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宜212井钻井工程(重新报批)
宜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1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宜212井钻井工程(重新报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13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
通讯地址: (略) 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东段109号
邮 编:*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宜212井钻井工程(重新报批) | (略) 叙州区蕨溪镇简湾村新龙组 | 四川长宁天 (略) | 河南油田 (略) | 宜212井钻井工程为页岩气勘探工程,属于专业技术服务业,该项 (略) 叙州区蕨溪镇简湾村新龙组。占地面积为17687m2。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井型为水平井,主要建设工程为井场及其配置设施、池类工程、清洁化生产操作平台、生活区等。本项目主要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和压裂测试工程。 | 一、施工期 (1)废气 采取湿法作业,定期洒水抑尘。对施工临时堆放的土方,应采取防护措施,如加盖防尘网、喷淋保湿等,防止扬尘污染;以轻质柴油为燃料,燃烧废气经设备自带高为6m的排气筒外排;设有放喷池1座,经专用放喷管线引至放喷池后点火燃烧处理,全部转化为CO2和H2O,由于测试放喷时间较短,因此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井场设有清污分流措施:场外雨水由井场四周清水边沟汇集后外排,场内四周修建场内排水沟,并在四周边角(各节点)处设置4个(4m3)隔油池;钻井废水优先回用,不能回用的暂存于泥浆不落地系统中,经密闭罐车拉运至重庆 (略) 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洗井废水、初期雨水暂存于集污池池中,最终经罐车拉运至重庆 (略) 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预处理后的压裂返排液暂存在集污池内,最终经罐车拉运至有长宁页岩气田返排液处理站(一期)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预处理后拉运至四川 (略) 进行处理。 (3)固废 钻前工程临时表土堆放在表土临时堆场,表土用于后期生态恢复;水基钻井固废暂存于岩屑暂存区,及时用密闭罐车转运至有资质的砖厂进行资源化利用;油基岩屑经岩屑暂存区暂存后交由四川华洁嘉业 (略) 处置,钻井废油由废油回收桶收集,设置有围堰,完钻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现场无遗留,废油桶交由具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含油废棉纱手套混入生活垃圾中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交由当地环保部门收集统一处置。 (4)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采用网电供钻机作业,采用柴油发电机作为电源时,应进行建筑隔声、基础减震和安装消音器,对噪声影响超标的农户在钻井期间通过临时租用房屋、临时撤离、加强沟通协调等方式减轻噪声影响,避免噪声扰民环保投诉。 (5)生态环境 井场铺碎石减少雨水冲刷,场地周围修临时排水沟,废弃土石方集中堆存,并采取拦挡、排水措施,防雨布临时遮挡措施,临时表土堆场等临时占地完钻后恢复原貌,同时进行土壤培育,复垦后应满足《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中规定的要求,满足居民正常耕种要求。据《土地管理法》和相关地方规定对工程永久征地、临时占地进行补偿;放喷池拆除,临时占地上的设施搬迁后,拆除基础,进行复垦。现场无废弃构造设施遗留。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工程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为井喷泄露、井漏、废水罐及池体泄露、储油罐泄露和可能钻遇含硫气层等,通过按行业规范要求进行风险防范和制定应急措施,将该项目环境风险机率和风险影响降至可接受水平。 二、运营期 拟建项目为页岩气勘探项目,勘探结束后,井口封井,施工结束污染源也随之消失,因此拟建项目无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公众参与意见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开展了公示及公告工作。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3月13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3日-2023年3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31 *
通讯地址: (略) 赵场街道金沙江南路东段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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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宜212井钻井工程(重新报批) | (略) 叙州区蕨溪镇简湾村新龙组 | 四川长宁天 (略) | 河南油田 (略) | 宜212井钻井工程为页岩气勘探工程,属于专业技术服务业,该项 (略) 叙州区蕨溪镇简湾村新龙组。占地面积为17687m2。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井型为水平井,主要建设工程为井场及其配置设施、池类工程、清洁化生产操作平台、生活区等。本项目主要包括钻前工程、钻井工程和压裂测试工程。 | 一、施工期 (1)废气 采取湿法作业,定期洒水抑尘。对施工临时堆放的土方,应采取防护措施,如加盖防尘网、喷淋保湿等,防止扬尘污染;以轻质柴油为燃料,燃烧废气经设备自带高为6m的排气筒外排;设有放喷池1座,经专用放喷管线引至放喷池后点火燃烧处理,全部转化为CO2和H2O,由于测试放喷时间较短,因此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井场设有清污分流措施:场外雨水由井场四周清水边沟汇集后外排,场内四周修建场内排水沟,并在四周边角(各节点)处设置4个(4m3)隔油池;钻井废水优先回用,不能回用的暂存于泥浆不落地系统中,经密闭罐车拉运至重庆 (略) 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洗井废水、初期雨水暂存于集污池池中,最终经罐车拉运至重庆 (略) 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预处理后的压裂返排液暂存在集污池内,最终经罐车拉运至有长宁页岩气田返排液处理站(一期)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预处理后拉运至四川 (略) 进行处理。 (3)固废 钻前工程临时表土堆放在表土临时堆场,表土用于后期生态恢复;水基钻井固废暂存于岩屑暂存区,及时用密闭罐车转运至有资质的砖厂进行资源化利用;油基岩屑经岩屑暂存区暂存后交由四川华洁嘉业 (略) 处置,钻井废油由废油回收桶收集,设置有围堰,完钻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现场无遗留,废油桶交由具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含油废棉纱手套混入生活垃圾中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交由当地环保部门收集统一处置。 (4)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先采用网电供钻机作业,采用柴油发电机作为电源时,应进行建筑隔声、基础减震和安装消音器,对噪声影响超标的农户在钻井期间通过临时租用房屋、临时撤离、加强沟通协调等方式减轻噪声影响,避免噪声扰民环保投诉。 (5)生态环境 井场铺碎石减少雨水冲刷,场地周围修临时排水沟,废弃土石方集中堆存,并采取拦挡、排水措施,防雨布临时遮挡措施,临时表土堆场等临时占地完钻后恢复原貌,同时进行土壤培育,复垦后应满足《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中规定的要求,满足居民正常耕种要求。据《土地管理法》和相关地方规定对工程永久征地、临时占地进行补偿;放喷池拆除,临时占地上的设施搬迁后,拆除基础,进行复垦。现场无废弃构造设施遗留。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工程存在的主要环境风险为井喷泄露、井漏、废水罐及池体泄露、储油罐泄露和可能钻遇含硫气层等,通过按行业规范要求进行风险防范和制定应急措施,将该项目环境风险机率和风险影响降至可接受水平。 二、运营期 拟建项目为页岩气勘探项目,勘探结束后,井口封井,施工结束污染源也随之消失,因此拟建项目无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三、公众参与意见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开展了公示及公告工作。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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