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1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2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市行政中心)

传 真:029-*

邮 箱: *@*63.com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凤城八路95号(*)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文件名称批复文号发文时间

1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西安引镇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市环批复〔2023〕20号

2023/3/6

2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西安五典坡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市环批复〔2023〕21号

2023/3/6

3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通用 (略) (西安)有限公司新建DSA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市环批复〔2023〕22号

2023/3/6

4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

西安氢源 (略) 阎良表面处理中心电镀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市环批复〔2023〕24号

2023/3/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2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市行政中心)

传 真:029-*

邮 箱: *@*63.com

通讯地址: (略) 经开区凤城八路95号(*)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文件名称批复文号发文时间

1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西安引镇110千伏变电站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市环批复〔2023〕20号

2023/3/6

2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西安五典坡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市环批复〔2023〕21号

2023/3/6

3

(略) 生态环境局

关于通用 (略) (西安)有限公司新建DSA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市环批复〔2023〕22号

2023/3/6

4

(略) 生态环境局关于

西安氢源 (略) 阎良表面处理中心电镀生产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市环批复〔2023〕24号

2023/3/6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