏勘时地块未发现存在被污染的迹象;现场踏勘时,地块周边主要是村庄民宅、学校、交通用地等,基本不存在被周边污染源污染的风险。

(2)根据XRF光谱仪及PID挥发性有机物的快速检测数据分析表明,地块土壤中重金属及挥发性有机物指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标准,铬、锌、锰未超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要求,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良好。根据GB 36600-2018中“5.3.2 建设用地土壤中污染物含量等于或者低于风险筛选值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因此,本地块土壤受污染风险可能性小。

综上分析,香山街道珩厝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地块原为珩厝村农田耕地,于20世纪60年代建设为珩厝村卫生所,并于20世纪90年代转为珩厝社区居委会驻地,用地性质为村集体用地。地块内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不涉及规模化养殖、不涉及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周边无明显污染源对本地块造成不利影响、地块内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污泥堆肥等情形。因此,基于该地块第一阶段场地环境调查结果,地块存在被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地块周边相邻区域未对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影响,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再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开展下一步开发建设。

3.2不确定性分析

1、本次调查地块主要为农用地,经现场踏勘并辅以卫星遥感影像对项目及周边地块历史情况进行了解,结合相关人员访谈和现场快筛情况,可基本确定地块无污染的可能。由于人为及自然等因素的影响,本报告是针对调查阶段的实际情况进行的分析。

2、本次调查主要采用第一阶段手段,根据访谈、现场分析结合污染物迁移途径可基本确定地下水不受相邻地块影响污染,未对地块内地下水进行取样分析,可能存在地下水分析不够全面、客观的情况。

3、地块内裸露的可供检测分析的表土有限,检测结果无法代表整个地块土壤,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本次工作程度仅在调查范围及周边区域进行,分析可能存在片面性。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厦门 (略)

联系方式:陈工*

编制单位:绿益环保(厦门) (略)

联系方式:陈工*

, (略) ,翔安区,厦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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